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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402次
        
 
金学民:本院受理崔秪恩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金美月、白泳基、青岛世运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新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城民初字第41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金美月、白泳基、青岛世运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新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城民初字第41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格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沈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青岛天之娇制衣有限公司、青岛荣佳工贸有限公司、董全钢、董文芳、王振松、王振刚:本院受理纪文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2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丁树霞:本院受理纪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1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郝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堂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宏伟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堂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卫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6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沈阳哲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鑫堂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鲁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周明德、王玉霞、青岛晓平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城民初字第20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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