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债权详情如下:
标的 1:借款人刘兴杰,贷款本金91100 元,利息 205229.57 元(利息截止至2018 年4月 30 日),参考价 94100 元。
标的 2:借款人赵建胜,贷款本金81800 元,利息 372543.06 元(利息截止至2018 年4月 11 日),参考价 86800 元。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地址: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商河县商中路 488号
电话:资产管理部电话 0531-84877787 钱经理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 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