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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9月25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73次
        
 
王丽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判令被告王丽丽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218612.86元;2、判令被告王丽丽支付利息人民币8663.18元、逾期利息人民币11054.22元(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并支付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人民币227276.0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罚息利率上浮50%计付,总计诉讼标的为人民币238330.26元(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3、判令如被告王丽丽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金钱义务,原告有权就其所有的牌号为鲁F836E8,发动机号为189196的奥迪牌小型轿车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债权数额部分由被告王丽丽继续清偿;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王丽丽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张学勇: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冀海宁与被执行人张学勇、张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鲁乾业资评报字【2017】2-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资产评估报告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资产评估报告书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生芳:本院受理山东省超隆能源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决定对徐生芳位于东营区菏泽路237号1幢2单元601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通知你按照以下时间到本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参加现场勘验、领取评估报告和进行网络拍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技术室随机选择评估机构,第7日进行现场勘验,第30日领取评估报告。如第40日仍未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评估报告生效(本通知中限定的时间均遇法定假日顺延),本案进入拍卖程序。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对该涉案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网络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逾期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相关程序的进行和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吴士勇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张少征:本院受理原告韩如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3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邹平玉泉化工有限公司、赵登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赵登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玉泉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被告邹平玉泉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广明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95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滨州市银信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中海创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秘佃伟:本院受理原告徐金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红岩、刘洪菊:本院受理的王克克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亚光花园小区5幢1-3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10110797号)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04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正元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美商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17)鲁09民初98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5319995号 “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二、被告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三、驳回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莹、苏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丁彦静诉苏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82民初376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朱春兰:本院受理原告鲍丙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2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杜保卫:本院受理原告武厚强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丕哲:本院受理原告时衍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尹承祥、廉焕英、尹秋叶、尹晓莎:本院受理原告孙淋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蒋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鲍绪朋、张伟、郭庆杰、王玉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魏明、汲海灵、李梅、李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国荣、孙衍华、刘军、孙衍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盛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宇航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天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刘爱美、王久明、王清、杜召元、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震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天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刘爱美、王久明、王清、杜召元、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楠楠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蓄电池厂、张鲁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下峪村民委员会诉被告泰安市人民政府与第三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蓄电池厂、张鲁军土地行政登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行初17号行政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峰与你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我院拟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涉及的被执行人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位于货场路上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因无法通知到你们,故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上午九时进行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九时进行现场勘验。届时,需当事人或代理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周斌与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11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单位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骏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徐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济南东润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21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伟勇:本院受理原告杨宝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风香、刘序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风香、刘序兰、刘序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马宁宁、闫玲玲、董晓东、贾小芳、路立岭、李华英:本院受理原告许超诉你们和柴海龙、张金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武城县滕庄德信商厦、史衣桂:我院执行你们与武城县浩博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律程序委托德州华正安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查封的史衣桂名下冀J823EV 机动车进行评估,现向你们送达德华鉴字第17029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来武城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我院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对上述车辆进行拍卖。

    武城县人民法院

    穴秀娥:本院受理原告张华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鲁权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德州中远玻璃钢有限公司、钟连军:本院受理原告袁开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8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伟:原告田广波与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7﹚ 鲁1428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田广波鲁Y06P22别克轿车一辆。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或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于绪贞:本院受理原告赵忠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8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于长杰、于景智:本院受理时金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风香:本院受理刘荣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杨礼西:本院受理靳风章申请执行杨礼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宁执字第530号民事裁定书,将你在农商银行宁津县支行退休金28000元扣划用于偿还申请人的借款,如果有余款将偿还在本院执行的(2015)宁执字第250号执行通知书所规定申请人于洪林的借款,该账户继续冻结,至还清全部借款及其利息为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西克利:本院受理原告王久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422民初9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涛、李华玉、郝相仁: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涛、郝相高: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涛、李同河: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涛、郝传宝: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靖西安、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连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曹青泉、郭玮:上诉人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15)齐商重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预期将依法审理。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振、房盼盼:本院受理原告任居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3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广林、王会超、张海波: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苏元荣、苏坤、朱春礼: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学卫:本院受理原告杨兰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德州海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城县海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牧佳孵化养殖设备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金泉、史玉花: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与吴国全、郝爱琴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夏文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尹梦雪、尹华刚:本院受理原告王奇诉你们婚约财产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风金:本院受理原告张朝滨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荣臣、徐勇辉、王海冬: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宝导(曾用名张宝来):本院受理原告张金贵诉你劳务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玉岭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咸强: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恒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01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国动、李金花、李海涛、马国海: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珍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玉文:本院受理原告吴世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海清:本院受理原告毕晴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宜强:本院受理原告韩建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贾启月、贾文赞:本院受理原告韩建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5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郭仁忠:本院受理原告韩建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元董: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传树:本院受理原告马金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郝伟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永康:本院受理原告刘如涛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上诉人张玉群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116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薛淇滨、刘力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邓维云:本院受理原告马秀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俊义:本院受理原告汕头市日联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成峰(曾用名吴锋):本院受理原告张洪军诉你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嘉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明学诉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叶:本院受理原告于振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叶:本院受理原告杨纪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福康斯工贸有限公司、夏津县瑞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李明亮、李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忠勇:本院受理原告凌仁立与被告李忠勇、李荣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志广:本院受理原告徐亚男与被告王志广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银鄃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夏津县银鄃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夏法执字第189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2014)夏法执字第191号执行裁定书(变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如对裁定书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吴敌: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宝玉诉被上诉人佟永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孙宝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送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上诉人孙宝玉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爱强、张士花:本院受理上诉人任振坤诉被上诉人王洪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9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任振坤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强:本院受理上诉人金明诉被上诉人陈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11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金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泽瑞、邵长民、邵岩磐:本院受理上诉人邵泽源诉你们名誉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59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善华、米寿云、孙忠霞、米长芳、刘玉芳:本院受理上诉人高玉水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76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天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市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诉你与李成兰劳动争议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79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存娇、杨红:本院受理原告武连龙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英姿:本院执行局移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朱翠欣申请对被执行人李英姿所有的鲁D 5F202轿车现价值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2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孔毅食药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行审23号及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千禧顺风肥牛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枣庄千禧顺风肥牛餐饮有限公司食药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行审28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爱思普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孔令宏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华:本院受理原告贾金环诉被告邵明辉与你及第三人贾银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2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伟、尤慧: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与王士超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建民:本院受理原告朱孝林诉你与枣庄市山亭区劳动服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8日14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明、张慧: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恒发饰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汉齐、黄亚茹、刘汉朝: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兴达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汉齐、黄亚茹、刘汉朝、被告枣庄北方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沈耀军(身份证号370406196501060572)、郭君(身份证号 370406195601152250)、杜传霞(身份证号370403196612160729):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德民、张显涛诉被上诉人杜传霞;原审被告沈耀军、郭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7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峰(身份证号37040419760310681X)、欧阳秋梅(身份证号441481198508053648):本院受理上诉人朱怀玉诉被上诉人张霞;原审被告王峰、欧阳秋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8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莉(身份证号370403197706107229):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珍伟诉被上诉人秦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1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丙亮(身份证号370406197402264515)、王会议(身份证号 370402196509260119)、赵蕾(身份证号370402196604015525):本院受理上诉人贺敬东、王广芹诉被上诉人宋丙亮,原审第三人王会议、赵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7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2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军(身份证号:370481198209100070)、高敬胜(身份证号:370481198310055411)、高述席(身份证号:37048119680517531X):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继朋诉被上诉人杜军、高敬胜,原审被告高述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0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邱绍敏(身份证号:370421196102080326)、周广娥(身份证号:370481196805043907)、周广泉(身份证号:37048119760426381X)、枣庄市兴坤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锡彦诉被上诉人邱绍敏,原审被告周广娥、周广泉、枣庄市兴坤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7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9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建伟、葛瑞营、滕州市宏润木业有限公司、张厚春、滕州市鲍沟华信制镜工艺厂:本院受理上诉人葛瑞国诉被上诉人任建伟、葛瑞营、滕州市宏润木业有限公司、张厚春、滕州市鲍沟华信制镜工艺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3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伟(身份证号370406197105035038)、高贵英(身份证号 370406197009025104)、连士锁(身份证号370406197010260531)、杨兴文(身份证号370406197506030019):本院受理上诉人郭一震诉被上诉人任伟,高贵英,连士锁,杨兴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54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丰明、郭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赵新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182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张春德、张春新、张春梅:本院受理原告李守荣与你们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钢、石亚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钢、石亚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希岭:本院受理原告夏靖与被告王希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翟英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国诉昃婷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翟英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诺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翟英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赵先霞、王斌、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高玉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高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穆克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穆克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王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张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崔继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崔继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郑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郑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房信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房信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立臣、刘汝玲、张秀玉、青岛锋泾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彬彬与被告张立臣、刘汝玲、张秀玉、青岛锋泾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5097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道伟、庞继诺、宋秀琴、郭华、杨赞中、李宪国、山东奥昱翔碳化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和悦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鹏飞与被告宋道伟、庞继诺、宋秀琴、郭华、杨赞中、李宪国、山东奥昱翔碳化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和悦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543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桓台县侯庄镇农业机械管理站:本院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字第1223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周淑英: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桓台县聚荣建工有限公司、原告田成海、周素华分别诉你、郭树强、朱汶清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下午13时50分、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英杰: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县马桥镇祁家村民委员会诉被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连鹏: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县马桥镇祁家村民委员会诉被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郭本清、赵永军:淄博万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荣跃、郭本清、赵永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淄博万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听证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八时四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调解室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秀贞:本院受理原告周庆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超: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窈诉被告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中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你们的金融借款合同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舜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润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淄博鹏川电器有限公司、宋述明、许莹、宋述强、王翠玲: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舜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润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淄博鹏川电器有限公司、宋述明、许莹、宋述强、王翠玲: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石玉军、邢立红、王立新、沈领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畜禽药械公司、桓台县牧工商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畜牧兽医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龙光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桓台县建华水利建筑安装公司、王跃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索镇水务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市桓台县建华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淄博新世纪精品商场: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索镇水务站、被告淄博市妇女联合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桓台县牧工商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畜牧兽医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宏达地产品服务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物价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杰茂经贸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桓台县大众钢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建斌:本院受理齐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艳美:本院受理王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淄润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南京列创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淄润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荆呈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允刚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21执1178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桓台县人民法院

    济南华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振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21执1203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炳诚:本院受理原告陈为利与被告王炳诚、王炳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娟、陈鲁博、杨德芬、杨德伦: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娟、陈鲁博、杨德芬、杨德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玲云、张维水、吕伟、张磊、纪晓云、张晓、陈平、孙翠华: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玲云、张维水、吕伟、张磊、纪晓云、张晓、陈平、孙翠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邹杰、王立杰、邹科、宋秀丽: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杜希岗、张文瑞、张克红:本院受理原告庞月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海东:本院受理原告高玉萍与被告王海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李钢、陈加生、滕怡: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新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李钢、陈加生、滕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广花:本院受理原告王衡与被告张广花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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