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陆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2017)陆海置业破字第1号
2017年2月4日,栖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烟台陆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烟台陆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声明,自2017年2月4日起,烟台陆海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印章及证照作废,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企业公章、企业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人名章、企业合同专用章等曾使用过的所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预留印鉴卡、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所有证照。
自2017年2月4日起,因作废印章及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烟台陆海置业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烟台陆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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