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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8月28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966次
        
 

2017年8月28日法院公告

 青岛发瑞特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丝瑞宝覆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崔顺丹:本院受理原告刘永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秀杰:于敬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许辉:于军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冉龙珍: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43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田茂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栋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12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安伟、青岛军晟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祖林与被告安伟、青岛军晟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409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即墨虹桥医院(普通合伙)、李智森、王作存:本院受理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马分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建法、即墨市新永秀工程机械配件经销部: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志军:我院受理的申请人上海中铝凯林铝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王志军争议仲裁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2财保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千禧盛橡胶制品厂、赵世尊、常贞娟、肖毅、熊瑛、熊宗伟: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马山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希开、郭文超、黄承德、迟淑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毛成海、王顺英、青岛城北索具有限公司、卢正军、王海霞、尹心玲: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4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书平:本院受理青岛海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17)鲁0282民初359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灯建:本院受理梁孝波诉你加工合同纠纷(2017)鲁0282民初1705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曲大臣:本院受理原告栾晓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世君、江玉峰:本院受理荆世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克信、秦吉芹:本院受理吕承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良田:本院受理慈维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曲小臣:本院受理原告栾晓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廷春:本院受理时永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流海:本院受理原告余火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单文彦: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座地产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冬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欧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丕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宝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诉人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就(2016)鲁0282民初1287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福成:原告烟台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告孙福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金尧: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1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马绪明、华玉虎、朱苗苗、万太顺: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城南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国宏:本院受理董文明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补充状、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战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丽:本院受理原告海东地区信而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姚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文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延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海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梁永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冷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秀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嘉林:本院受理原告赵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磊、徐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金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益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居虎:本院受理原告王东升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全禄: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欧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315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世超、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战美丽、周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波、冉艳影、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义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叶超、柳正伟、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世霞、鹿巨伟、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隋玉玲、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永德、朱桂玲、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董文芳、青岛君泰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二状、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志、欧阳倩、山东君邦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民事裁定书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佳佳、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向萍、姜向阳、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彭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90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董淑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90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刘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90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红光:本院受理吕红民诉吕红军、吕宏伟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及开庭传票。吕红民要求追加韩新惠、任喜杰为本案第三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兆德:本院受理原告于光珍与被告宋兆龙、宋兆德、第三人宋兆贤、宋兆舜、宋兆兰赡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滨海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卢宝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与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同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与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明霞、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馆陶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9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晓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市北区维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程业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市北区维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小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与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杰、李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迟杰、李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1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峪、杜晓松、杜广铸、袁玉文、陈珂、于彩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峪、杜晓松、杜广铸、袁玉文、陈珂、于彩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解本福、陈桂显: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解本福、陈桂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蓝霞、王崇河、王海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蓝霞、王崇河、王海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丁传平、董继先: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丁传平、董继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黄志克、李婷: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志克、李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窦金国、张祚安: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窦金国、张祚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层、孙清清、卢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层、孙清清、卢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金美月、白泳基(BAIK YOUNG KI)、金星、尹美子: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金美月、白泳基(BAIKYOUNGKI)、金星、尹美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金美月、白泳基(BAIK YOUNG KI)、金星、尹美子: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金美月、白泳基(BAIKYOUNGKI)、金星、尹美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伟、王荣秀: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徐伟、王荣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伟、王荣秀、徐兵、刘健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徐伟、王荣秀、徐兵、刘健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3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曹卫国、刘春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曹卫国、刘春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3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峰、袁晓璐: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高峰、袁晓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3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吴清供、王玥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清供、王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3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吴清供、王玥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清供、王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3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显磊、江风云、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秦岭路支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起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电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夏龙林、雒福菊: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及青岛吉尔工程橡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青岛吉尔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修立、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张玉全:原告中融信(青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修立、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张玉全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周文:本院受理原告姚法德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三初字第4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石岩: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张大刚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白天罡、朱少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2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芳:本院受理青岛邦钲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凯伟尔实业有限公司、张蕾、窦慧娟、刘璐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芳:本院受理青岛邦钲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凯伟尔实业有限公司、张蕾、窦慧娟、刘璐、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青岛凯伟尔实业有限公司就(2016)鲁0212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胜东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辉诉被告顾健、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的处理结果可能与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特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国祥、陆碧红: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国祥、陆碧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执异2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晶、苏剑军、尚晓娥、秦朋云、李冬建: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巧红、陈配配、陈国钢、曾瑞、蔡福生、陶自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洪勇、李兰、李铭华、李芝、李孝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春景、张林、余运楠、张曾、殷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明敬、林海腾、刘喜荣、林智强、梁文源: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罗小琼、罗其文、刘真真、柳承武: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吴庆涛:本院受理原告宋俊秀起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治国、赵莉: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的智商金融安防设备有限公司、青岛融汇通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海的智商金融安防设备有限公司、青岛融汇通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文世强、王炳林、杨小鹏、颜小明、袁正刚、许超杨: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梦梦、张岩明:本院受理原告曲守辉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栗英言、齐力杰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杰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新春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成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孙思波、李传梅、张树英:本院受理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顺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宁佳商贸有限公司、孙思波、李传梅、程宝权、李艳欣: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顺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橡胶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剑文经贸有限公司、孙思波、李传梅、程宝权、李艳欣:本院受理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首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张臣、田玲玲、唐会福:本院受理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创锐照明有限公司、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郑帅、张健、刘丽艳:本院受理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地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克武、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青岛海城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李敬森、姜素琴、唐孔良、王月玲、王桂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地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海城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李敬森、唐孔良、张克武、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王月玲、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地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海城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李敬森、唐孔良、张克武、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王月玲、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地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海城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李敬森、唐孔良、张克武、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王月玲、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海、姜素琴、青岛海城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高鑫包装材料厂、李敬森、唐孔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仇世森: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涉案的被执行人仇世森名下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通真宫路77号4号楼2单元702户房产进行了价值评估,价格为140.50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房估字2017-HZ08009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本评估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赵炳合: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大中圣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536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8848.95元,共计62478.95元;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友发钢管有限公司与沛县防腐保温工程总公司、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841436元及违约金294782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6日至全部付清之日继续计算);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刘彩霞:本院受理原告强燕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6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晓英:本院受理原告孙建喜与青岛泽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金秀: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克全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执1022号执行裁定书,扣划 你在中国 银行即墨 分行账 户00000244227622088CNY0存款3400元至平度市人民法院账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杨洪滨: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梁举仟、梁丽敏、刘伟刚: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丁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申请执行人丁飞对本院作出(2016)鲁0283执异21号执行裁定书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一份,因你下落不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鲁滨:本院受理原告王发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方修志:原告郭瑞贞与你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拟对DFL7136AC车辆的折旧损失及未实际使用损失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选择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告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法院摇号室选择评估机构。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志刚、薛佩佩: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与被告孙志刚、薛佩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原告贷记卡借款本金42174.65元及逾期利息、逾期滞纳金。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书。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沈阳绅紫宸商贸有限公司、罗涛、张贺清:本院受理原告翰林汇信息产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峰、宋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铠铄: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诉青岛神州新能实业有限公司、鲁杨、陈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宁:本院受理原告褚玉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褚玉莲与安宁离婚;婚生子安俊豪由安宁抚养;位于李沧区虎山路的房屋归褚玉莲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诉讼费由安宁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然:本院受理原告高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高卉与高然离婚;婚生女高小琪和婚生子高世翰都由高卉抚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增欣、刘立功:本院受理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小兵、魏兰滨、徐建英、青岛帝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竹君、青岛盛佳世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源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祚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823.15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手续费、滞纳金;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汇亚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4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家礼、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5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长茂、郑姿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并支付自2017年6月16日至全部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上述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L350F的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保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并支付自2017年6月17日至全部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上述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F617P的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长茂、郑姿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并支付自2017年6月17日至全部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兴海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周凤庭、翟诺、周宗德、李琳、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及自2017年4月2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罚息;2、被告二至六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本周、兰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并支付自2017年7月8日至全部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上述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688EV的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金柱、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手续费及相应利息、滞纳金;2、被告一支付律师费;3、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对被告一车牌号为鲁BY122C的汽车享有抵押权或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董凌清、管加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2451-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董凌清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阜新路8号3单元401户抵押房产;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7039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10.0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部敬林: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2452-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部敬林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8号1005户抵押房产;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6034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08.34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玉国: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被告马玉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100000693886号《青岛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2、被告双倍返还定金10000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96000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伟、方平月:本院受理原告尹玉华诉被告刘伟伟、被告方平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刘伟伟因引起火灾给原告造成各项损失1万元,待评估价格确定后再增加诉讼请求;2、依法判令方平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成锦华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九香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咨询费488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宝范、王士礼、孙洁、蔡冠群:本院受理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蔡得渝与被执行人杜宝范、王士礼、孙洁、蔡冠群财产权数纠纷一案,异议人蔡得渝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异字第3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发军、李翠翠、王伟、唐晓、青岛德盛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及违约金2.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际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裕丰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青岛国际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补充协议书》;二、判令被告协助将其〈2000〉建字第24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项目用地安置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安置建设资金1247710.44元及其同期贷款利息;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发瑞特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2017)鲁0202执345号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发瑞特运动用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7)鲁0202执34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青岛发瑞特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52号2704A 户及2704B户房产;二、青岛天和不动产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出青天(房)估(公)字[2017]第QDR10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30.89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蔡宝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59816.46元(暂计算至2017年5月14日,之后按信用卡逾期金额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49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长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61100.42元,各项费用按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腾: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87170.86元(截止2017年3月4日),各项费用按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虎成: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77145.96元(截止2017年4月26日),各项费用按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济宁聚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垫款本金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良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良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致使本院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河松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际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智本诉被告青岛国际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青岛隆昌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10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侯贺道、杨莉、侯贺莉、王慎民、侯贺朋、王文云、侯钦耀、吕葛、侯贺民、侯贺会李艳平、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侯贺道、杨莉、侯贺莉、王慎民、侯贺朋、王文云、侯钦耀、吕葛、侯贺民、侯贺会、李艳平、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331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侯贺莉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A 座2401、2402房产,裁定拍卖侯钦耀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A 座2403、2405房产,裁定拍卖吕葛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A 座2404、2408房产,裁定拍卖侯贺朋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A 座2410、2411房产,裁定拍卖侯贺会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A 座2409、2412房产;二、青岛泰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泰城估(2017)87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2460.0697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立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华帘集团钢帘有限公司、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徐传刚、宋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恒立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华帘集团钢帘有限公司、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徐传刚、宋美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331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山东华帘集团钢帘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保税区北京路63号天智国际大厦14层A户、14层J户房地产;二、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正房估(2017)QD10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145.9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史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致使本院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延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延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致使本院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福东、刘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2)南商初字第301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义务,本院依法评估你名下位鲁B888GT号车辆,评估价格为1887645元。现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修爱亮:关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特此公告。本院将依法把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拍卖你设定抵押的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婷、宋魏:关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特此公告。本院将依法把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拍卖你设定抵押的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元友、姜剑萍、林志岐、郑桂英、张德明、高祀元、青岛金向阳五金有限公司、青岛金圆方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瑞明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德明、高祀元、林志岐、郑桂英、郑元友、姜剑萍、青岛金向阳五金有限公司、青岛金圆方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瑞明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启航、青岛启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151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生鹏、杨月娥、青岛贤明缘商务快捷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军、赵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红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大滨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勋、潘淑杰、张军功、安继祖、王事强、叶晓燕、青岛康美惠工艺品有限公司: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849号之一管辖权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继祖、孙勋、潘淑杰、张军功、王事强、叶晓燕、青岛三吉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宏润达玻璃有限公司: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851号之一管辖权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淑策:本院受理原告赵阳诉被告新华锦集团山东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袁淑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春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3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3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红利: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4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4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广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4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与被告张鹏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致使本院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晓瑞、陈明璐、王文飞: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裕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55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唐莲花:本院受理的原告宋莲娜、宋信珍诉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我院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起诉要点:1、依法继承分割其母亲靳秀兰名下的平栾NL0539号房产。2、判令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黄刚、孔鹏:上诉人陈珍就(2017)鲁0124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主要内容为:请求撤销再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再审的诉讼费及上诉费全部由翟宝林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陆(路)、唐丽:本院受理原告高付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起诉要点:责令被告立即支付借款5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送达费、诉讼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许兰本、许立芹、许庆本、娄培忠、娄培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许兰本、许立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逾期利息25260.75元(该利息计算至2016年7月20日)、及2016年7月2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五被告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按月利率8.025‰上浮50%计算的逾期借款利息;被告许庆本、娄培忠、娄培强对上述债务在45万元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许庆本、娄培忠、娄培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许兰本、许立芹追偿;诉讼费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许纪平、张戬英、许庆本、张福友、许遵禄: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60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许纪平、张戬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60559.92元及逾期利息、复利。被告许庆本、张福友、许遵禄对上述债务在15万元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许庆本、张福友、许遵禄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许纪平、张戬英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文强,许立峰,许立涛,许遵彬,许立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文强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许立峰,许立涛,许遵彬,许立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许立峰,许立涛,许遵彬,许立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李文强追偿:诉讼费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陈正军:本院受理原告罗凯诉被告山东百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陈正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庄国梁:本院受理原告杨明俊诉被告庄国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1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矫建、吕鸿:本院受理原告林海诉被告矫建、吕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26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健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南通市宏大风机有限公司诉你公司(2016)鲁0112民初127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宇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后军、朱风苓、朱后富、朱爱玲: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安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后军、朱风苓、朱后富、朱爱玲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660、661、66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杨荣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德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荣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659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孙学军、刘建华: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执行人张林海申请执行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7)鲁0911民初286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911执13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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