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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法院公告
青州市鲁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航天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石红华、李同明:本院受理原告许光英诉被告石红华、李同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冯庆武、祝广梅、祝清水、祝清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冯庆武、祝广梅、祝清水、祝清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荣、陈军:本院受理原告潘广寻诉被告张玉荣、陈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光超:本院受理原告李岚诉被告张光超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荣诉被告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海宸诉被告刘玉祯、李望臻、青州市金星铝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志刚、杨武军:本院受理原告卡特彼勒(青州)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陈秀美:我院受理陈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杨书博、刘崇国、陈兰芝、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学礼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郑见、徐翠、潍坊市寒亭区同胜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滨商初字第27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兆花、孙兆凡、潍坊市寒亭区祥润种猪场、潍坊昊泰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34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坤宁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昊泰经贸有限公司、彭帅、杨国桢: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34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天凤、青岛市巨盈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中达运输有限公司诉张天凤、青岛市巨盈工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6)鲁0785民初字第38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交运出租车有限公司诉李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7)鲁0785民初字第11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史松峰:本院受理原告孙雪诉史松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6)鲁0785民初字第25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佳: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凤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拟对已查封的你所有的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谭伍屯上村凤凰大街(西)3068内第五排5号1幢1号住宅房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我院技术室(拍卖大厅),依《司法评估机构名册》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并定于2017年11月3日对评估财产进行现场勘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陶章卿、吕海艳:原告王利富、王兆凯与被告陶章卿、吕海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栾大伟:原告杜娜与被告栾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玉光、高密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信雪云:本院受理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4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许波、隋敏:本院受理原告于洪亮与被告许波、隋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1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肖德福:本院受理原告邢春雨与被告肖德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秦鹏程、孙永秀:原告綦华英与被告秦鹏程、孙永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绍良:原告王圣勉与被告张绍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鞠连生、何玉萍、鞠连新、耿春:原告王俊与被告鞠连生、何玉萍、鞠连新、耿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书生、吴秀娥、李鹏杰、李静:原告王燕与被告李书生、吴秀娥、李鹏杰、李静、第三人李新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9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荆先华:本院受理原告杜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3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翟勇:本院受理原告杜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3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蔡瑞花、孙日富:本院受理原告王运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1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钦海、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栾珍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0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百晟铸造有限公司、张先本、刘云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密市百晟铸造有限公司、张先本、刘云珍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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