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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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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寿光华艺工贸有限公司、单连山、寿光四方源塑料制品回收加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鑫姿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潍坊河山色织有限公司、纪官涛、纪丙玲、纪在良: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佳和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薛克杰、潍坊万禾苗木专业合作社、薛克俊: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宏通机械有限公司、王洪军、董万花、杜龙群、董福厚: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亿绸工贸有限公司、陈广粉、杜世杰、潍坊市晟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刘兴军、张成花、潍坊恒通织物有限公司、刘学亮、张世亮: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董春平、李福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丁洪淦、刘蒙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广德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寿光清大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山东鹏朔实业有限公司、昌邑宝瀛镁业有限公司、张宝岗、张彩凤、石维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素霞、王耀洪、张维总、陈秀洁: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素霞、王耀洪、卢中玉、都桂香、王耀科、张玉莲、张维总、陈秀洁、蔺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于宗水、杨文英: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于宗水、杨文英、庄兆丰、周建苓、庄术义、张振花、于清明、刘国兰、丁伟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陈战役: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4民初34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孙新建: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南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田兴光、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州市润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1民初42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杨昊:本院受理宋金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2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伟霖经贸有限公司、李勇、王继宾、杨勇: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芮米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永、潍坊市伟霖经贸有限公司、李勇、王继宾、杨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山东芮米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488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振波: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18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凯、黄静、杨忠芬: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备战、李园华、王兰玉: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在升:本院受理山东泰森大龙食品有限公司诉你其他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桂秀、赵德忠、诸城吉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娜与被申请人李进伟、王笃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本院(2016)诸民申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信访室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兆林、刘金青、张学文、曾凡花、王兆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乐资:本院执行的李学成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2执2512号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履行(2015)诸商初字第121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偿付50900元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齐玉民、孙辉:本院受理原告王延现、张金生与祝国华、徐洪全及你们其他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诸民重初字第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鲁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诸城丰源建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2民初25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何茂军、徐清梅、王培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被告王焕平、王光海、孙金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龙源制衣厂、赵东风、张涛、王娜:原告诸城市得利斯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诸城市宝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李宝志、诸城市泰鑫绣品厂、王运娥、郑明顺、孙秀兰、王新亮、王秀岩企业之间借款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诸城商初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董涛:本院受理原告袁淑亮与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7148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将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日)上午9时30分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案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晗宇、王金豹、王桂红、万鹏、万良民、高瑞凤、武硕、武志宝、朱耀荣、魏浩然、魏治龙:本院受理王俊贤诉你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15)诸城民初字第114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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