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金振兴叁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东营市财金振兴叁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营市财金振兴叁号”)与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东营市财金振兴叁号已将其享有的下列担保债权转让给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财金振兴叁号与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通知债务人。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付义务。特此公告。附件:债权明细表东营市财金振兴叁号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 合 伙) 联 系 人 :徐 晓 青 联 系 电 话 : 15554658102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 306 号 21 号楼明月湖基金中心 2028 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丽苹 联系电话:0546-7269611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明佳财富广场西楼 703 注:1. 本公告中“担保”包括保证、质押、抵押等;2. 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仅指债权本金金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执行。 债权明细表
收 购银行 借款人 借款合同号,担保合同号 担保人 担保金额天 津银行山 东 天 信集 团 有 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6JK10271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6JK12300 ),个人担保声明( 16JK10271 )、个人担保声明( 16JK12300))崔殿文、燕玉凤 5 0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山 东 澳 纳纺 织 科 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6JK03076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6JK03077 ),个人担保声明 16JK03076 、个人担保声明 16JK03077)隋玉光、郎玉玲 2 0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山 东 鑫 泽铜 业 有 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6072100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6072600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60728002 号)、(个人担保声明( 20160721003 )、个人 担 保 声 明( 2 0 1 6 0 7 2 6 0 0 3 )、个 人 担 保 声 明( 20160728002))张爱民、宋爱霞 7 5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平 安银行山 东 天 圆铜 业 有 限公司《 贷 款 合 同 》( 平 银 济 分 泉 城 贷 字 20160630 第 006 号),王金源签订(平银济分泉城保字 201630 第 006- 3 号)《保证担保合同》,其配偶陈建新签署了《保证担保声明书》;赖大鹏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平银济分泉城保字 201630 第 006-4 号)王金源、陈建新、赖大鹏 7999.92 万元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山 东 泰 信纺 织 有 限公司《 贷 款 合 同 》( 平 银 济 分 泉 城 贷 字 20160329 第 002 号)、《贷款合同》(平银济分泉城贷字 20160413 第 001 号),刘汉民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平银济分泉城额保字 20151013 第 006-2 号),刘俊华签订《保证合同声明书》,2015.10.13 王成明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平银济分泉城额保字 20151013 第 006-3 号),刘丽丽签订《保证合同声明书》王成明、刘丽丽、刘汉民、刘俊华 2 0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山 东 澳 纳纺 织 科 技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平银济分泉城额保字 20160909 第 001-3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银济分泉城综字 20160909 第 001 号)王子德、燕芹芳 2 0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山 东 鑫 泽铜 业 有 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银济分泉城综字 20160928 第 001 号),张爱民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平银东分额保字 20160928 第 001-3 号),其配偶宋爱霞签署了《保证担保声明书》;崔殿文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平银东分额保字 20160928 第 001-4 号),其配偶燕玉凤签署了《保证担保声明书》张爱民、宋爱霞;崔殿文、燕玉凤 6 0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山 东 天 信集 团 有 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平银济分泉城额保字 20160907 第 002-3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银济分泉城综字 20160907 第 002 号)崔殿文、燕玉凤 8 0 0 0 万 元 本金 、利 息 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