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7月6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669次
        
 

2017年7月6日法院公告

孙卫国、孙翔: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26114元,罚息6642.72元,违约金2287.6元,共计35044.32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月新、朱超、李桂莲: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32080元,罚息9940.82元,违约金3208元,共计45228.82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梁泽华、王晓风: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28872元,罚息6214.75元,违约金2887.2元,共计37973.95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菲菲: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撤诉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9624元,罚息2248.29元,违约金962.4元,共计12834.69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锡琼、管爱萍: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9804元,罚息1586.2元,违约金980.4元,共计12370.6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怡景楼香港九七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维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12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237631元,退还餐卡并返现金69231元,利息43724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睿:本院受理原告孙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位在首、赵丽: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勇、唐吉良、青岛澳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栋、刘涛、于清喜、李婷、刘勇、卢艳、青岛东广辰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勇、卢艳、李栋、刘涛、于清喜、李婷、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清喜、李婷、李栋、刘涛、刘勇、卢艳、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兴英、聂元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雪、许国祥:本院受理原告赵蓓蓓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2、判令你们偿付律师费1万元;3、判令你们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葛兵、张丽君、济南华晋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艾雷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启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丁启学危险驾驶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85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3)高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恒刚、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孔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于恒刚、宋红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孔雷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以本金46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950元,由被告于恒刚、宋红梅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于恒刚、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孔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于恒刚、宋红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孔栋借款本金7300元及利息(以本金73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于恒刚、宋红梅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福泽: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王福泽危险驾驶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28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刑初字第5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加岗、何鑫鑫: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王加岗、何鑫鑫敲诈勒索、赌博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290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刑初字第71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新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于新新盗窃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19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4)高刑初字第45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曾茂: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曾茂盗窃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1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4)高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903801.52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文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 000 000.00元及截止到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1 270 454.59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刘文兴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1 522488.49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2 580 564.68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刘文兴、孙晓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文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70万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刘文兴追偿;原告可就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06-1002227、06-1002229)及淄国用(2006)第D01179号土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并有权向刘文兴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孙志仁、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70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福康食品有限公司、邹平紫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孙凡汝、孙慧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雁、卢芳、李重德、崔龙泉、李光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雁、卢芳、李重德、崔龙泉、李光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37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长军、姚英、黄宝银、张德海、张乐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高长军、姚英、黄宝银、张德海、张乐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42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孝身、李延双、王俊身、王秋身、王宪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孝身、李延双、王俊身、王秋身、王宪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4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峰、高颖颖、王勇、高锡武、高鸿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高峰、高颖颖、王勇、高锡武、高鸿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44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11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盟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高新开发区金牛建筑工具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田勇、高阴合、孟凡玲、邢延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超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传贵、柏永娥:本院受理原告丁恩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世峰、吕志霞、程尚涛:本院受理鸿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供秩、安爱荣: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崔旭、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秉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2 25541988、票面金额叁拾万元整、出票人济南万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济南万方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2月16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8月16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汇票、号码10500043 20375118、票面金额肆拾万元整、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11月17日、出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汇票、号码10500043 20375119、票面金额肆拾万元整、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11月17日、出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淄博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店区付家镇石家村新型砖厂: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店区付家镇石家村新型砖厂与被执行人淄博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该案长期未能执结,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案指回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省法院审查后以(2017)鲁执监5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且委托我院送达相关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执监57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张忍、张新: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尊勇诉被被告李裕贞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徐文河:本院受理原告王万想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代春光: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刘士海、刘士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兴旺: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米兰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滕州宝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阳市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孔伟、王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米兰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滕州宝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阳市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孔伟、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博特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孙善坤、侯秀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东大能源有限公司、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王占东、弓兆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明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灿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衍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荣贵、王金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毛显河、曾雪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冬萍、陆文秀、吴开敏、廖晓颖、曾小芳、薛冬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开敏、廖晓颖、曾小芳、薛冬玉、齐冬萍、陆文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被告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昌润科技有限公司、郭润坤、王兆云、郭梓烽、李泽芳、曲健、魏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2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被告山东壹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李红玉、张照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汪孟红、毛锡飞、崔杰、陈国平、柯艳花、济南鸿钦达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环艺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华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26、2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缪步溪、庄冬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6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63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4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6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秋杰、吴彩花、巩德宝、代彩红、薛立明、张少华、潘忠意、陈慧芳、门军国、梁淑霞、蓬莱市新溢果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0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晓甜、高亮、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门军国、梁淑霞、潘忠意、陈慧芳、巩德宝、代彩红、张秋杰、吴彩花、薛立明、张少华、蓬莱市嘉宇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门军国、梁淑霞、潘忠意、陈慧芳、巩德宝、代彩红、张秋杰、吴彩花、薛立明、张少华、蓬莱市明华果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门军国、梁淑霞、潘忠意、陈慧芳、巩德宝、代彩红、张秋杰、吴彩花、薛立明、张少华、蓬莱市联农利丰果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滕州赛阳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141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1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丽芳、济南雪绒花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马连春、高琴: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57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5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汪孟红、毛锡飞、崔杰、陈国平、柯艳花、济南鸿钦达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环艺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华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新军、田淑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聚金、林小霞、山东酷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连春、高琴、济南雪绒花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郑丽芳: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57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建新、王晓甜、高亮、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有限公司、蓬莱市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63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民初 163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海龙、陈桂华、葛兴亮、王晓甜、高亮、齐建新、王文、孙爱民、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0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齐建新、王文、孙爱民、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0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6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文、孙爱民、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0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4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秋杰、吴彩花、巩德宝、代彩红、薛立明、张少华、潘忠意、门军国、梁淑霞、蓬莱市新溢果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3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0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亮、王晓甜、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蓬莱市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6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6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颜成波、陈静: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70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70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翠霞、郭本钊、玄纪考、李兴珍、陈焕长、朱翠云、孙延刚、董芹、莱芜市盛达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双益高科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裕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浩伟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696、1698、1736、173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696、1698、1736、1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钟文河、周翠珍、崔洪宪、石明兰、孙延坤、苏桂芹、马洪振、朱鹏、莱芜市盛华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树民冷藏加工有限公司、莱芜市赢文河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振兴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012、2019、2024、202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12、2019、2024、20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纪松、李纯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3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3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纯文、桑秀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8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淑芹、黄瑞民: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平、王化刚: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9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9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平、王化刚: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庆绪、杨希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2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永娟、陈君业: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民初380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慎东、黄晓燕: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5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52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爱文、朱丛芝: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5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5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燕、冯文哲: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4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民初44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长明、张春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4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4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钟文东、孙桂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4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40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恩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邹平县玉碳商贸有限公司、邹平福业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邹平县铭扬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通顺实业有限公司、都春燕: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46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健、董勤强、赵金华、张秀山、赵桂荣: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465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静静、张国超、任路路、李娟、济南本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420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昝爱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064号原告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展航经贸有限公司、张芹、焦守海、郑元忠、焦玉荣: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1484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14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金吉、蓝丽珍: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国涛、张兆敏: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文锦关、金菲菲: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时耐院、王子颖、马竞凤: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利华、范建福、许慧珠、郑林: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世行、李花、司玉芳、王雷、济南行行行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春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与被告李德、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风丽、盛春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们与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崇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与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胜春、马代宾、林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73、3074、30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文文、梅贵君、韩银萍、葛人栋、马显婷: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78、3079、3080、3081、3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辉、李景波、路彬、杨晓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83、3085、3086、30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向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金鸿栋:本院受理原告金鸿林、金鸿芬、金鸿卫、金洪勤、金洪鑫与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麦动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方圆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2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立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与钟卫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新北方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北方车辆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润杰集团有限公司、李春和、唐厚军、丁晓敏、史会华、李海霞、戴连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济南新北方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北方车辆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润杰集团有限公司、李春和、唐厚军、丁晓敏、史会华、李海霞、戴连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432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侯耀、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诉人侯耀、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就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74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褚文博:本院已受理原告刘鸿贞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光林、姚丽环: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慧、顾业忠、吕志华、徐峰: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6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洋洋:本院已受理原告倪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宝荣:本院受理原告孙红丽诉孙元山、孙元泉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分割继承济南市市中区乐山南区12号楼2单元402室的房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证据一宗。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储军、王燕、济南金马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告山东明珠怡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鹏、高胜萍:本院受理原告赵秀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秀琴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8月19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以不超过年息24%为限)]。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建国、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汤怀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及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汤怀荣借款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24% 计算);驳回原告汤怀荣的其他诉讼请求。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毅、张琪昕: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伟借款33.5万元。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艳:本院受理尹燕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杨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偿还原告尹燕钵借款7万元。二、被告杨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尹燕钵借款利息,以7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三、驳回原告尹燕钵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文刚:本院受理陈耀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崔文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陈耀平借款235488元。二、被告崔文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耀平借款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235488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原告陈耀平对被告崔文刚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789E9的奥迪牌小型轿车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第一、二项范围内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陈耀平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尚凯: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尚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6万元。二、被告刘尚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泽平: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泽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46000元。二、被告张泽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46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亓超: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亓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6万元。二、被告亓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延民: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赵延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85000元。二、被告赵延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8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郜忠良: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郜忠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6万元。二、被告郜忠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卫国、郭燕:原告孙瑞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10月16日,并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孔凡利、相修平、夏明千、孔凡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渠玉春、于秀红、于鹏、冯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琨:本院受理原告李希更 诉被告张琨(370104198008251914)、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玲、钱向坤、钱高坤: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历城民商初字第2486号、2487号、2488号、2489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孙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战胜:本院受理原告于爱平、邵珠敏诉你及第三人张绍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1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昆、牛娟: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2民初7159号原告山东力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昆、牛娟以及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均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山东力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7159号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四项,裁定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208522.8元;2、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办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玲: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航顺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大唐科技有限公司、孙延江、孙延岭、常宁、李圣顺:本院受理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本院(2014)历商初字第2371号民事判决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执恢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鲁明和房地产估字17-6099号、鲁明和房地产估字17-609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东晨大街100号上海花园25号楼1-1702室涉案房地产评估总价为1151960元、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东晨大街100号上海花园2号楼1-1604室评估总价为1737782元。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上述房产。本公告在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祖恩贵:上诉人刘维起就(2017)鲁1726民初1409号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鄄城县人民法院

    牛红燕、黄广喜、胡金兰、魏玉江、黄晓红: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侯爱平:本院受理刘文东、刘加静、韩兴明申请执行你(2016)鲁0911执589号、482号、502号、1003号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三日内到法院技术室选定评估机构,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你与张峻豪共有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昌盛路西1号、2号房产,所有权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3808,共有权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3809号,进行评估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韩波勇:本院受理原告王迎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5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朱连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广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622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山东豪美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特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诺亚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日照中润顺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马先华、牟高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豪美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特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诺亚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科力达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马先华、牟高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增师:本院受理原告王彦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田陈蕾:本院受理原告许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刘建欣、朱丽:本院受理胡世民诉刘建欣、朱丽、刘从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3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宗效、孙殿霞、密建全、李雨晨: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海燕诉你们与刘政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民初字第5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志群、张云秀:本院受理原告夏靖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720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支付工程监理费20537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夏幸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曰德诉你与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加云、邢士朋: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2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杜长青、李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严福浩与被告杜长青、李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46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冠耀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璐媛诉被告陈韦韦、赵灵彦、临沂冠耀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住所地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欣:本院受理原告刘焕刚诉你、杨国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9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 鹏 ( 身 份 证 号370611197005060019):本院受理原告陈宗娟诉你、于晓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偿还借款300000元。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好怡搜进出口有限公司、杜剑、吕寿高: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保税港区全球购进出口葡萄酒展示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文虎:本院受理原告梁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02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原告赵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85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方代茹: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980元同时自2012年10月16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违约金及罚息给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吕永高:本院受理孙俊波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偿还欠款155562.80元,利息13611元(截止到起诉之日)。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周东伟: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力世工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判令被告偿还货款本金55109元,并按所欠货款总额月息2% 计算偿付延付金26452.32元(暂计至2017年6月5日,并自2017年6月6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金全部付清之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永林、孙盛洲: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德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王永林偿还欠款72000元、利息17280元(暂计至2017年6月5日,并自2017年6月6日起仍按月息2% 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并由被告孙盛洲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呈骏机械有限公司、莱州市德合源贸易有限公司、马开吉、邱祥敏: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呈骏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利息、复利212725.38元(暂计至2017年2月20日),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莱州鲁航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中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滕洪臣、王进梅、王君: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复利89252.10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0日),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五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莱州鲁航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中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滕洪臣、王进梅、王君: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0万元,利息、复利97541.36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0日),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继鹏、高娟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与王继鹏、高娟娟、烟台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执461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一、被执行人王继鹏、高娟娟、烟台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本金96115.19元,律师费6000元及利息(另计);二、给付案件受理费2562元,公告费560元,执行费1506元(暂计)。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曲和文、倪艳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欧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敦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华、高洪兰、高洪秋诉你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梁孟军: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怡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姜凯(身份证号:370686198902081317)、吴文晴(身份证号:370686198907141729):本院受理原告王彦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润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勤能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市普源涂料有限公司、山东浩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慧利(身份证370628197811151764)谭成林(身份证 370602197506031615)宋修权(身份证370602196307252357):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洋园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文哲、烟台市科健墙体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福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赵宁宁(身份证370685198701112221)、金林广(身份证370623197309266812):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下午十五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因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对破产企业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清算,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工作已经完结。2017年6月26日,烟台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6月30日裁定终结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