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金钰轩:
你们于2015年6月28日起承租的我位于和谐广场5 号楼1706室房屋,前因你们提出租赁关系提前终止,现在租赁费已经欠缴。经了解,你们未经我同意,擅自在该房屋注册了三个公司,并允许其使用。我多次催促你们予以移除这些公司在工商局的注册未果,最近,与你们联系多次均未成功。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公告通知你们收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以下事项:1、立即移除这些公司在工商局的注册;2、立即将你在该房屋内的物品移出,并将房屋移交给我方;3、立即积极与我方联系处置事宜。逾期未处理的,我保留合法处置的权利,费用全部由你们承担。如对以上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上述期限之内提出,逾期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出租人:高君
联系电话:0531-81255648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