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4月7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54次
        
 

法院公告

邢玉相、王金芳、李树刚、赵学义: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解伟丽,秦泗明,宋玉全,解德合,刘顺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5月30日上午10时在诸城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德华,刘金香,张德玉,张桂欣,张德全,张桂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诸城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董云田、候志香、高明田、郭民秀、张守运、孟庆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丁文强、李炳清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6鲁0782民初1031号、2016鲁0782民初103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晓宇:本院受理王洪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鄌郚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秀才:本院受理杨成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鄌郚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麦英、刘元清:本院受理原告吴玉德诉被告刘麦英、刘元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山东一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一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山东一鸣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张永明、陈培刚:本院受理原告昌乐中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贾象智:本院受理原告刘小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鄌郚 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学武、赵国栋、于福祯:本院受理原告王化军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龙坦、岳同增、穆姗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赵龙坦、岳同增、穆姗姗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2576号、(2016)鲁0725民初25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洪波:本院受理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乐商初字第5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鹿建奎、蒋在杰、庄国栋、路伟:本院已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杨城、徐文凤:本院受理申请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执464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钟景进:本院受理潍坊惠众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27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李新华:本院受理原告昌乐双惠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891、892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晓东、安丽君:本院受理原告李树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民初14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涛、赵晓菲:本院受理原告李万江诉被告韩涛、赵晓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1民初6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冷继云、付太臻、杨建伟、花荣、谭玉梁、刘桂花、冷广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1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曹永辉、王英、任建彬、李双双、李双宝、张春萍、张军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1民初4948号、4949号、49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文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郎丰德与被执行人王文超、安丘市鲁东玻璃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秀兰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于2017年3月21日作出听证通知,决定于2017年6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执行局执三庭组织公开听证审查,望你带齐有关证据按时出庭,逾期不出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现依法向你送达该听证通知,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泽军、赵书琼:本院受理原告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黄永全、杨小华:本院受理原告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凌云凤、刘云龙、潍坊博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晓辉、王则: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徐慧慧、徐西明:本院受理杨晓晓诉你们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陈胜成:本院受理申请人泰安市恒丰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胜成,孙云平典当纠纷一案,已查封陈胜成所有的肥城市新城路004号即肥城国用(2013)第000045号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肥房权证新城字第s071645号房产一处。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拟对你以上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并于选择评估机构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马丽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秦东宁诉被执行人马丽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25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汝标:本院受理申请人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安徽建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王汝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4年3月5日查封你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临泉路万豪花园6BC幢12层1208室(产权证号:合产309801号)房产一处,并办理续查封。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拟对你以上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选择评估机构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史德华、高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孙丽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