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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5月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805次
        
 

法院公告

杜涛: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2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战功、胡建叶、刘广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建华、宫海军、扈洪国、郭新伟、盖秋军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崔士江: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2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凌恩花、刘志民:本院受理原告刘书才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海源诉你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字第3580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笫五审判庭公开开庭申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正元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韦士民、王士奇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东益食品有限公司、吴秀金、张开荣、廖兴美、廖兴忠: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吴俊凯追偿权纠纷一案,吴俊凯已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管辖权异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成新、韩秀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06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沙利利、孙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0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建明、周金英、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14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金道、江芝梅、临沂中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14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中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与你及被告徐海董、陆进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1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端勇、公丕芹、临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14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汉普、虞培芳、陈丙杰、孙德荣、李春杰、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官支行与被告李汉普、虞培芳、陈丙杰、孙德荣、李春杰、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1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石冬年、王志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43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玲、王鹏、郭桂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宽、蒋其秀: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朱麟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勇、丁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为兴: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晓珍、赵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飞、张传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建玲、蔡国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宋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潍坊市凯诚价格评估事务所作出潍凯价评字(2016)第0255号价格评估报告书,对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000635号、第000636号、第054079号房产、乐国用2009第CL199、244号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1771.21万元。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潍凯价评字(2016)第0255号价格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依法随机选择。分别定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10时对上述资产(评估值为拍卖保留价)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若第一次流拍,将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评估值下浮10%)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若第二次流拍,将于2017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下浮10%)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武玉菊: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绪海、侯书德、侯西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三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潍三元资评字[2016]2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李连池(已故)在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5000股及红利依法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37097.35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潍三元资评字[2016]2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定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依法随机选择。定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10时对上述资产(评估值为拍卖保留价)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进行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珍之、高美芹: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孙良友与被执行人王珍之、高美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能按(2015)寒民三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本院现向你公告如下:一、依法向你们送达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书(价值276170元)。二、现定于本公告生效后第一个周三上午9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摇号室摇号选择拍卖机构,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取拍卖机构通知书。三、通知你们于本公告生效后第二个周三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领取资产拍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在十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四、如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技术室将对评估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同等价格你们有优先购买权。本院在拍卖过程中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以上选取拍卖机构通知书、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执行裁定书一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起建筑有限公司、王春雨:本院受理原告胡秀河与被告山东中起建筑有限公司、王春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梅玉兰、张杰军、纪泉凤:本院受理原告孙晓丽诉被告梅玉兰、张杰军、纪泉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明、东营区泓乾渔乡馆、李昱、张德雷、鲍玲玲、鲍青青:本院受理原告魏国厂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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