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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4月25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00次
        
 

法院公告

张治国、赵强:本院受理了原告祝建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3民初1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文明:本院受理了原告兰国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春三:本院受理了原告卢洪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常山、东营锦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明臣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继兴:本院受理王学武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尚红波、刘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冯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宁、马斗、王保光:本院受理了原告祝建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3民初1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东营振宇水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庆海、魏知军: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栋明铝业有限公司、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东营振宇水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现华、张千、黄庆海、魏知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3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黄庆海: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现华、李丰玉、陈甲文、刘明华、刘兴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各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刘晓庚、郭占军、毕向峰:本院受理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3民初1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侯军、戴爱弘: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兰诉被告侯军、戴爱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3民初1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咸惠、于秀娥:本院受理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11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肖妍、徐向阳:本院受理吴红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3民初23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肖妍、徐向阳:本院受理吴振国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3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刘含超(身份证号370923198410132895):本院受理原告陈达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莱阳市荣信达经贸有限公司、莱阳三联家电有限公司、高显敏、王在任、敖涛、王偲君: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润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厅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滕志春:本院执行的于国柱与你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1执10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支付8000元及逾期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鑫峰水产有限公司、张宝欣、烟台市福山区德泰丰水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德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周培生:本院受理原告盖启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林(身份证号:370612198809066038):本院受理原告毕建民诉肖作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7月18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梁茂用:本院受理原告汤人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175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潮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艳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蓬商初字第2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四川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铁龙: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四川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4民初2024号管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兆利:本院受理原告王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原、被告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大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杨守科:本院受理原告徐秀来诉你、杨仍革、蓬莱市佳鑫果蔬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北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红日机械有限公司、李翠日:本院受理原告褚建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公示催告申请人威海得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公示催 告的票据:银行承兑汇 票,号码:3040005122632540,出票人:蓬莱市海达石油有限公司,付款银行全称:华夏银行烟台蓬莱支行,收款人全称:蓬莱市海通石油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票面金额100000元整,出票日期2017年3月23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9月23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生辉、王卫:本院受理原告王和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魏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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