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公 告
夏竹青(身份证号:370631196403200065)、董振东(身份证号:330106196805140439):你方与我单位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我单位将位于历下区省府前街 11 号的回迁房屋按建筑面积 17000 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你方,房屋面积为 759 . 98 (最后以房产证为准)。就房屋交付与接收事宜的相关通知,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通知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于公告期满后至我单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公告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你方仍未与我单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合同约定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本公告即视为送达解除通知。届时,我单位有权要求你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你方主张相关费用及损失的权利。特此公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电话:18505344462(杜女士)15206667819(柳女士)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73 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 2024 年 7 月 1 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