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4月17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382次
        
 

 法院公告

陈振武: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陈振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车宇星: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车宇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硕: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陈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合鑫盛贸易有限公司、刘瑞昆: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丽德盛贸易有限公司、刘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世团、王洪涛、徐子华、张娜、刘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兵、胡世团、王洪涛、徐子华、张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子华、张娜、胡世团、王洪涛、刘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超、青岛百汇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宝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超、青岛聚德鑫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宝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于建君、王源、张世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勇均、姜伟与被执行人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于建君、王源、张世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65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即墨市温泉镇新兴街70-7号房屋一处;二、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7)QD06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429.3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文文、刘进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59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延磊、宋继征、谭启祥:本院受理原告赵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04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汉杰:本院受理原告刘家友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全强、周加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袁龙,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商初字第703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院已将你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天泰韩国城8B号楼2区网点以物抵债。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雯雯与被告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告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8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方勇与被告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告钰诚融泰安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8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尚实业有限公司、张艺、曹博文、王绍生、曹雪梅、青岛申子亿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福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阳光海岸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杜田中、吕爱军、杜正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利霞: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娜: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宁: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靖、陈家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商初字第304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靖、陈家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商初字第304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靖、陈家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商初字第304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新华锦集团山东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袁淑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院受理原告赵阳诉被告新华锦集团山东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袁淑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杰、屈庆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增欣、刘立功:本院受理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6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日照腾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诉赵心海、赵存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岱波鲁绿化服务有限公司、薛波、刘荣斌、付新华、任守海、吴连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国源电缆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仕彦、巩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建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彩虹、蔡荣宗、谢金璋、谢寒治、吴瑞元、方素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彩虹、蔡荣宗、谢金璋、谢寒治、吴瑞元、方素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逄桂芝:本院受理郑栋国起诉你民间借贷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7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世尧、王秀香: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及青岛市胶州永安农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被告青岛市胶州永安农资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月顺、王静:本院受理原告秦敏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5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麒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10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同帝引春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7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进祥: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7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叶乃娟: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79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汝亮:本院受理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5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利欧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47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卢元正、崔俊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与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福家:本院受理原告刘宗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许治厂、何金宝: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主动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你行政处理决定书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锦红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三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嘉益鑫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起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汇赢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起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宏泰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起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长喜、索翠花、韩秀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汉河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鹏、韩星、索翠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汉河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索世国、王琳、青岛龙腾化工有限公司、索翠花、韩秀珍、王其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汉河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时佰师:本院受理原告麻忠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振龙:原告苑鹏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宗峰、王顺云:本院受理原告金鑫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郑建设: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景淼、韩建存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239及(2016)鲁0191执240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1406号及(2016)鲁0191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良盛物资有限公司与山东志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4日拍卖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君山商城1号楼A 段47号房产(房产证号为枣房权证枣字第 00280705号),由孙彦莉(身份证号为370406198008253628)以109440元竞得,特此公告房产证号作废,由孙彦莉持法院裁定书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辰与靳宪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16年6月7日拍卖被执行人靳宪花所有的位于章丘市开发区卫生局宿舍3号楼301室房产及附属01地下室,房产证号:城11004423。由于无人竞拍,申请执行人张辰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接受拍卖房产抵债,章丘市开发区卫生局宿舍3号楼301室房产及附属01地下室,房产证号:城11004423,现依法予以公告作废。由张辰持裁定书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加胜、山东莘县鑫海龙渔具有限公司:刘斌(身份证号:370112197906281037)与孙莉(身份证号:370802197707301520)因民间借贷纠纷,刘斌欠孙莉1500000元整,故将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4)历城民初字第124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刘斌与山东莘县鑫海龙渔具有限公司、王加胜的债权全部让予孙莉,刘斌不再享有该债权,由孙莉直接向历城法院申请变更(2014)历城执字第2004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至此,双方的欠款灭失,互不追究。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西贝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6)鲁0112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12执2432-1号裁定书及鲁天德法鉴字(2017)第103号鉴定意见书。执行裁定书内容:拍卖被执行人山东西贝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号:第11800311号“西贝旺”、第11096572号“西贝旺”、第6178572号“西贝旺”商标。鉴定意见书内容为:第11800311号“西贝旺”注册商标价值人民币13.03万元;第11096572号“西贝旺”注册商标价值人民币5.31万元;第6178572号“西贝旺”商标注册商标价值人民币6.89万元;以上三个注册商标的价值合计25.32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贤正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纪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文汉:本院受理栾峻峰、李红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7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购房合同;2、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11万元,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合同违约金11万元;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7月25日下午14: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修钢:本院受理原告王庆霞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庆霞医疗费2509元、误工费1210元,共计3719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李修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圆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丽华与被告山东壹撇壹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圆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靳立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雅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袁海宁: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23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决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昊素: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孔文文、刘洋、李剑、金玉龙、任海宾、济南建辉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格峰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和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兴灿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昊素: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孔文文、刘洋、李剑、金玉龙、任海宾、济南建辉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格峰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和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兴灿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昊素: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5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孔文文、刘洋、李剑、金玉龙、任海宾、济南建辉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格峰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和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兴灿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昊素: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孔文文、刘洋、李剑、金玉龙、任海宾、济南建辉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格峰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和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兴灿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洋、温建涛、金蕾、山东清轩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梦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张海波、济南怀桥酒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洋、温建涛、金蕾、山东清轩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梦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张海波、济南怀桥酒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洋、温建涛、金蕾、山东清轩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梦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张海波、济南怀桥酒水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莹萤、王宁、济南麟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周广喜、王璐、许阳、张艺、济南潭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港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东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莹莹、王宁、济南麟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6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周广喜、王璐、许阳、张艺、济南潭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港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东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萤莹、王宁、济南麟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90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周广喜、王璐、许阳、张艺、济南潭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港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东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莹莹、王宁、济南麟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90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周广喜、王璐、许阳、张艺、济南潭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港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东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强、庄珊珊、翟金华、济南唐安经贸有限公司、济南达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5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王鹏、济南格阁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强、庄珊珊、翟金华、济南唐安经贸有限公司、济南达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5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王鹏、济南格阁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韵鑫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福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付强、庄珊珊、翟金华、济南唐安经贸有限公司、济南达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75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王鹏、济南格阁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鸿诚科贸有限公司、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固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集宝包装有限公司、吴红刚、宿春敏: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604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世纪嘉和工贸有限公司、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迟滨利、巩英: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590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德强、纪春英、储军、王燕、山东铂钟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大越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06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汇福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瑞信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杨钧诉你们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诉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耿伟克:本院受理原告梁晶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秦钐: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圆、王浩: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连波: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东亮: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春光、赵东魁: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雷玉霞、彭明宝: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亚男: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娜娜: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冬: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得顺: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士臣:本院受理原告李振诉你、第三人济南淘房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2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薛文龙、王永霞: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华伟与被告薛文龙、被告王永霞、被告王长福、被告田乃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19日作出(2012)历城民初字第310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长福、被告田乃宝不服本判决,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12)历城民初字第3108号民事判决书中首页倒数第五行中存在笔误,本院于2017年1月6日作出(2012)历城民初字第3108-1号民事裁定书,向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靖边县方圆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辰铝机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冯延西:本院受理原告李莉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原、被告离婚;2、原、被告之女冯雨涵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候刚、马汝洁:本院受理原告孟瑜、赵建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舜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芦宗旺:本院受理逄禄禄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尤明岩(370831197911073176):本院受理原告施海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71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黔丽(522128197207280028):本院受理原告彭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9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翟继强(身份证号:370112198510287736):本院受理原告李莺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24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原告李莺莺与被告翟继强离婚;2、婚生子翟莺皓随原告李莺莺生活,被告翟继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3、诉讼费由被告翟继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董建、李宪蕾:本院受理原告李云成与被告董建、李宪蕾、韩化兰、李文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董建、李宪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要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88800万元及本案诉讼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沃克控制阀有限公司、王秀:本院受理原告刘世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被告山东沃克控制阀有限公司、被告王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刘世建逾期利息及违约金572600.33元。案件受理费981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山东沃克控制阀有限公司、被告王秀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裴晓真: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43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贵宝: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宁宁: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4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肖艳: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爱玉: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淑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38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38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玉芳: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风财、济南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2017)鲁0103执保3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齐钧: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与你、被告朱宁武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恒三: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和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4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静、山东民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倩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静、山东民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天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静、山东民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凡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静、山东民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景鹏投资有限公司、尹逊旺:本院受理覃孟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68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山东景鹏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覃孟金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告山东景鹏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向原告覃孟金支付借款利息;三、驳回原告覃孟金对被告尹逊旺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梁俊峰: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宝莲与被告梁俊峰、张召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光平:本院受理原告娄义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l2民初7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娄义珍借款本金1万元及支付利息;诉讼费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梁俊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祥友与被告梁俊峰、张召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中纳彩门业厂、谢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立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荣巧: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钦波与被告周荣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奚仲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华鼎恒钢板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奚仲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14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凯:本院受理原告王执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5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14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立即连带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439534.59元及利息(以上述拖欠的工程款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期限自向2013年1月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送达费、保全费、公告费全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潍坊同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山东天九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大志天成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潍坊同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2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曹恒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曹恒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500万元,并向原告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利息,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6年1月7日计算至代偿款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宋蕾、曹恒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抵押物优先受偿;原告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享有的应收账款等债权享受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曹恒娟承担。现现依法向三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广瑞、王兆霖、刘静:本院受理原告高宏历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广财: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栋诉你与康传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6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大正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诉你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第三人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市历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在贵院(2010)历城民商初字第116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件中,不得执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洪楼支行37001616662049000002账户中的款项2258699.36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文福诉你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6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振华:本院受理原告郑光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0万元整;2、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49894元(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0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967元(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7年3月13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持续支付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苏雷:本院受理原告于红与被告苏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69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光禄、庞凯、陈鹏、董合迎、马爱国、刘洪波、贾福勇、新泰市东方木业有限公司、新泰市宇龙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元祥与被告陈光禄、庞凯、陈鹏、董合迎、马爱国、刘洪波、贾福勇、新泰市东方木业有限公司、新泰市宇龙铸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43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成科、朱云亮:本院受理(2017)鲁72民初654号原告崔玉霞、崔小霞、崔芝勤诉你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2民初654号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状、传票等发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海事法院

    王天宇、王广杰: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沟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天宇,王玉斌、王广杰、梁明光、山东宏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王天宇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福源大厦1号楼108-1(房权证号000331210)及108-2(房权证号000331342)房产两处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1100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青衡房估(临沂)字第L00-1、L00-2号评估报告和(2016)鲁1302执4791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玉英:本院受理杨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孙继田、刘汉云:本院受理原告张夫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厚胜、赵贤团、张媛媛、赵贤明、张霞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77500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5日10时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王蕾:本院受理原告张明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1559号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5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周相融:本院受理毛晓春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希:本院受理原告韩世彪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凯与被告李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石臼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炳升: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圣力锻造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作出(2016)鲁1102民初4289号民事裁定书后,日照圣力锻造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辛中华、田洪雪:本院受理原告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尹德军、孔庆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申秀荣:本院受理原告宋全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鲁1102民初172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翠:本院受理周焕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孝花:本院受理原告张立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赵春菊:本院受理原告王洪刚诉你、马培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韩志勇、王建、马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倪洪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现洲、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风海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薛海霞、李海芳:本院受理姜雪利与韩青槐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6民终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州金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事项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正宏: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纪向滨、王亦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滨中商终字第287、288、289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正宏: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纪向滨、王亦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滨中商终字第289-1民事裁定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建娥:本院受理崔秀斌诉滨州市滨城区小营街道办事处及你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6民撤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建娥:本院受理的(2016)鲁16民撤3号原告崔秀斌诉你与被告滨州市滨城区小营街道办事处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原告崔秀斌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州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新利诉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相君:本院受理滨州嘉诚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04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肖银丽: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廷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4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华辉投资有限公司、王继广:本院受理原告窦良书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49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因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承兑汇票(票号为1020005224425267,出票人为滨州鲁牛皮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方宁经贸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山东军豪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山东军豪餐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4515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圆圆、赵棋: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蕾与被告李圆圆、赵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91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新国、路用清(又名路用青):本院受理原告沾化县恒泰汽车修配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张建朋、李跃霞:本院受理刘素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3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山东邹平久久鸭业有限公司、邹平县东方实业有限公司、王秀海、李海波、李辉: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6民初3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邹平久久鸭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山东顺通科技有限公司、王秀海: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6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春华:本院受理原告郝春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于洪文:本院受理原告吉建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陈丽娜:本院受理原告赵树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昝云波:本院受理原告刘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2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温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齐花萍: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张洪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建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2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温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李燕:本院受理原告曹文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 , , , , , , , , , , , , , , , , , , , , 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刘军美: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阳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军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我院已查封的被执行人刘军美、崔保辰所有的位于滨州市二二0国道以南,开元路以东站前财富广场房产一套(房产证号:滨州市房权证西区字第2009080562)进行评估。现依法公告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确认委托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阳信县诉讼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9日,依法采用随机方式,选择滨州市龙峰资产评估事务所为委托的专业机构;现场勘验集合时间定为2017年6月30日9时,地点为本院警务室,上述二项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和视为送达,不影响评估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联系电话0543-8230682)。

    阳信县人民法院

    张建建、王琪、周波、张陆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25民初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俊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博商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马胜利、崔宝凯:本院受理高振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韩淑静:本院受理王旭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贾在生:本院受理贾在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杨昌香:本院受理崔国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司根祥: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司东川与你返还车辆纠纷一案,再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公告(2016)鲁1728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牛德彪、牛德方:本院受理原告王贵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8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盛春丽、张银立:本院受理原告韩素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8民初25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黄振刚:本院受理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守欣、黄西乐、陈同星、朱传芳、黄振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牟军、薛俊庆:本院受理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及牟军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3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