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送达公告
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作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
(乳防易 缴决字〔 2024 〕第 2 号)。因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防空地下室易地 建设费追缴决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 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乳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5 日
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乳防易缴决字〔 2024 〕第 2 号) 乳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 乳防易缴决字〔 2024 〕第 2 号
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中顺花园小区(现更名为春晖家园)项目,2006 年 7 月办理了 1#至 8#、10#共 9 栋楼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总建筑面积 31080 平方米,根 据《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通知》规定,按照 20 元/平方 米的收费标准,已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621600 元。
经查目前该项目实际开工建设 1#至 5#、8#、9#楼,其中对于 1#至 5#、8#楼,原 审批建筑面积为 23254 平方米,已按照当时标准缴纳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65080 元。根据测绘报告,1#至 5#、8#楼实测建筑面积为 27521 . 33 平方米,超出原 审批建筑面积 4267 . 33 平方米,对于超建面积需要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 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应按 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按照地面建筑面积 7% 每平方米 1800 元的标准,需要缴 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37683 . 58 元。 对于 9#楼,由于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也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应按照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追缴。根据测绘报告,该楼实测建筑面积为 4470 . 48 平方米, 按照地面建筑面积 7% 每平方米 1800 元的标准,需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63280 . 48 元。
综上,中顺花园小区项目 1#至 5#、8#、9#楼合计需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设费 1100964 . 06 元,扣除结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56520 元(已缴纳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 621600 元减去 1#至 5#、8#楼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65080 元), 需要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944444 . 0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省发改委、省 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依法决定如下: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市 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缴纳所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944444 . 06 元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乳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
政复议,或在 6 个月内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议,也 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办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乳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