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征、杨梦醒: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董广庆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陈新征名下位于肥城市新城刘庄大街 064号8幢1-5层房产(房产证号:0030117)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肥法技字第 192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假节日顺延)在本院鉴定机构选择室选择评估机构。界时,请本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