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债权详情如下:
借款人刘吉栋,在我行贷款余额15万元,贷出日为2014年7月3日,到期日2015年7月2日,贷款余额150000元,欠息139487.09元,参考价162000元。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地址: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商河县商中路488号
电话:资产管理部电话0531-84877787钱经理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