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9月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80次
        
 
 2017年9月1日

    李洪文:本院受理的原告秦元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12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相晨:本院受理原告王学珍诉被告刘相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相晨:本院受理原告王崇然、郭曼诉被告刘相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9:30(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何素芹:本院受理原告盛昌诉高来生、孙庆华、孙秀华与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91 民初18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晓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金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 民终 23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亓红桂、秦乐福、潍坊海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 民初 15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坚龙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李鑫、刘万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18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宏波、张丽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15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青山、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91 民初 155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华素婷、华光振:本院受理原告杨继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91 民初 13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学树、张玉莲、潍坊福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永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91 民初 12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丽、李志国: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91 民初 14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许永祥与被告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付乐亮、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刘新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民初 1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未领取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许永祥与被告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付乐亮、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刘新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许永祥对我院做出的(2016)鲁 07民初 119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自公告之日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新华、蒋磊:本院受理原告李圣建诉被告蒋磊、蒋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 1722 民初29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李现元、李现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7 年12月 5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尹少波、孟红霞: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得胜诉被执行人尹少波、孟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728 技 361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于 2017 年11 月 13日上午 9 点到东明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科参加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将依法进行评估并拍卖。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二怀:本院受理原告葛晓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8民初 1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于志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玉斌申请执行(2016)鲁 0911 民初3290 号民事判决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11执1353 号一案的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申成尚、张立娟、曲霞:本院受理你等与被上诉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终 119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玉鸿: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曲传河与被上诉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朱玉鸿、马冬梅、马立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再 1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加廷: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姜磊、被上诉人杨永林与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终138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西坤: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 (2017)鲁 09 民初 57 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解除原告赵军与被告李西坤于 2015年10月 14日签订的《国际域名买卖协议》;二、被告李西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军域名转让费 42 万元;三、被告李西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军违约金 12.6 万元。现依法向李西坤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泰市汶南镇景客隆百货超市、彭健: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 (2017)鲁 09 民初 113 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新泰市汶南镇景客隆百货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二、被告新泰市汶南镇景客隆百货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9000 元。现依法向新泰市汶南镇景客隆百货超市彭健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娄迪、唐振高: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徐玉考、李渊博玉与原审被告北京中创文博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辖终 138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成岩:本院受理你诉被上诉人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泰安市金海龙物资有限公司、泰安东源物资有限公司、贾明、刘灿波、泰安市岱岳区广威物资有限公司、贾薇、王长明、泰安市富地金属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终 133-13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金海龙物资有限公司、泰安东源物资有限公司、贾明、刘灿波、王长明:本院受理上诉人高成岩诉被上诉人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泰安市岱岳区广威物资有限公司、贾薇、泰安市富地金属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民终 133-13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与被告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吴志英、栾静、周忠军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泰商初字第 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科瑞静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你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八医院房屋租赁合同一案,本院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作出 (2016)鲁 09 民终 2102 号民事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 2102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明东:申诉人李志山与被申诉人袁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监 3 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通知书主文如下:李志山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予以驳回。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驳回申诉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树森、刘锁:本院立案执行的张修建申请执行你二人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张修建申请已经评估你二人名下位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大街 110 号房地产一宗,作出鲁博评 TA2017080201号评估报告,请你二人到本院领取。公告期间六十日,到期视作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平无国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日照怡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曲抗美、陈向村诉你们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5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