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锦天祥工贸有限公司
本金29,999,400.0017,260,530.4547,259,930.45
利息
8,303,077.95
730,436.77
9,033,514.72
担保人名称
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临沂中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张玉全、王洪涛、许萍、孙利、陈玉楠、王鹏程、陈妍如、刘曰波、窦煜娟、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陈楠
青岛继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锦天祥集团限公司、青岛万宝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鹏、杨金鸽
根据嘉兴鲁信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嘉兴鲁信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由嘉兴鲁信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其他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下列债权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嘉兴鲁信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 月31日
附:债权清单
债权清单(单位:元)
青岛威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78996082
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5 号乙A 座58楼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17年 10 月20 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应予偿还的利息(含罚息、复利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上表中列式利息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