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包伟: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转让方”)与北京先腾锋商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对债务人包伟所拥有的下表中所列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包伟应支付给受让方的利息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现公告通知包伟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包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借款编号主债务人法 律 文书担保方式抵 押 物 地址债权金额理赔款 逾期保险费违 约金 年费率费用 D Y N E W 2 0 211129 556829 包伟 ( 2 0 2 1 ) 鲁 青 岛黄 海 证经 字 第 3283 号抵押李 沧 区 文昌路 697 号 1 3 号 楼 2 单元 501 户 184349 . 21 1483 . 22 以 法院 判决 为准以 法院 判决 为准 D Y N E W 2 0 220123 991708 包伟- 抵押李 沧 区 文昌路 697 号 1 3 号 楼 2 单元 501 户 79869 . 62 693 . 61 以 法院 判决 为准以 法院 判决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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