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德丰联合经贸有限公司与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
联合公告
根根据济南德丰联合经贸有限公司与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济南德丰联合经贸有限公司对下列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德丰联合经贸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债务承受人。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贷款本金 |
担保人名称 |
1 |
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砖瓦厂 |
455600 |
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镇经济贸易委员会 |
2 |
济南市洪楼冶炼厂 |
240000 |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镇计划经济委员会 |
3 |
济南北方轴承总汇有限公司 |
5850000 |
山东省商业基建服务公司综合分公司
济南鑫兴大厦
山东省恒吉实业公司
山东圣都实业有限公司 |
4 |
济南开发区北方轴承总汇有限公司 |
1060000 |
济南鑫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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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济南市旅游装饰公司 |
2800000 |
济南市旅游局 |
6 |
济南市东郊养猪厂 |
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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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山东泰脉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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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债务承受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本金余额,债务人应予履行的相应利息余额以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依照约定或有关规定所计利息金额为准。以上贷款信息如有误,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特此公告。
济南德丰联合经贸有限公司
济南豪晨纳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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