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刘元升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刘元升签署的
“中长资
(鲁)合字
【2024】807 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
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
法转让给刘元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刘元升联合公告
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刘元升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
起立即向刘元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
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受让方的联络方法 联系人:刘元升 13905363220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新亚
财富广场 A 座 1904 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刘元升
2024 年 12 月 17 日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应支付给受让
人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的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
号
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贷款本金余额
(人民币、
万元)
利息
(人民
币、万元)
其他费用
(人
民币、万元)
贷款行
1
山东金保罗
食品饮料有
限公司
山东金保罗食品饮
料有限公司、潘炳
国、贾旺花
4,270 . 89 3,128 . 6 23 . 23
工行青
州支行
2
山东金保罗
食品饮料有
限公司
山东金保罗食品饮
料有限公司、潘红
莲、潘炳国、贾旺花
2,699 . 22 1,924 . 75 22 . 88
潍坊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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