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公 告
常红锁、周村呼巴哥餐饮店:本委已受理常红锁诉周村呼巴哥餐饮店要求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周劳人仲案字〔 2024 〕第 282 号)。申请人常红锁未按时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常红锁、周村呼巴哥餐饮店公告送达周劳人仲案字〔 2024 〕第 282 号仲裁决定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请常红锁、周村呼巴哥餐饮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淄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北路 16 号,电话:0533-6166975)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淄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