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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3月7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216次
        
 
 矫学兆、陈淑敏、矫雷明、孙泽平、韩玉华、李小娟、青岛吉奥塑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玉华、李小娟、矫雷明、孙泽平、矫学兆、陈淑敏、青岛宣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矫雷明、孙泽平、韩玉华、李小娟、矫学兆、陈淑敏、青岛成晟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晓燕、臧令强、张美花、潘瑞宝、青岛安宝信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庄乐、匡秀珍:本院受理原告王忠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炳轩、李爱惠:本院受理原告王伯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旭:本院受理原告刘艳华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春海、姜起亮、孙玉兰、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毅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静、彭林:本院受理原告杨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洪忠:本院受理原告冯婷云诉你与丁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静、青岛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明、史媛、张太美、李仕显:本院受理原告张栋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文正、韩秀美:本院受理原告曲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国斗斗:本院受理原告马金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钱远智、许远廷:本院受理原告马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4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世兰、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连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6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静:本院受理原告邵翠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95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静:本院受理原告邵翠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 0202民初95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静、彭林、青岛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辛秀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守强、江珍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泰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淑芬:本院受理原告栾瑞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慧洁、袁得平:本院受理原告王伟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光玲: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诉被告王光玲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归被告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每月1000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青:本院受理原告高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晓明:本院受理原告曹文英诉被告吴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4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厚起:原告苏冬香与被告宋厚起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准予原告苏冬香与被告宋厚起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苏冬香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正禧工贸有限公司、齐长文:本院受理原告姚瑞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玉国、刘玲: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俊、裴君、黄晓光、单志海、刘东滨与被上诉人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原审被告韩玉国、刘玲、王维红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3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昌源物流有限公司、巨野鲁涛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赵殿军、胡清国、胡公雨与被上诉人李秀芳、赵桂芝、原审被告赵殿营、聊城昌源物流有限公司、巨野鲁涛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民终22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骐玮: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郑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29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石浩: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新世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王清杰、刘斌、山东昌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山东新世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你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向国:本院受理淄博创普经贸有限公司与齐云洁、张向国不当得利纠纷上诉一案已审理终结,驳回上诉人淄博创普经贸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终3383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四庭领取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志平:本院受理上诉人陈继青与被上诉人杨峰、张志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09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旭捷物资有限公司、于长勇、史苗苗、山东清淳供水有限公司、沾化县盛威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申请执行本院(2014)淄商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执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孔山: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玲诉张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6)鲁03民终3294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终3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晋奎:本院受理原告姜红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陈晋奎:本院受理原告姜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王金虎、王新宝、孙红亮、闫西永、蒋永新、傅英华、陈红卫、山东伟岳玉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翠林玉海玉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国强与被执行人王金虎、闫西永蒋永新、傅英华、陈红卫、山东伟岳玉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翠林玉海玉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异议人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06执异5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尚英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海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0304民初3330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丽:本院受理原告郭玉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0304民初127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德君:本院受理原告宋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崔继利:本院受理原告冯乃江诉被告苏文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田秀玲、任绪水:本院受理原告李令增与被告田秀玲、任绪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杜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卢维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8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济南历下远庆建材销售中心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1 43144785、出票日期2016年7月28日、出票人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分公司、出票金额叁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3月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济南历下远庆建材销售中心持有的号码31300051 43144785、票面金额叁拾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济南历下远庆建材销售中心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9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济南朝永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0300051 22776654、出票日期2016年7月12日、出票人山东迈特力重机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新吉尔机械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1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3月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济南朝永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号码3030005122776654、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济南朝永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东莞市交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225538476、出票日期2016年7月25日、出票人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25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3月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东莞市交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130005225538476、票面金额伍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东莞市交泰实业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泰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0300051 22776373、出票日期2016年6月28日、出票人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临清佳和纺织有限公司、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3月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深圳市泰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030005122776373、票面金额贰拾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深圳市泰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振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1 43148453、出票日期2016年7月12日、出票人山东鲁冶瑞宝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出票金额壹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1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3月1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杭州振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130005143148453、票面金额壹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杭州振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倪维华: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巩守富诉你与被告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元田建工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巩守富不服(2015)历城民初字第348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确认上诉人对济南市历城区七里堡小区16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享有所有权;2、判令被上诉人协助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巩守富诉你与被告济南同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元田建工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3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巩守富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梁荣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峻熙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德岗、张德才、刘京淮、刘兴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德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7万元。二、被告李德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还款利息29104.37元(截至2014年9月20日)。三、被告李德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以7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1日起,按月利率9.84‰上浮50%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四、被告张德才、刘京淮、刘兴功对上述一至三条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德岗追偿。案件受理费2278元,保全费1011元,均由被告李德岗、张德才、刘京淮、刘兴功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5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黄庆才:本院受理王文华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孔伟、张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07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付纪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0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任付磊、潘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07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候振华、李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07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孟兵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07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十一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美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博洛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缔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宋吉忠、李加梅、付杰、修丽宁: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环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义、季胜霞:本院受理原告郑凤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加庆: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一、判决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子张俊泽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1.6万元(从2014年11月18日至2032年11月18日止,每月按1000元计算);三、两人无共同财产,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0万元给原告;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6月20日14点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康宏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东萍诉被告康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6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康宏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东萍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康宏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东萍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1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自2016年8月2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东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康宏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济南美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140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民初字第25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环球钢管销售有限公司、济南陈方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济南戊子昌经贸有限公司、曲延芹、黄国华、陈晟、孟丽、乔磊、潘海滨: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祥云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与石问茶茶业有限公司、济南永和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李光良、孙李莉、凌志忠、马晓林、綦宣畅、刘敬新、李松霖、李松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习刚、高山、韩冰、方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972判决书:一、被告周习刚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二、被告周习刚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6月20日的利息124819.19元,自2016年6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借款利息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高山、韩冰、方明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4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周习刚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辉、张加水、王彬: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212判决书:一、被告张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张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8月20日的利息36369.54元,自2016年8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借款利息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张加水、王彬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辉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耀森、张玲:本院受理原告于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6)鲁0112民初5454号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耀森、被告张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于静偿还借款227000元;二、被告王耀森、被告张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于静支付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22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 计算,自2012年11月22日计算至2016年8月22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82元,由被告王耀森、张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倩(身份证号:371427198802104622):本院受理原告朱晓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传贵:本院受理原告韩萍与被告柏永娥、丁传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明峰:本院受理原告董沙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于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2016】鲁0522执367号商品房顶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产【利津县银座花园小区6号楼1单元101室】鉴定评估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内容如下;利津银座花园6号楼1单元101室的鉴定价格为人民币552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点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届时若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拍卖机构确定不再另行通知,直接进行后续程序,直接拍卖结束。

    利津县人民法院

    姜召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学磊、张新林: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寇永泽: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天元塑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寇永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郭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李华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23民初4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宋德泉、李玉爱、东营宏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洪民: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韩保芹、东营通泰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宋民海、李秋凤:本院受理原告李德亮诉被告韩保芹及第三人东营通泰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宋民海、李秋凤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朱剑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2017)鲁0591民初4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40分、第1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广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程贤岭、陈小强:本院受理原告王进与程贤岭、陈小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小强:本院受理原告王进与陈小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盖继领:本院受理原告东营佳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7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结案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金涛:本院受理原告郑祖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闫学忠、王红巧、龙书勤、闫威:本院受理原告井爱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591民初2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和第10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计相龙、东营市迎春仓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420号原告东营市新大新玻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和第1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计相龙、东营市迎春仓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421号原告东营市新大新玻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和第10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爱珍、孟利和诉你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冻结你在中国农业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内的银行存款,保全金额2万元,我院已做出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花诉你、曹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寿山、孙萍: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金凯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结案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忠春、山东绿野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郝明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8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结案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明芳、东营市乾坤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付海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1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吉林: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兴友新型保温建材厂与李红亮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廖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刘丰金与被告廖春燕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8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缪立军、王东英、袁崇军、王东芳:本院受理原告许志玉诉被告缪立军、王东英、第三人袁崇军、王东芳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涛、邵恩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涛、邵恩娣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9990元及利息;被告邱金光、熊翔、丁虹远、韩朝晖、桑条远、张文杰上述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诉讼费由被告王涛、邵恩娣承担,被告邱金光、熊翔、丁虹远、韩朝晖、桑条远、张文杰对此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世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6)鲁0683民初327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41951.32元及欠款利息、滞纳金共计10797.51元(计算至2016年4月7日),自2016年4月8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欠款利息另行计付,诉讼费用1829元(含公告费)均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葛志臣、葛玉霞:本院受理原告矫泉先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45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偿还原告借款90000元及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毛兴民:本院受理原告于春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中航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永军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开彦、程丽艳、马文涛: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大兴海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孙启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刘开彦、程丽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351911.5元及自2014年12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马文涛、孙启山对上述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你们共给付原告710元公告费;你们及孙启山共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6579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袁维坤、杨彩香、王海涛、袁娜、杨虎臣、李志敏、杨虎松、侯福波、杨虎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十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杨春庆、吴先英、宋卫国、李雪梅、宋伟、冯明亮、娄顺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家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徐铭涛、郎娜、李尧臣、张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6)鲁0683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48605.04元及欠款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共计11449.40元(计算至2016年4月23日),自2016年4月24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欠款利息另行计付,诉讼费用1561元(含公告费)均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崔新民: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国栋欠款21000元及自2016年8月9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560元公告费;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325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4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维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晓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离婚,婚生子曲子鸣由原告抚养;你应给付原告公告费56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5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建龙:本院受理原告徐妍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变更徐帆(曾用名李萌)的抚养关系为由原告徐妍抚养徐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5132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萍:本院受理原告吴新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吴新星借款20 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5466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耀铸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钢铁集团湖北华中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6)鲁0683民初38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你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武汉钢铁集团湖北华中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41 257.60元及迟延履行逾期利息10 000元,并承担上述费用4035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周永祥、施桂苓:本院受理原告施群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金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郑杰:本院受理原告徐波与被告张新国、王晓玲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19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张新国、王晓玲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利息,你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曹伟凯、李学慧、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3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曹伟凯、李学慧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及手续费 200403.84元、利息20055.96元、滞纳金18004.16元,合计238463.96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曹伟凯、李学慧付款的同时,给付原告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借款合同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以实际欠款额计算的借款利息。三、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克强、韩云英、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3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王克强、韩云英签订的借款合同。二、被告王克强、韩云英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及手续费161865.75元、利息27500.33元、滞纳金5307.97元,合计194674.05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继续给付原告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四、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对上述第二、三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原告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春福、曲瑞花、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3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春福、曲瑞花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及手续费360750元、利息36103.02元、滞纳金32409.59元,合计429262.61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王春福、曲瑞花付款的同时,给付原告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借款合同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以实际欠款额计算的借款利息。三、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高春起:本院受理原告单东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高春起:本院受理原告赵延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2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武永志、毕建君、陈刚、武淑会、陈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武永志、毕建君、陈刚、武淑会、陈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曲阜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爱景、孔德辉、王玉生、刘传兰、孔令凯、王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廷国、毕存华、毕存利、丛瑞芳、毕允成、赵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聊城市百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赵性路: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聊城市百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赵性路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曲陵商初字第3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强、薛丽芹、陈彬炎、王静、陈运淼、张润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令文:本院受理原告孔德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凡爱:本院受理原告颜士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济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2日立案执行。诉讼中,法院已查封被执行人济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乡县羊山古镇B区B-9号楼11号-20号房屋和金乡县羊山古镇驻地土地使用权号为金国用(2011)第124号土地使用权。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19728210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一份,如对以上报告有异议,可在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裁定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汶上县人民法院

    济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2日立案执行。诉讼中,法院已查封被执行人济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乡县羊山古镇驻地土地使用权号为金国用(2011)第125号土地使用权。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18450900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一份,如对以上报告有异议,可在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裁定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汶上县人民法院

    吕光磊:本院受理原告蔚爱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30民初4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郭振春: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季现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4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汤克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4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彭召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4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顾金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4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4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更生:本院受理原告朱日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3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张艳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郭春风:本院受理原告李新文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风金:本院受理原告赵娜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禹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尚国兴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尹洪梅:本院受理原告李平平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国动:本院受理原告王振江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苏美英:本院受理原告汪爱民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51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山东坤辉矿业有限公司、山东伦坤矿业有限公司、王雪松、莱芜市万合经贸有限公司、朱凤洋、边杰:本院受理原告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新元分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15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坤辉矿业有限公司、山东伦坤矿业有限公司、王雪松、莱芜市万合经贸有限公司、朱凤洋、边杰:本院受理原告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银山分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16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坤辉矿业有限公司、山东伦坤矿业有限公司、王雪松、莱芜市万合经贸有限公司、朱凤洋、边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亚汇矿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15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武广:本院受理原告臧发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3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尚金平:本院受理原告李贞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董明义、王海英:本院受理的莱芜市钢城区汇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查封的董明义名下位于莱芜市钢城区汶水山庄二区7号楼东2单元东户房产(房权证号:莱房字第0070599号,土地证号:钢城国用2004第04680070号)已委托莱芜市九州拍卖行进行拍卖,该标的物已流拍,申请人莱芜市钢城区汇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意以最终流拍价格接收上述财产,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领取后如有异议在10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你们承担。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志涛、莱芜晟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钢城区正一宾馆与被告王志涛、莱芜晟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7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常燕:本院受理葛荣海与常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3执47号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及(2017)鲁1203执47号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常燕向申请执行人葛荣海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查封被执行人常燕名下所有的鲁SP2999、鲁SGL622车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石进刚:本院受理原告王保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福祥:本院受理原告董克震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8民初23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陈淑华:本院受理原告孙会来、冷雪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8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淑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会来、冷雪梅借款30000元并承担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李真:本院受理原告李亮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43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刚、石娜: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冲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1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娟、杨万兴:本院受理原告张长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40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上海一灿纸管有限公司、李建平:本院受理原告德州德泰和纸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6民初2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恩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云江:本院受理原告贾卫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6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前曹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刘键:本院受理原告李彦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前曹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宋善泽:本院受理原告张桂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葛英良、李圣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恒志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5民初2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闫立山:本院受理原告朱忠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闫立山:本院受理原告盛玉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传波:本院受理原告王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尹呈山申请宣告死亡一案。申请人尹呈山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父子关系,因被申请人精神不正常于2003年4月份走失,经多方寻找无有音讯,至今已下落不明14年。下落不明人尹忠延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尹忠延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尹忠延生存现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尹忠延情况,向本院报告。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书新、李玉德、杨怀玉、李书志、李云飞、杨书凯、张文胜:上诉人杨廷学、吴学臣、吴国新、李月胜、李来平、杨振军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45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代兵、田国新、李万喜:上诉人苏大龙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苏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周志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8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苏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程海渊、郑世慧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9日16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文媛、樊红雨、赵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杨公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仁飞、李先雨、齐广亮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9日15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汝现:本院受理原告郓城县水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汝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1725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高保府:我院受理原告王春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杨庄集法庭开庭审理。

    郓城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李函泽申请宣告梁新丽失踪一案,经查:梁新丽,女,1990年1月28日出生,汉族,其夫因各种疾病于2012年12月4日死亡后不久,其便不辞而别,再无音信,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李函泽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本院将依法宣告梁新丽失踪。

    郓城县人民法院

    郭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刘相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2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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