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伟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绿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裕伟食品有限公司、杜玉伟、胡剑锋、刘昌坤、杜玉美:
我公司已于 2018年3 月 7日将享有的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6)鲁1102 民初 64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 )转让给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债权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一切权利一并转让。
请各债务人尽快向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偿债务。
特此公告。
日照高新区东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