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东区人社监理催字〔 2024 〕第 08 号山东 坤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本行政机关 2024 年 2 月 8 日已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东区人社监理字〔 2024 〕第 005 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 . 足额发放员工黄安强工资 24757 元 2 . 按应付金额 24757 元的百分之五十向黄安强加付赔偿金 12378 . 5 元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联 系 人 :胡 迎 涛 郭 玉 峰 联 系 电 话 : 0546-8212520 联系地址:东营区政府 1 号办公楼南楼 103 、110 室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9 月 3 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