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借款人名称
山东巨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中小企业2015 年寒亭借字02号抵押、担保条件
借款人提供位于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以南、白云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证号为:潍国用(2007)第C020号,面积为 27343平方米;借款人实际控制人王信军、丁雪莉夫妇及股东王伟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中小企业2015年寒亭高保字 03号、 中小企业2015 年寒亭高保字 04 号、中小企业2013 年寒亭高抵字01号
原贷款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
与张洪强
债 权 转 让 公 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与张洪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张洪强,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张洪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