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裕安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青岛迈劲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栾立新、唐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与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月 21日签订的合同编号【 青城资债转字2017004 号】债权转让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将债务人青岛裕安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及各担保人在授信协议(编号:2015 年信字第 21150154 号)、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5 年信字第 111501G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5 年信字第21150154 号)、借款借据(编号:2015 年信字第111501G1号)、展期协议书(编号:2016 年信字第 81160201号)等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项下主债权及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截止到 2017 年 7月 21 日,各债务人尚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的债权总额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 3600000.00),之后新增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合同约定计算。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2018年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