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2月27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447次
        
 

                              法院公告

杨洪涛、胡长莲、王平:本院受理原告张兴民诉被告杨洪涛、胡长莲、王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勇、姚秋月: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经理与被告吴勇、被告姚秋月、第三人王德喜、第三人赵玉庆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鲁0105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吴勇、被告姚秋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经理代为清偿的借款本金6万元;二、被告吴勇、被告姚秋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偿还原告王经理代为清偿的违约金32.88元(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1日);三、驳回原告王经理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30元,原告王经理负担50元,被告吴勇、被告姚秋月共同负担138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费1430元,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雪绒花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马连春、高琴、郑丽芳、郑继军、毕然、周千:我院受理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28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6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盛宇、侯敏:本院受理原告席向帅与被告盛宇、侯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19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5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永平:本院受理原告于绪云诉你与裴海涛、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七里堡南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于绪云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46953元;2、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费13972.5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14: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魏延军:本院受理原告李颖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8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李颖与被告魏延军于2014年11月8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限被告魏延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颖土地租赁费3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会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474486.9元及违约金30000元;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加国、冯延青: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判令被告陈加国返还LG953高卸王装载机一台(整机编号91056670,发动机号1508F124037);3、判令被告陈加国支付设备使用费10万元(自2008年9月16日起算至返还设备之日止,每天按照300元计算);4、判令被告冯延青对于请求(2)(3)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5、请求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巩天忠、田萃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购销合同;2、判令两被告返还LG953标配装载机一台(整机编号91045308,发动机号1507J198951);3、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设备使用费9万元(自2007年12月28日起算至返还设备之日止,每天按照300元计算);4、请求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滕燕、张强:本院受理原告王茂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义务,协助原告方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手续(鲁A9120H);2、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方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冬梅、钟振强、张迢甫:本院受理原告邵化颖与被告李冬梅、钟振强、高夫征、张迢甫、马瑞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高夫征、马瑞东不服本院作出的(2014)历商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上诉人高夫征、马瑞东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人(2014)历商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2、本案一审、二审人诉讼费、鉴定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运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陈运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的借款本息78288.52元。二、被告陈运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2月19日的保全费7485.63元。三、被告陈运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 原告逾期还款 违约金(以78288.52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19日起,按每年24% 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汉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亮:本院受理原告李娟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1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汉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亮:本院受理原告刘新宇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1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山东昊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昊龙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袁廷树:本院受理原告金鼎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贝特里戴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济商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宁:本院受理李彦彬诉你、苏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75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21143元,并以22114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6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庆东:本院受理原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偿付原告90514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齐金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366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申请费人民币80元整,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安利: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366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申请费人民币80元整,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聪旭:本院受理原告察合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5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抵押人山东省中瑞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因借款人淄博派尔经贸有限公司向抵押权人淄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80万元,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海国用(2007)第520号,坐落:海阳市凤城工业组团,面积18593.23平方米]抵押给淄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限自2007年11月9日起至2008年11月5日止,他项权证号:海他项(2007)第355号]。因该债务抵押权人已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该抵押权,海国用(2007)第520号土地使用证和海他项(2007)第355号他项权利证作废。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济南墨雅商贸有限公司、李红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计划出版社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原告侵权赔偿金15万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原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2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博丰印务有限公司、童学伟、梁海艳:本院受理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丰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维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圣得龙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树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印伟,张文馨:本院受理蔡恩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令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与你及第三人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有关诉讼规定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彬、刘卓毅: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1548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1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慧强、张莉:本院受理的(2016)市商初字第6249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民生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市商初字第6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艾林鹏、魏迎、济南秋好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秋好广告公司、济南兰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市商初字第6251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民生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市商初字第6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芳、褚福东、褚子寒:本院受理的(2016)市商初字第6250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民生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市商初字第6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贾前卫、李艳芹: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313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489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第36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1时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桂华、葛兴亮、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王文、孙爱民、济南鲁奥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第404、406、408、409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10时、14时、15时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陶文欢、林义夫、王爱芳: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第98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1时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建新、高亮、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蓬莱市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45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鲁法文、刘井岩、王静、王健、孙啟香、程刚、莱芜市民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莱芜市鑫建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鑫隆有限公司、山东祥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45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蓝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兆华、许志云、济南杰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隗杰、孙宏琳: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64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博建陶有限公司、滨州天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栾建民、姜立红: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488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大鹏、王鹏: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131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李春亮、王珊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大鹏、王鹏: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1312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李春亮、王珊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秀柱、李庆芳、刘邦官、李庆国、莱芜市九洲汇鑫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8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亓仲君、张成芬、段伦学、李加水、莱芜市鑫越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8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吉水、吴吉轩、吴承刚、吴吉哲: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19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吴吉水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73650元。二、被告吴吉水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8月20日的利息26227.73元。三、被告吴吉水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自2016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止,以7395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自2017年1月2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止,以7365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四、被告吴吉轩、吴承刚、吴吉哲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125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吴吉水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吉安、张善文、李延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张吉安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万元,截至到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24567.92元,利息合计84567.92元,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金还清为止;二、被告张善文、李延明为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5月31日10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广和、孟伟、吴承刚、尹思萍: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郭广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98950元,截至到2016年12月20 日的利息124463.34元,利息合计423413.34元,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金还清为止;二、被告孟伟、吴承刚、尹思萍为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5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静一、刘绍英:本院受理原告石光芝、于好香诉被告于学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追加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兰亭餐饮有限公司、康菊香、何淑卫、王雪、龚兆平、董广海、王建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8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济南兰亭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60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逾期借款利息及复利3815975.16元(该利息计算至2016年1月20日)及逾期借款利息及复利(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原告对被告王雪提供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街23号(房屋所有权证:济房权证历字第113270号)的房产(919.49平方米)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王雪在原告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被告济南兰亭餐饮有限公司追偿;被告王建强、何淑卫、王雪、康菊香、龚兆平、董广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济南兰亭餐饮有限公司追偿;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南辉、马纯霞:我院执行局在执行国树芹申请执行南辉、马纯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我局受执行局委托,将对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知你如下:1、于2017年5月15日早9:00到博山区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逾期,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2、于2017年5月24日早9点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博山区叠羊路68号院内3号楼东二单元二层东户房产),进行现场评估勘验,无故不到场的,将根据《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东阳市森宏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国忠诉你公司和张群、卢晓波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赵宏:本院受理的原告邹芳诉你及被告杜安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告赵宏、杜安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邹芳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以本金3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8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计算;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3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 计算)。案件受理费4900元,诉讼保全费1820元,共计6720元,由被告赵宏、杜安民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淄博华普毛纺织有限公司、山东华普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张志亮、徐伟华、韩怀胜、聂晓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华普毛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及截止到2016年7月21日的利息483 732.99元及自2016年7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山东华普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张志亮、徐伟华、韩怀胜、聂晓东对上述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华普毛纺织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舜之源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骏诚纺织有限公司、王强、刘艳华、张斌、张侠: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 22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舜之源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及截止到2016年6月21日的利息868 612.56元及自2016年6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淄博骏诚纺织有限公司、王强、刘艳华、张斌、张侠对上述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舜之源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周玉涛、谢德芹、周茂永、郭翠芳、路荣太: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2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玉涛、谢德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45 482.95元及截止到2016年8月21 日的利息51 845.57元及自2016年8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周茂永、郭翠芳、路荣太对上述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周玉涛、谢德芹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优而美不锈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淄博精拓不锈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淄博优而美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不锈钢材料款31 154.00元及违约金3 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吴铁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淄博龙森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铁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钢材款64000.0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违约金1 98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姜立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晓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5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姜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其偿还的借款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郭桂贤:本院受理原告陈道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孟宪娣、曹海龙:本院执行的(2016)鲁03执恢34号,巩曰合与孟宪娣、曹海龙一案,已按规定委托山东金庆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涉案标的进行评估,该鉴定工作已进入现场勘验阶段,为保证鉴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请你们及时与本院联系领取现场勘验通知书,以便配合鉴定机构勘验工作。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华资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赵铭建,原审被告杨龙超、肥乡县宏大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及你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3民终3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本院受理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诉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与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农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本院受理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诉淄博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农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与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周村贾黄建材厂: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升晖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市周村贾黄建材厂、淄博市周村第二丝绸厂、淄博同洁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贾黄村村民委员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周商重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宋本红、宋立国、范美荣、孙建博、孙丰昌、淄博博山鑫泉汇纺织有限公司、博山建博家具厂、蒋伟:本院受理原告丁浩诉你们、被告山东国华瓷器有限公司、淄博颜春怀庄酒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若男:本院受理的原告淄博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天津磐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姚海龙、陈永生、陈玉清、刘晓波、权融(天津)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畅亨商贸有限公司、付义凯、刘晓丹:本院受理原告赵振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陈玉红对我院做出的(2015)新民初字第84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杰、高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张杰、高琴、淄博中阿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杰、高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张杰、高琴、淄博中阿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森佳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方圆纸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胜辉化工有限公司、孙祖溢、李建美、孙悦、代伟、孙祖洋、翟丽英、张明胜、高永晰、于丽、王造辉:本院受理淄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森佳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方圆纸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胜辉化工有限公司、孙祖溢、李建美、孙悦、代伟、孙祖洋、翟丽英、张明胜、高永晰、于丽、王造辉:本院受理淄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山东桓台锦乐轴承有限公司、山东万腾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长勇与被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山东桓台锦乐轴承有限公司、山东万腾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蔡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上诉人郑长勇就(2016)鲁03民初41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晟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华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诉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淄博晟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2)淄民一初字第81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坤:本院受理原告扈风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福泉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金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诉被告滨州市福泉纺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文广:本院受理原告淄博金达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新天地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聂启辉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1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周湘辉:本院受理原告陈国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6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周峰、荆晶: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孙玉建、荣恒星、荆亮、张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四案,依法评估你们位于桓台县东岳路阳光地带小区4号楼1单元101室房产一套(房产证号:08-1014156),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燕君:本院受理原告石志康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刚、朱晓丽:本院受理原告李广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爱芹:本院受理原告杨俊霞诉被告孙会芹、张爱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滕聿民:本院受理原告耿玉金诉被告山东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滕聿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宗学忠:本院受理原告孙玉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321民初3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照明:本院受理原告董英丽与被告张照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0102民初70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雷、韩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帮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雷、韩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0102民初549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加录、于静、辜放明、辜璞:本院受理原告于玲诉被告潘加录、于静、辜放明、辜璞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北京赢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孙赢平:本院受理原告傅海伦诉被告北京赢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孙赢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4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北京赢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孙赢平:本院受理原告甘梅诉被告北京赢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孙赢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7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玉芝、于树振:本院受理原告路峰、张秀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29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晓卫:本院受理原告冯云江与被告马晓卫、孙连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明国钢、李倩:本院受理原告王德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李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40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井湧:本院受理原告苏翠梅诉被告井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蒋志远、孟卉、山东兆盛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春强诉被告蒋志远、孟卉、山东兆盛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林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嵩:本院受理原告杜玉宇诉被告李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汪先芳:本院受理原告李衍伟诉被告汪先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建、李文和、崔元兰、李渠梁:本院受理原告谭丽芬诉被告孙建、李文和、崔元兰、李渠梁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玲:本院受理原告刘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55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人民币3300元,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兆福、石庆林、张吉鹏、王玉华、王育成、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路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原告张桂春诉你、济南市历城区审计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12民初49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张桂春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立起:本院受理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就司希亭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执行异议,已作出(2016)鲁0113执异36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司希亭于2016年11月14日提出复议申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3执异36号复议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韩文友、孙瑞红:本院受理钟青青就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执行异议,已作出(2016)鲁0113执异41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6)鲁0113执异4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郭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勇诉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3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俊永:本院受理上诉人贺连林与被上诉人杨丙健、原审第三人于小龙、宋俊永、李守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民终6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卓民:上诉人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16)鲁01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永鑫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天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科瑞达化工燃料有限公司、李呈光、卢振强、张继海: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0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博阳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营博阳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夏志彬: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祥恒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夏志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马立娜诉被告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8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郝静、李继河:本院受理原告徐继平诉被告郝静、李继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凯凯、吴建立: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恒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凯凯、吴建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4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庆喜、东营市飞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庆福、王爱林、尚增光、张振斌、东营市飞诺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国厂与被告王庆喜、东营市飞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庆福、王爱林、尚增光、张振斌、东营市飞诺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庆喜、东营市飞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庆福、王爱林、尚增光、张振斌、李连祥:本院受理原告魏国厂与被告王庆喜、东营市飞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庆福、王爱林、尚增光、张振斌、李连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胡占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军伟诉被告胡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胡占华、蒋光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军伟诉被告胡占华、蒋光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点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国伟、邵莎莎:本院受理原告王英全与被告王国伟、邵莎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财保1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华鹏纸业有限公司、东营铭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华鹏包装有限公司、项玉成、贾蒙蒙、郭桂荣、郭强台: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元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广饶县人民法院大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东营通泰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宋民海、李秋凤:本院受理原告李德亮诉被告范荣亮及你们(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包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郑旺坤机械有限公司、广饶县宇泰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鑫国植物油有限公司、石生才、李晓强、石国玲、李军、陈林林、李国光:本院受理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东营通泰冷藏有限公司、东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东营通泰食用菌有限公司、李秋凤: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郭金明:本院受理原告高秀玲与被告郭金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0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董克强: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张素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9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单桂凤、徐茂忠:本院受理原告张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5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结案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雪瑞、王巍:本院受理原告曲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1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良斗、李爱芬:本院受理原告曲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者永:本院受理原告张景芳与被告王者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结案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珊珊:本院受理原告程淑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n, bsp;刘云农:本院受理原告张来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爱荣:本院受理原告王洪兵诉被告苏爱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成光耀、王菊英、东营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利津县汇鑫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成光前、成光耀、王菊英、东营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21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施加德、吴晓平:本院受理原告施章伦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交付该房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利军、秦美艳:本院受理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丁春香: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地点定为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本院第十审判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方伟平、张淑艳:本院受理原告崔显军、尹秀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二原告欠款60万元及自2016年9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560元公告费,并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98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4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胡爱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存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鑫龙:本院受理原告李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宏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45899.03元及计至2016年4月18日的借款利息6414.64元、滞纳金 2880 .23元,以上共计55193.9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6年4月 19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章程规定另行计付。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志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0352.89元及计算至2016年4月7日的利息3746.31元、滞纳金1177.35元、手续费32元,共计25308.55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6年4月8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另行计付。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爱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民初3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2979.36元及计算至2016年4月27日的利息1939.93元、滞纳金558.37元,以上共计15477.66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6年4月28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信用卡领用合约另行计付。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杨文斌、祝浩瑞:本院受理原告姜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及利息2978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4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邢有江:本院受理原告陈京顺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公司及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二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来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高源、姜媛玲、刘英豪、高维、曲松涛: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大兴海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唐捷燕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高源、姜媛玲于 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给付 原告欠款327266.31元及自2016年5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刘英豪、高维、曲松涛、唐捷燕对上述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你们共给付原告710元公告费;你们及唐捷燕共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6209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赵永军、赵永明:本院受理原告赵兴山与你二人赡养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二人承担赡养义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德义:本院受理的原告毛晓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柞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冯延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郭超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1执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一、协助郭超办理位于福山区福海路149号福海阳光花园2号楼319号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给付郭超逾期办证违约金31000元。二、负担案件受理费575元,公告费560元,申请执行费382元暂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将采取强制措施。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金延强:本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林书泮诉你交通肇事赔偿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卫胜、林韶杰、于礼、林涛: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左京尧:本院受理原告田顺营诉你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正元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盖:本院受理原告孔令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家顺、张伟伟:本院受理原告曹金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34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石萍萍:本院受理赵庆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国仙:本院受理原告井维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23民初33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 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士生:本院受理张秋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牛勇:本院受理宋长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 35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德胜: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你名下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尚庄供销社仓库大院房产一处(含对供销社仓库剩余承租权益)的价值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于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将拍卖你如上房产。定于异议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十时(假节日顺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服务大厅选择房产拍卖机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拍卖机构的相关权利,并视为对被选定的拍卖机构认可。

    东平县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