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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9月1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39次
        
 

 2017年9月11日法院公告

常云宽: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三马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与山东强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杰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四川瑞博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56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唐县福乐多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圣泰建设有限公司、朱正东、李刚、滨州市沾化区滨北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连军、王玉春、张树强、刘桂学、张建民、丁洪利、张月文、崔国庆、闵建龙、于长军、张庆柏、李小孟分别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博兴县福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李然富:本院受理杨曰凯申请执行(2013)博商初字第384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博执字第90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已生效的(2013)博商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依法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博兴县人民法院

    韩洋:本院受理原告姬广栋诉你与邵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4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兆云:本院受理原告市中区热源保温材料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谭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洪玲诉你与季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85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6日14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金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刘金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马洪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韩海亮、靳黄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孟庆国、单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徐彬、孟庆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聂敬、刘露、韩典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韩孝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沈学谦、齐凡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李琴、李连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传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谢兴堂、李清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黄兆富、蒋纪强、王思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薛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9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继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继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赵娟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周召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茂强: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朱玉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鲁0404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手续。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王升田、宋克美、赵怀启、苗召荣: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古邵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鲁能菏泽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明恒通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仝利民、菏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8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马忠法: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春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富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常法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6民初11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宋建军偿还原告常法进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司呈河:本院受理原告鄄城鑫昊木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刘荣润:贾传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在枣庄润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15%的股份进行评估。现随机选择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本次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峄法技字第109号确认专业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涉案现场,介时组织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勘验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万道亭、赵美丽:本院受理原告刘飞诉被告万道亭、赵美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1722民初38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孟强、王雪梅:本院受理原告张庚启诉被王孟强、王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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