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已依法将我行对王永国、孙朝晖、尹京广、王洪元享有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按现状转让给青岛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上述债务人立即向青岛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韩支行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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