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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8年1月23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90次
        
 

2018年1月23日法院公告

 提云、张友尧、张汉:本院受理原告提启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7日14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富通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荣前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袁传军、李允玫:本院受理原告梁隆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孙斌诉你与王红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中锦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志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庆周、王庆涛、王庆德、葛记美、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檀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淇:本院受理原告赵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6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龙河、严峻:本院受理原告朱广韬、朱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晓柱:本院立案执行的(2016)鲁0402执恢4号,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外人李萍针对案件提出异议,案件号为(2017)鲁0402执异91号现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执异9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俊忠:本院立案执行的(2017)鲁0402执1317号案件,申请执行山东鲁湘钢丝绳有限公司与枣庄市颖杰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山东鲁湘钢丝绳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案号:(2017)鲁0402执他33号案件,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副本、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四审判庭开庭听证,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晓柱:本院立案执行的(2016)鲁0402执恢4号,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枣庄市金佰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案件号为(2017)鲁0402执他31号现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执他3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晓明、董卫星、殷伟:本院立案执行的(2016)鲁0402执199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与李晓明、董卫星、殷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案外人宁水提出异议,案号为(2017)鲁0402执异96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执异9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秀刚、吴藩东:本院受理原告马云飞、马腾龙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5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颜夫勤:本院受理原告姚营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5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颜夫勤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偿还原告姚营正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张广利: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卫青与被申请人季茂营、张广利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薛园、谢凡、牛传良、滕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东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单单、张善友、郑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单单、杨兆杰、张善雷、李锋、张善友、褚言英、常明峰、郑静、刘凯、潘雁飞、牛奔: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2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宋波、张磊、张延涛本院立案执行的邢金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宋波、张磊、张延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宋波、张磊、张延涛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02执16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履行(2014)德城民初字第24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公告期满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郭天涛:本院受理原告郑传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4民初2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邑县人民法院

    袁华、练海:申请执行人李永与被执行人袁华、练海债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91执1219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2017)鲁1791技224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对练海名下的位于曹县农业局西邻房产(房产证号:曹房权证曹城字第11000023919号)价值进行评估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二下午十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构选择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选择评估机构名称,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终结。评估结果出来后不再另行送达评估报告。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聂杰、岳宵:本院受理原告王如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勇军、常慧:本院受理原告田留兵与马勇军、常慧、史博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马勇军、常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5600元;2、依法判令被告史博赢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市大地彩钢板有限公司、山东天时空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金仓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李广生、张风芹、时剑、朱李平、时念广、阮玉秋: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17)鲁1791民初20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震忠、岳桂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及菏泽长城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20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成卫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75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明县穗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翟豪杰、东明县曙光路云亭火锅店: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和被告赵海龙、赵素娟、东明盛明物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赵海龙就(2016)鲁1791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国华、王存山: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市鑫洲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石付平、王保成及你们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王存山: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市鑫洲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石付平、王保成及你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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