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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79次
        
 
杨清民: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玉梅诉你、郝连艳、刘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3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王明臣、孙荣华、烟台伟晨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忠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被告王明臣、孙荣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徐忠强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60万元(从2013年8月26日计算至2015年7月22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25%计算4倍为60万元),合计210万元;二、被告烟台伟晨石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三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6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600元,由被告王明臣、孙荣华负担,被告烟台伟晨石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缴纳义务;鉴于原告徐忠强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待被告王明臣、烟台伟晨石材有限公司、孙荣华在履行义务时迳付给原告徐忠强28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萧丰:本院受理的原告唐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17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准予原告唐芳与你离婚,婚生女萧筠曼由原告唐芳自行抚养教育。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岌宇:本院受理原告王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潘光朝:本院受理原告王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乐天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金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02民初46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继忠:本院受理原告李晓慧诉你与韩雪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韩雪梅与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共同连带偿付给原告牛肉款人民币20591.40元。案件受理费319元,由韩雪梅与你共同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限你与韩雪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支付给其319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鼎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其第170555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由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天福服装线带厂、王家辉、吴美香: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宝云泰实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令你们三被告给付原告欠款27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潘光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与被告潘光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亿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同化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鑫峰水产有限公司、张宝欣、烟台市福山区德泰丰水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徐会侠诉你及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民初字第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事故损失65000元;孙丽丽赔偿原告事故损失43860.86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程莎莎:本院受理原告于万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于万林借款人民币1万元,并给付原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金跃、侯祥桂:本院受理原告侯祥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侯祥利借款本金及利息129600元,并给付原告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丕军:本院受理原告苗付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欠款13856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杜万里、杨建英:本院受理原告武文范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们偿还原告欠款106450.39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波、贾妮妮:本院受理原告侯荣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波、贾妮妮:本院受理原告曲冠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波、贾妮妮:本院受理原告原庆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炳昌:本院受理原告李俊树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王正欣:本院受理原告莱州锦章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7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和代理费共1826245元及起诉后的借款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正欣、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延奎、张秀艳: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奥星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潘亭屹、尼欣欣、曲桂红:本院执行的任国良与你们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执33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给付任国良欠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2)交付案件受理费2500元,执行费1450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被执行人尼欣欣的鲁F05R09号汽车一辆。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河北华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沙河兴杰钢材经销处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公司给付货款222417.20元。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马新利: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福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通知书,现通知你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你所有的位于莱州市郭家店镇柴棚村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莱房权证郭家店镇字第2003155861号)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莱州国用(07)第1123号)在原有基础上降价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请于拍卖日到场,不到场不影响拍卖。上述时间如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以上期限到期之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少美、张风桂、张林:本院受理原告卢桂香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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