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21次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DYYH20240428-001],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4 年 2 月 2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2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 2024 年 2 月 21 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其他债权余额,转让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3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4 、若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0546-7265671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 87-1 号东银大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995379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306 号建设档案大厦 21 层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 年 6 月 6 日

 
 
  下一个:债权转让通知书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