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对
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
转让给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与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
他相关各方。
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
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
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人 担保人 本金余额
1
青岛华枫建
筑工程有限
公司
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鑫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智善置业有限
公司、王海青、沈丹、董惠萍
2,296 . 74
注:转让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20 日
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雨明 联系电话:
123853294681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北路 197 号良辰美景二期二号楼
3301 室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
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青岛亿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
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
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
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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