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 权 转 让 公 告
致王凤香: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转让方)与李国轮(受让方)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主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据此,受让方李国轮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请您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直接向受让方履行全部还款义务。特此公告。附
主债务人 借款编号 债权金额 抵押物位置王凤香 DYNEW202 11208611309 理赔款 485524 . 27 元,利息、逾期保费、违约金及代垫费用等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市泰山路 719 号 4 栋 4 单元 501 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李国轮 2024 年 8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