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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5月10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11次
        
 
赵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63985.41元、利息501.75元、分期手续费8837.34元(暂计算至2016年10月26日),同时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665元,由原告负担28元,由你负担1637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邱志闻: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99038.74元、利息2146.09元、分期手续费6849.30元(暂计算至2016年8月19日),同时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2568元,由原告负担128元,由你负担244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左正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75093.86元、利息2329.85元、年费3600元(暂计算至2016年11月25日),同时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916元,由原告负担82元,由你负担1834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游翠荣: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68732.12元、利息4296.12元、分期手续费4819.19元(暂计算至2016年8月17日),同时自2016年8月18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2101元,由原告负担315元,由你负担1786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毕小龙: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129937元、利息1552.43元、分期手续费9118.84元(暂计算至2016年12月15日),同时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3118元,由原告负担96元,由你负担3022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周琦: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75788.77元、利息593.90元、年费3600元、分期手续费2043.05元(暂计至2016年8月4日),同时自2016年8月5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为946元,由原告负担21元,由你负担925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德松: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57917.31元、利息533.85元(暂计算至2016年10月31日),同时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你还清欠款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453元,由原告负担174元,由你负担1279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万绍良、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6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万绍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偿还借款本金110212.3元及利息5260.65元(计算至2017年6月21日),同时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由被告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21元由被告万绍良负担,并由被告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丽、孙琦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64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92470.77元及利息3612.44元(计算至2016年3月21日),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如果你们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41元,由被告王丽、被告孙琦玉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金海阳环境艺术有限公司、于新强、马翠莲、孙海燕: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们、郝隆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55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烟台金海阳环境艺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本金4490000元、利息、复利和罚息902104.94元(暂计算至2016年6月21日),并自2016年6月22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仍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复利、罚息,并由被告孙海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确认原告对被告于新强、被告马翠莲提供的坐落于海阳市碧城工业园区内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545元,由被告烟台金海阳环境艺术有限公司负担,并由被告孙海燕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传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零售利息共计70682.15元(截止2017年11月10日,贷款本金60662.91元、零售利息10019.24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秋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乐惠金卡信用卡透支本金100793.44元(利息及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归还时尚卡信用卡透支本金21694.18元,利息2549.22元,违约金1589.54元,共计25832.94元(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2016年6月15日,此后利息及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小磊:本院受理原告谷秀芬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运费187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戴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31865.55元及利息13872.3元、逾期利息9153.77元(截至2017年12月29日止),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及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145737.8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逾期利息;2.确认原告对被告抵押的鲁Y60W 10号车辆经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庆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变更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在庭审中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与你离婚;婚生子王禹盛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金光铸造有限公司(下称金光公司)、烟台福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华盛燃烧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王辉、王瀚、许广玺、单丽荣、孙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金光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114983.92元,并自2016年11月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方式计付利息及逾期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二、金光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偿付诉讼代理费2000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八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00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8005元,由金光公司负担,其他被告承担连带缴纳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崔守超:本院受理原告王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0494号民事判决书:一、限被告崔守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岩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逾期利息18400元(以本金4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并自2017年9月2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继续按月利率2% 计付利息给原告;二、限被告崔守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岩借款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2560元,由被告崔守超负担2468元,原告王岩负担92元;公告费860元,由被告崔守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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