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5月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91次
        
 

 法院公告

东营昌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杨国明、靳推、山东星洋工贸有限公司、王保辉、崔小芬、东营市翔宇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黄河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72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康桥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森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营鑫岳化工有限公司、范韦康胡璐、吴学明、张金苓、张风芹: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营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营康桥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森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营鑫岳化工有限公司、范韦康、胡璐、吴学明、张金苓张风芹案外人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鑫岳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钰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吴学明、张金苓、任立柱、贾成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兴平:本院受理原告寇玉珍诉被告李兴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希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亚文:本院受理原告刘军锋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林: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市高氏友谊商贸有限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339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3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进建:本院受理原告丛培模与被告谭建海、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414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四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徐晓明:原告王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民一初字第8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荣飞: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高民一初字第2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德翔家纺艺品厂、姚有玲、孙天兴:本院受理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乳山市威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威海市鸿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文登博程渔具配件厂、周远浩: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川欧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龙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定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爱丽:本院受理原告石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葛家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菊香、于尧明:本院受理于淑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圣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威海双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乃贤、董霞:本院受理于宗江诉你二人、威海市鹏翔酒业有限公司、侯忠华、王乃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周乘义、杨清香、周永武、赵秋菊:本院受理张英全、张茂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41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许智勇:本院受理赵艳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30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志军:本院受理林荣刚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丛培波:本院受理执行的刘新良与丛培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决定对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泰浩华府甲2-10号房产及附属物进行评估,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相关法律文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在选定机构之日后七日内来本院确定现场勘验事宜,如有异议在之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定于选择评估机构次日起第14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泰浩华府甲2-10号房产处进行现场勘验,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宋宏义:本院受理原告丁兆全与被告宋宏义、王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2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连登、于正菊: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何庆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张连登、于正菊等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合同约定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吴立国、程兆娟、张富生、程兆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吴立国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程兆娟、张富生、程兆启等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合同约定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刘景富、修春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辉、孙晓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忠军:本院受理李晓晴诉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闫志刚、刘翠霞、东营昱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荣香、东营华卓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尚玉金与被告闫志刚、刘翠霞、东营昱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荣香、东营华卓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9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