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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4年3月1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915次
        
 
黎金玉、李婷: 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6)鲁 0112民初 7196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 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6月 28 日 9 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娟、陈健、周俊鹏: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 3 日上午 0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合峰、张春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 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陆军、王艳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 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涛、王娟、德州海通石油装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7116 号起诉状副本、 举证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 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黄庆才、彭新冬:本院受理原告吴金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黄庆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9 万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彭新冬对被告黄庆才应偿还的上诉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15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汝成:本院受理赵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 民初628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陶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2 民初 4167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陶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就(2016)鲁 0102 民初 4167 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0102 民初 4167 号原告济南圣陶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举证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振金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永旺达物资有限公司、济南旭昆工贸有限公司、郑娴、孙德慧、于士强、韩成、韩万福、翁秋丽、李泉田、张在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与被告济南振金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永旺达物资有限公司、济南旭昆工贸有限公司、郑娴、孙德慧、于士强、韩成、韩万福、翁秋丽、李泉田、张在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33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翟成景、陈洪芹、田亮、王兆雷、刘玉香、田福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指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2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家信: 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华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 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 被告向原告支付 2014 年 12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5 日的物业服务费 23035.8 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528 元。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 30 日。 并定于 2017 年 6 月8 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乐: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华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讼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 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向原告支付 2014年 12 月26 日至 2016 年12月 25 日的物业服务费 17031.7 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087 元。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答辩期限、 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 30 日。并定于 2017 年 6 月8 日10 时 3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董永利、李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 0103 民初 473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常飞:本院受理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宇、孙慧: 本院受理的 2016 鲁 0103 民初4940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49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娅民、济南紫藤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5313 号赵秀美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 2017年 5月 19 日下午 14 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本忠、李心安、王兆兵:本院受理的 2017 鲁0103 民初 191 号山东乐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和亮、韩翠英: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1633 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 (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玉斌、邢明美: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1643 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 (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桂玲、曹佩富: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1641 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 (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富能物资供应有限公司、邹平县新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邹平炬龙煤业有限公司、山东浒山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金骏煤炭有限公司、山东晟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孙小通、吕春晓、孙修建、张仿子: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2117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 (保全)、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新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邹平县富能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山东金轩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久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炬龙煤业有限公司、马红兵、杜金明、马龙、韩美琪: 本院受理(2017)鲁0103 民初 2114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 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风险告知书、 民事裁定书 (保全)、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 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平炬龙煤业有限公司、邹平环球实业有限公司、邹平县圣博化工有限公司、邹平县富能物资供应有限公司、邹平嘉鑫苗木种植有限公司、邹平县新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伟东、韩晶、薛伟、张敏: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2109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 (保全)、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1416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六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曹丽、韩东、魏明霞、吴吉申、孙海生、姜学强: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2278 、 2279 、 2280 、2290、 2263、 226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风险告知书、 证据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9 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时、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园园、张广红、李阳、刘文婧、王宝文、沙君勇: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2275、 2276 、 227 、2292、 2303、 2315 号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风险告知书、 证据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 9 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时、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范庆运、方学东、李红雷、樊建勇、李静、周云河: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2269 、 2270、 2271、2272、 2273、 227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风险告知书、 证据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 9 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时、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趵、岳桢、党爱国、王照惠、秦琳、于济虎: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2261 、 2262 、 2265 、2266、 2267、 226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风险告知书、 证据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时、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传望、潘仲勇、张萍、刘延绪、孙倩、李鹏: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2283 、 2303 、 2305 、2306、 2308、 2309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 时、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俊、李建红、李宝华、杨宝莲、谢经磊、张丽、董雷: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七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2296、 2298、 2299、2307、 2302 、 2311、 231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 9 时、 10 时、 11 时、 11 时 30分、 14 时、 15 时、 16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静、赵晓亮、张倩、储军、孙德芹、马峰、王玉萍: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七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2281、 2282、 2284、2285、 2286 、 2287、 2318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时、 16 时、 16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祥元、徐国英、王吉芹、徐森:本院受理(2017)鲁 0112 民初 385 号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 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孔祥元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10 万元及利息 18447.67 元,本息合计 118447.67 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5月 20 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2.判令被告徐国英、徐森、王吉芹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于第三天下午 13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仲宫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范丽君: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范丽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5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范丽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88584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390 元,由被告范丽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艳菊: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张艳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 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张艳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33043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 2 、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90 元,由被告张艳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明金: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张明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 民初5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张明金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28652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 2 、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640 元,由被告张明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纪延清: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纪延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519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纪延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67306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740 元,由被告纪延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诗泉、姬长娥: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宋诗泉、姬长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民初 518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宋诗泉、被告姬长娥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91367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470 元,由被告宋诗泉、被告姬长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苹、崔维: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李苹、 崔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 民初519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李苹、崔维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43752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 2 、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0 元,由被告李苹、崔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晨: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王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518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晨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90450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460 元,由被告王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传荣: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赵传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51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赵传荣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87773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220 元,由被告赵传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伟伟: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赵伟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51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赵伟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 33928 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98 元,由被告赵伟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徐静涵、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春晖与你债权转让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5执 2030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 日内,自动履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5)天商初字第537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马刚、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春晖与你债权转让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5执 203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 3 日内,自动履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5)天商初字第 53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原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路伟诉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 (原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 民初 81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秀华:本院受理刘林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田玉娟:本院受理李金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东平宇星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宫延军:本院受理张和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履行种植协议,赔偿原告树苗总价值 96 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梁山县人民法院

    马泰生:本院受理的曹景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鹏程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韩垓镇开河村西济梁路南的房产一套(现登记在马秀乾名下,房权证号: 014674)进行评估。现将评估作出的济鹏评字【 2017 】第 17024 号价格评估报告书予以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前来本院领取该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 3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定拍卖机构并于拍卖之日到拍卖现场参与拍卖,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罗永丽、于斌:本院审理的原告许健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5)莱阳民一初字第 36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阳市人民法院

    楚同义、王影:本院受理原告张伟红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 民初9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任鹏: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与你及山东拓盛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4 民初 19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任鹏: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与你及山东拓盛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4 民初 19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景振鹏: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6 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赵雅男: 本院受理原告于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4 民初 233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准予原告于海与被告赵雅男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周学胜:本院受理原告梁科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4 民初1863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周学胜给付原告梁科全借款人民币 490000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黄克啟、孟庆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风海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6 月16日 15 时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庆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庆旭、 李庆银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6 月16日 10 时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刘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权恩权恩全、权锡文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 15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马庆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权恩孝、 权帅、 权恩军、 权恩全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 10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逢春、丁庆云: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吴才库、权西刚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6 月16 日 9 时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现东、庞中革: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高雷、林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6月 16 日9时 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爱民、王福久、 韦统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7 年6月 16日 16 时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学亮、赵学坤: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谢军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 16 日16时 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凤军:我院受理原告王庆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杨庄集法庭开庭审理。

    郓城县人民法院

    袁传雨:本院受理赵含栋上诉你与袁传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传秋:本院受理赵含栋上诉你与袁传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成波:本院受理孔祥斌、国振生、尹成发上诉潘景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与张冰做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守存、张有旺、孟宪龙:本院受理赵清国上诉你们与秦玉芝曾用名段学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朝霞: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甫大伟与王朝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91 执 625 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 (2015)高商初字第 1045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燚 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卜宇红、徐连凯、薛海云、于秀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三越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 起诉状副本、 答辩状、 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保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令顺、李冬梅:本院受理原告陈汝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 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庆才、彭新冬、 王慧: 本院受理原告宋卫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 (2017)鲁0102 民初 240 号民事裁定书 (保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朱清模: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102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武玉明:本院已经受理原告高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在沂水县人民法院沂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依法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陈允洪、马祥东、 陈允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陈允洪、马祥东、 陈允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丁军太、南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丁军太、 南博、杜善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李升平、王海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升平、刘云增、王海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刘正军、徐桂全、 王传英: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正军、徐桂全、 王传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于世刚、柴洪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于世刚、柴洪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张岩、郭庆红、郭京熙、郭庆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岩、郭庆红、郭京熙、郭庆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甄照、赵明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甄照、赵明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起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高慧:本院受理原告孙恩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仲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马波: 本院受理原告刘吉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仲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王贵明:本院受理原告许超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仲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山东沂水县永强蔬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刘玉灵:本院受理李新民诉山东沂水县永强蔬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刘玉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3 民初 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孙立伟:本院受理原告刘贞宝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联系不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分在本院沂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刘俊广:本院受理原告兰陵县金岭镇中东柞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卜庆才、第三人刘俊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4 民初 5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兰陵县金岭镇中东柞村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陵县人民法院

    王世平 :本院受理武咪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3 民初 5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颜承民:本院在执行姜开宏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颜承民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鲁QV0444 北京现代汽车。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 20000 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6)鲁 1302 执字第 2333号执行裁定书 (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春燕、沙金玉: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申请执行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 8.40 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春燕名下所有车牌号为鲁Q895UQ 号的长城牌哈弗 H6 轿车一辆,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8.20 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 (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新霞、 李玉清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申请执行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 6.5 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新霞名下所有车牌号为鲁 Q90R92 号的大众桑塔纳轿车一辆,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 5.85 万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 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 (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双箭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 1447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偿付工程款: 398522.37 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并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孟林、丁茂旺 :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百强机械设备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 民初 112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亚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诉赵建龙、你方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追偿权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117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正才:本院受理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民初字第 294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主要内容:驳回原告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缘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年 5 月 16 日下午 I4:00 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林兆瑞、崔京卉、崔明法:本院受理原告崔京河与被告林兆瑞、刘富明、曲文凤、崔京卉、崔明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12 民初 4953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林兆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崔京河借款本金 4 万元及利息(自 2016年 8 月 3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崔京卉、崔明法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林兆瑞追偿。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海桥、孙刚、于维祥、陈新辉、李纲:上诉人济南利雅得商贸有限公司就本院(2016)鲁 0102 民初 250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郭建梅: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连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I5 日内。 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月连:本院受理的原告时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5 民初 6010 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重汽彩世界 5-1-801 室房屋首付款 15 万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圣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91执 165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鲁0191 民初字第 729 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圣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 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存勇、刘存玉、刘存军:本院受理(2016)鲁0112 民初 7862 号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 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 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刘存勇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3 万元,截至 2016 年8月 20 日利息 11590.68 元,本息合计 41590.68 元, 2016 年 8 月20 日之后的利息另行计付,到借款本息还清为止;2.判令被告刘存玉、刘存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于第三天下午 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仲宫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志辉、孙殿银、李光进、王顺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 民初 4345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志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 10 万元。二、被告王志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 2016年 4月 20 日的利息35625.95 元。三、被告王志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 2016 年4月 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止的逾期利息,以10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9 ‰上浮 50% 计算。四、被告孙殿银、李光进、王顺国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 15 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志辉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庆东、孙生贤、李文刚、孙银贤: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12 民初 3810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孙庆东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 54528.99 元。二、被告孙庆东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 2016 年 4月 20 日的利息 18346.47 元。三、被告孙庆东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 2016 年4月 2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止的逾期利息,以 54528.99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 50% 计算。 四、 被告孙生贤、李文刚、孙银贤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 105000 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孙庆东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艾明清、艾明国、盖学海、王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 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艾明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 77806.75 元。 二、 被告艾明清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的利息 31478.77元。三、被告艾明清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 2015年 11 月21 日起至 2016年 3 月10 日的逾期利息,以 77806.75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9 ‰上浮 50% 计算。四、被告艾明国、盖学海、 王波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 15 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艾明清追偿。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荣吉、高广勇、宫士财、李庆永、张智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112 民初 1146 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荣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 30 万元。二、被告张荣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5 年 11 月 20 日的利息 110795.03 元。自 2015 年11 月 21 日起的逾期利息,以 30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9 ‰ 上浮 50% 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高广勇、宫士财、李庆永、张智源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 45 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荣吉追偿。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何银生、刘存军、张荣吉、何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商初字第39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限被告何银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 100000 元,支付截止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的利息 46815.82 元。并以100000 元为基数按双方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率标准(借据利率月 9.8400 ‰上浮 50%)向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支付自2014年11月 2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刘存军、张荣吉、何山在 150000 元保证限额内对被告何银生所欠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刘存军、张荣吉、何山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被告何银生追偿。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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