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法院公告
高艳国、王传磊、高其宝、王传军: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郭宝居、谭清春、尹佩生、尹丙富: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贺同生、贺志友: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辛庆龙、蔡雪鹏、辛小山: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点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徐守海、张云明、郭保兵、徐守禄、段明禄: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徐守卫、徐来祥、徐来安、王善军、徐守良: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明波:本院在执行潘健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2015)寒民三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委托山东求实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所有的位于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2965号滨海花园2号楼3-502室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494208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资产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如对本报告书有异议,应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将依法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06,直至拍卖程序结束,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彭飞:本院受理上诉人邱长丰(一审原告)诉你、被上诉人山东华发置业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邱长峰不服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2016)鲁0704民初1934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由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择日开庭审理此案(具体开庭时间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另行通知),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邢广学、王伊娜、张作生、邢桂侠:本院受理原告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75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邢广学、王伊娜、张作生、邢桂侠:本院受理原告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施小兵:本院受理原告刘文达、咸桂义、刘祥杨、王永寒诉你、诸城市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四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9时30分、10时、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齐世宽,王友霞,陈德红,刘友林,王光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春,李焕春,李顺季,徐勇,惠立文,徐夕春,李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振芳,刘炳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殿惠诉你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3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范夕文:本院受理原告毛炳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柳炳剑、武顺英:原告丁义文诉你们及被告柳吉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皇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艳:原告王平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皇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泰邦真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益邦置业有限公司、宫业兵、宫晓华、李永政、刘霞: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正华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段正华、张德峰、段正中、诸城市双冠绣品有限公司、陈建红、卢亚军、诸城市华东机械电子有限公司、陈勇、徐丽: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我院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诸城市人民法院
鲁福鹏、王伟:本院执行的封洪利、王桂英、周新笙、周士竣、周士博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2执231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782民初38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桂苑家居有限公司、王润华、于海燕、诸城市双冠绣品有限公司、陈建红、诸城正华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段正华、卢亚军:本院执行的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且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执2075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闫文娟、王洪勋、刘玉美、王韵涵、王子涵:本院受理原告王汝彬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树林:本院受理王桂法与你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德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王树林所有的位于诸城市龙都街帝邦风度国际小区房权证号为潍房权证字第002366号房产进行了评估,现已作出鲁弘估字(2017)第SF101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为478 237元,现予公告送达,并同时公告送达(2014)诸执字第1582-3号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0日内,可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增利、高淑芬、张增宝、傅焕利、张增洪、李秀云、张增良、吕艳、王汝林、于淑云、王凤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增宝、傅焕利、张国丽、梁瑞廷、张增荣、张淑玲、张增洪、李秀云、张增良、吕艳、王汝林、于淑云、张增利、高淑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龙、周启香、于喜才、王彦玲、于金红、贾绪娟、张华、台乐娟、石渊臻: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柳炳剑:原告徐作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秀朋:本院受理原告黄祖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兴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毕义功、胡宗叶、王本娥、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云安、吕双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云飞、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