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新超 ( 工号: 084691身份证号:370902198506124812):
由于你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 04月28日为你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及你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工资结算到2018年04月28日。
现刊登解除劳动合同公告,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嘉禾物流园经营分部省庄速运营业点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