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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7月25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249次
        
 
2017年7月25日

    李爱华、山东行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中经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燕、陈国庆: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甲庆、邢春花、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季婷婷、潍坊企银非融资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5民初3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井维洋、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善永、潍坊企银非融资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5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齐玉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公田、颜慧美、潍坊金天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炳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1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惠保山:本院受理原告胡晓杰诉被告李业安、惠保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陈常杰、徐瑞锋:本院受理原告陈春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陈常杰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601号民事判决书。另,在审理过程中陈春利撤回对徐瑞锋的诉讼,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鲁0705民初26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郭迎新、李宝新、鲁波:本院受理原告赵伟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英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亮诉被告王春林、陈建春、王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金全:本院受理原告陈维强诉被告田永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中心支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柴洪森: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丁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21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相峰、张延婷: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王秀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217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辉、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褚文生、付丽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付兴国、于淑慧: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冯洪涛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查封你们位于昌邑市北海路2号2幢2单元603室(房产证号邑城区字第0049686号房产),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及评估报告书和拍卖裁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内来本院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在领取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对该查封的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昌邑市人民法院

    陈志明: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众森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平、张宗信:本院受理原告刘秀芳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庆虎:本院受理原告董西川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5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桂彩: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王东方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商建国、商崇峰:本院受理原告张作君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凌恩花、刘志民:本院受理原告刘书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2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金达利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环海置业有限公司、马东民、孔雪、刘磊、朱晓琳: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诉日照市金达利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环海置业有限公司、日照淞晨茶业工贸有限公司、马东民、孔雪、姜涛、殷秀华、刘磊、朱晓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6)鲁1103民初2228、2229、2230、223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金达利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环海置业有限公司、马东民、孔雪: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诉日照市金达利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环海置业有限公司、马东民、孔雪、孔辉、彭书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1103民初149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任余荣:本院2017年6月2日所审结的(2017)鲁1122民初第73号原告山东省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贞、赵法苓、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李贞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华蓥市永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日照市百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易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宋加荣、雷友成、杨林和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史夫全: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曹际友、史夫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1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战玉良、战立金、殷德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王厚金、崔兆京、崔为福、战玉国、战玉体、战仕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1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张传田、翟瑞彩:本院受理张传柱与张传田、翟瑞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11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张永伟、张西梅、唐永同、林现远、张永远、李兴田、高月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17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崔为亮、刘军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日照市岚山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崔为峰:本院受理原告万润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马先杰、王延玲: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们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鄄城福聚发制品有限公司、张常聚、王兰芹: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海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海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厚德诉你们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82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民事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居海、许桂英、山东汇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大伟、于非非、杨勇、马海滨:我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303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3日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金庆与被告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来成与被告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耿永岭与被告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庞涵: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庞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369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到期欠款7611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石广丽: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石广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367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到期欠款10186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会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悟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马悟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梁山宝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梁山县光明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大桥涂料有限公司、山东威特立邦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梁山四平亿利德专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曹景前、刘淑珍、曹务隆、张军艳、程卫民、高慧、陈清坤、方婷婷、赵玉新、王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文栋:本院受理刘良贤、陈元芬诉被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三和司鉴所【2017】临鉴字第437号济南三和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曹衍云、安林: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3民初4239号、(2016)鲁0103民初42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宋延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宁与被告山东环球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宋延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89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如下:驳回刘宁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898元,由刘宁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宋红梅、于恒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清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辛磊: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辛磊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6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覆行(2016)鲁0191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鲁秀红、陆广起:本院受理原告于召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希学:本院受理原告刘广惠诉被告张希学(372827196702196957)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康亚民、姜伟、谢玉花、山东蔬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闫伟与被执行人康亚民、姜伟、谢玉花、山东蔬新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历城执字第158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变更于召福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苗成海、程金芝:本院受理的原告霍守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4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光温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光温称,其妻娄元珍,1943年7月29日出生,山东济南人,于2006年10月起下落不明已满四年。下落不明人娄元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娄元珍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娄元珍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娄元珍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贵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太康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原名称山东太康非金融性担保有限公司)、潍坊恒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志智:本院受理(2016)鲁0102民初5777号原告刘永香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梁勇、黄萌荣:本院受理原告周琪与被告梁勇、黄萌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祝红霞、李忠东: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祝红霞、李忠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爱军:本院受理原告韩永红与被告王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付磊、陈楠:本院受理原告朱玉亭与被告付磊、陈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楠、姜涛:本院受理原告朱玉亭与被告陈楠、姜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陶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1民辖终7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6)鲁0102民初416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贝贝:本院受理原告褚艳华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5民初115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裁判要点为:被告王贝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褚艳华劳动报酬款323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郑红莉: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徐希波:上诉人范传芬就(2017)鲁0125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阳县人民法院

    夏侯国:本院受理原告孙兆兴诉被告夏侯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0304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崮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周任:本院受理原告王绪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周元东、宋作明:本院受理原告丁昌祥、丁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亚栋:本院受理原告李岩诉你、陈琳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希滨、王光博: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希滨、王光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希滨、王光博、李志海、田大海: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希滨、王光博、李志海、田大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司海伟、朱全利、刘希滨: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司海伟、朱全利、刘希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三门峡鼎盛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河南豪瑞实业有限公司、渑池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原审原告)山东昭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77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悦舜商贸有限公司、滕劼、刘维辉、山东云涛家纺有限公司、邹平华升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升、淄博泰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宋汝兵(原审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76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凯铭威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淄博展博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华岳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淄博华日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王峰、李建波、陆萍、张海波、翟培伟:本院受理张珊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2017)鲁03民终629号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朗法博粉末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红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淄博森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朗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朗法博涂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胡业锋、李丽华、宋迪: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诉上列单位和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3民初29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霖、王青:本院受理原告边强诉被告赵霖、被告王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北京嘉源盛和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第1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宋宁克、桓台县晟荣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象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强、青岛东正石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玉庆诉被告罗强、王强、青岛东正石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第355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崔迎春:本院受理原告王凤玲诉被告崔迎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宗学圣:本院受理原告姜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闻伟:本院受理原告淄博世通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政:本院受理原告毕祯伟诉你及被告许鸿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松、张广亮、崔兴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宋伟诉你们、郭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5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周卫: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方山、周光生、王崇禧、耿佃桥、张连学、周超、李秀英、刘桂兰、你诉淄博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与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青岛广远顺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京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青岛广远顺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京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货款及经济损失共计3525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艳: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不准予原告王建与被告李艳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乾海商贸有限公司淄博鸿驰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其奎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韩其奎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其继承人韩法生、曹秀芹、曹玮、韩祥凯、韩发道申请参加诉讼,本院(2017)鲁0306民初350号之二裁定准予韩法生、曹秀芹、曹玮、韩祥凯、韩发道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原告诉讼请求由原医疗费150000元变更为医疗费、死亡补偿金等1121659元。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泰安方正印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菅洪刚申请执行本院(2016)鲁0911民初3935号民事调解书一案,已于 2017年4月25日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76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光锐:本院受理赵强申请执行本院(2016)鲁0911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579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光锐、张媛媛:本院受理菅洪刚申请执行本院(2016)鲁0911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58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司雷、齐保怀、李元河、靖桂芹、李吉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士杰、李桂花、王士林、孟召利、刘宪力、李云平、乔关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景水、王邦才、周传明、纪茂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三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袁华、刘风英、袁明利、王立广、靖吉芳、赵庆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申伟、齐秀梅、杨守芹、郭冬苓、杨桂云、朱吉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元亮:本院受理原告卞绍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梁兆永:本院受理原告贺园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7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之伟:本院受理原告李仰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战、赵琳琳: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赵新、张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1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杨涛(曾用名毕余猛):本院受理原告刘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1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刘程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夏丙雪、庄道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恒君诉你们及王正伟、夏丙银、夏恩平、纪庆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2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汶法庭领取书面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夏丙雪、庄道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恒君诉你们及夏丙银、夏恩平、纪庆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2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汶法庭领取书面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山东众鑫源矿业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市万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911执9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张洋、许珊: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洋、许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对被执行人张洋、许珊所有的位于枣庄市新城区安侨公寓B 区9号别墅房产(枣房权证枣字第00331434号)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山亭区劳动服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宋玉婷:本院受理原告枣庄联兴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钢、杨婉婷、陈华、夏启春、王艳彬、张恩玲、杜娟、王继军、侯贞纯、孙华平、郭以华诉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04号、205号、199号、208号、209号、206号、201号、203号、211号、210号、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延俊、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屈会文诉被告张延俊、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昂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金悦利毛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召海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山东兴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山东兴安评鉴字(2017)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一份,评估你单位筒子纱、棉纱、毛巾布废料一宗,价格为98418元及本院作出的(2017)鲁0403执恢1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评估资产)。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资产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陵臣、王玲:本院受理原告黄希侠诉被告刘陵臣、王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案,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借款40万元,并支付自2012年6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的利息38.352万元及按月息3% 标准支付自2017年4月1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张干:本院受理原告王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范昭兵:本院审理的陈伦章、王学忠、张守坤诉你及滕州市城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三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三原告分别要求中止审理,庭外协商。现因协商未果,三原告要求恢复审理。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三下午三时在滕州市人民法院北辛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列三案。如无故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滕州民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知闻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3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亚利、党强强、党磊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沙河支行诉你们与王式明、徐化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5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玉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沙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5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神木县安泰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佳选煤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81民初30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府谷县华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佳选煤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81民初30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延举:本院受理原告褚夫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晋坡、宁英:本院受理原告丁玉峰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尚锋、李波、王光、杨艳秋、王威、杨尚山、杜杨:本院受理原告付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贺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大成、张硕:本院受理原告葛庆科与被告山东华贺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大成、张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侯飞:本院受理原告侯李双一诉你们抚养费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时苏明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尚法、马国强、孙爱华、章士贵、孙健、李永强、任永、谢丽丽、陈国际诉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28号、235号、237号、242号、238号、231号、236号、239号、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军(王影)、袁传靠、田传胜:本院受理原告田家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海玉:本院受理原告徐辉、徐敬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中全、邵士友;第三人:高原:本院受理原告张刚与被告李中全、邵士友、第三人高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3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于清环、王玉江:本院受理原告曹昌华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华琴、周德标、陈国青、刘向明、周艺博、张积成、沈传君、王同举、邵涛、程晓东、钱继伟诉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00号、207号、198号、213号、212号、214号、216号、222号、221号、219号、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友民、李慎刚、闫敬古、殷允荣、殷齐琪、张洪强、周长阔、林红、张红、赵绍民、刘欣诉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24号、230号、248号、241号、240号、243号、247号、232号、244号、246号、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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