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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6年6月6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811次
        
 

法院公告

2016年6月6日

董杰、张栓泽、青岛瑞合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志强、管永秀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3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姜涛、吴静静:本院受理薛飞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光富:本院受理原告李光辉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4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海燕:本院受理原告王守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嘉得利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秀芝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鉴定结论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涛: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与你方,孙琴、孙仁先、青岛颖蕊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盛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金舟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一分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邢全宇、庞守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杜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徐文彬:本院受理原告杜强、张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殿荣、杨秀春、周学宝、周本开: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店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正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1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矫文、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有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1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矫文、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学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矫文、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兆坤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成上帆工贸有限公司、青岛秋雨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沧区强源达建筑机具租赁处与你们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你们支付原告人民币8万元及2015年2月17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栾联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青岛第六十三中学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界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抽纱厂:原告王从喜与你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常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宝玉与你民间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平执字第817号扣划银行存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扣划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文太、刘良训、王修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万家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鲁0283民初103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梁金国、杨秀美、吴明文、吴明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白埠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高慧:本院受理原告荆顺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志海、林素云、刘成波、马晓梅:本院受理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于淑英、杨明月:本院受理原告蒋朝霞与你们、被告平度市金诺房屋中介服务部、第三人青岛农商银行平度青岛路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明容:本院受理原告苗畔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店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玉辉:本院在执行宿林庄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平执字第577号执行传票、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旧店法庭领取执行传票、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应向法院缴纳案款46844.16元及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执行费578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

    赵丹:本院受理原告卢晓峰与被告赵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胡丰楠:本院受理原告蒲均花与被告胡丰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杨春生、于淑芳、青岛福盛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同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海英:本院受理原告牟明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世祥、曲秀玲、孙风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诉你们、孙金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风平、齐玉美、孙世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诉你们、孙金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风平、孙世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诉你们、孙金鸣、李发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董希辉:本院受理原告庞立生诉你、被告张升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董希辉:本院受理原告庞立卫诉你、被告张升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冯梅玲:本院受理原告曾宗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杨炳凤:本院受理原告杨炳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陶玉梅:本院受理原告郑全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旧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蒋永平、孙玉平、高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同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京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向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郑秀杰:本院受理原告刘淑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八旗广告装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与原告青岛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民初字第186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解除原告青岛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出租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招待所)与你就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源头路23号院内大门西侧房屋两间的租赁协议。二、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费人民币9333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邮寄费80元、公告费900元,共计108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张魁: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袁得强与被执行人张魁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3)南执字第1094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张魁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二路17号405户房屋一处;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6025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9.6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衍德、张海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史明与被执行人王衍德、张海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211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衍德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乐清路4号1单元401户房产一处;二、山东正诚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6)3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87.7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维海、谭元臻、贤振红、李增剑、刘邦田、张淑欣、青岛青吉木业有限公司、青岛正合意包装有限公司、青岛和凤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小鲁、张娥、李文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核能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兰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淄博亿能线缆有限公司、青岛中铝核材科技有限公司、李庆军、裴春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慧中:本院受理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杨慧中、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璐璐、李思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代迪、迟海英、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同科、李美莲、郭美云、杨玉进、夏振涛、李述美、青岛裕鸿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美云、杨玉进、夏振涛、李述美、宋同科、李美莲、青岛福进农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宪锋、刘胡华、王惠丽、李锟、青岛锦年针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铭、冷刚:本院受理原告葛艳与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109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杰、吴莎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孙杰、被告吴莎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传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强诉被告兰传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南民初字第30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墨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立燕、刘涛:本院受理原告马方宏诉被告青岛墨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立燕、刘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李庆堂诉被告张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邓振华:本院受理原告黄宏武诉被告邓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邓振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松文诉被告邓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兆波、张秋娥:本院受理原告王爱珍诉被告李兆波、张秋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桂丛:本院受理原告乌琴生诉被告陈桂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商初字第30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业顺:本院受理原告周中惠诉被告宋业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金明、付华堂、赵凤芳、青岛塔蒂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付红霞、范金明、付华堂、赵凤芳、青岛塔蒂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付红霞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永洁: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杨晓燕就(2015)南商初字第2053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进、周军、初伟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宗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彦电器有限公司、黄毅冉、蔡燕萍、王刚、刘长东:本院受理原告桑海敏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赟 超、秦彩莲、张登祥、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赟 超、秦彩莲、郭鹏、刘宏、张登祥、韩梦、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华泰兴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20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赟超、秦彩莲、张登祥、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郭鹏、刘宏、李赟超、秦彩莲、张登祥、韩梦、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华泰兴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20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正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睿石振邦建材有限公司、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魏叶邦、张凯钟、刘泽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永强、孙义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久红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康盛林茂服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云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糖酒副食品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被告青岛糖酒副食品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贝妮诉被告青岛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杨林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济南正大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旭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3月24日受理了申请人安徽阜南县富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6月1日作出(2016)鲁0102民催2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安徽阜南县富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2月11日受理了申请人淄博惠强园林机械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6月1日依法作出(2015)市民催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票据号码 31300052 27510477、出票金额叁万元整、支付人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淄博惠强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3月22日受理了申请人林爽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5月30日依法作出(2016)鲁0103民催2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票据号码3130373003035176、出票金额伍仟叁佰伍拾贰元整、支付人齐鲁银行济南经八路支行转账支票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林爽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龙燕、张厚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们支付代偿贷款本金78695.22元及利息1933.26元;杨翎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夫子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武传芳、张安: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长青学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们支付保洁服务费91724.49元并赔偿利息3000元;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浩东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东胜机械施工中心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公司支付租赁费7000元、运输费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400元;诉讼费用由你公司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绍峰(刘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郗化芳诉你与张玉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起诉要求撤销(2013)长执字第404号执行案件中有关查封原告工资的执行措施,并解除查封措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司家静: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秀芹(张秀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15000元、利息及违约金5000元;诉讼费等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谭永林: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春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一伟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瑞龙与被告山东华一伟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5)济民三初字第1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瑞龙订金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青山:本院受理原告赵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万元,支付截止2015年12月2日的利息42900元;2、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2份、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文浩、寇惠敏、淄博市周村誉隆防腐设备厂:上诉人李宗德就(2015)周民初字第152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博山区物资局建材购销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博商初字第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淄博龙韵工贸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第五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就(2015)博民初字第224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裘顺芝:上诉人汤金浩就(2015)博民初字第243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明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诉被告孙明忠、翟清臣、翟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颖、周庆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行诉被告张颖、周庆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牛立君:本院受理原告刘同凯与被告牛立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殷文波: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殷长波、白瑞玲、殷文波、牛兆贤、殷曰波、咸玉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翠亭、王英娜:本院受理上诉人徐继斌,原审原告马剑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46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连美、徐华民:本院受理上诉人张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6)鲁03民终113号民事判决,判决: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三、徐华民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驳回张辉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终1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艳、高春燕: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海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46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伟、孟娟、马斌、淄博修远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建境置业有限公司、张栋梁、迟昭燕、山东美子再生资源开放有限公司、王延玲、杜文科:本院受理上诉人杜士涛,(原审原告)毕永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147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路民谭:上诉人周玉仁就(2015)临民初字第191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淄博纵横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淄博艺奥富家具有限公司、王娟、苏文飞:本院受理的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于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2016)鲁03执恢复35-1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超过6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纵横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金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娟、苏文飞:本院受理的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于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2016)鲁03执恢复36-1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超过6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田淑利:本院受理原告段德胜与你及张秀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川民初字第30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石华:本院受理原告牛军与你及周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山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双、周广钰:本院受理原告张霆诉被告王双(371421198010161663)、周广钰(37010419781217101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32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树义、孟先真:本院受理原告孙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6)鲁0103民初68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文保、马登山、马广胜:本院受理原告高玉河诉被告陈文保(370121196404106417)、马登山(370121196305223415)、马广胜(37010319861015851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3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德胜、许颖惠、淄博立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志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3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路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雨檬诉你及中海创富(山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1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被告中海创富(山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雨檬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原告以借款本金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息18% 计算的利息;被告山东恒路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与被告中海创富(山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中海创富(山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山东恒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萧茼(王笑坤)、张进、袁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原告诉讼请求为:1、被告王萧茼归还借款本金31922.27元,利息4908.51元,共计36830.78元;2、被告张进、袁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振军、付培莉、周汉东、王光双、张平泉、张永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被告张振军、付培莉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408.78元;2、被告周汉东、王光双、张平泉、张永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黄庆龙: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33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文成、刘海英: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33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10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永青: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33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承印、吴吉轩、尹思萍、吴吉哲、郭广和、孟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新友、赵华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尹思萍、吴吉哲、郭广和、孟伟为本案被告)、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请求法院确认2015年4月4日二被告出具“转让抵押协议”合法有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20日13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玲: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凯亚锻造有限公司、郭运福、解统菊: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章丘市晨兴锻压有限公司、李咸秀、刘训军: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法良: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高唐鑫天宇机械有限公司、郭经臣、韩秀霞: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志鹏、王海敏: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唐县金诺机械有限公司、聊城福工轴承有限公司、赵顺恩: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高唐鑫天宇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丰丞:本院受理山东银维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和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管辖、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景琪:本院受理原告刘慧琴诉你及被告赵建朋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路502号1号楼2-301及储藏室6.51平方米房产(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天字第010952号)归原告刘慧琴所有。案件受理费9040元,由原告刘慧琴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前,双方当事人不得另行登记结婚。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圣东、郭圣保、王诗勤:本院受理李月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4)历城民初字第3407号判决书(判决:限被告郭圣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月峰借款26万元;驳回原告李月峰对被告郭圣保、王诗勤、赵庆修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被告郭圣东负担;未按判决给付金钱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单丹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单丹丹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28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单丹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2014)历商初字第1936号民事判决书中判令的山东鸿达药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平安、王福祥、王二妮:我院受理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323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时美萍: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2016)鲁0112民初2982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9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罗新建、韩兆英、山东聚力太阳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2556部队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自行搬离,并将租赁物返还给原告;二、被告共同支付合同期期满至判决之日的房屋使用费共计约1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20日13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郑建、吴晓晓、王成杰、金咪: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郑建、吴晓晓共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9999.46元,利息1794.05元。二、被告郑建、吴晓晓共同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以51793.51元为基数,自原告为被告垫付贷款之日即2015年9月2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王成杰、金咪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20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欣、田长富、王凯: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张欣、田长富共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9997.03元,利息2933.56元。二、被告张欣、田长富共同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以82930.59元为基数,自原告为被告垫付贷款之日即2015年8月2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王凯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20日11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锋、李荣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刘锋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9800.20元及利息1845.90元。二、被告刘锋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以51646.1为基数,自原告为被告垫付贷款之日即2015年6月2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李荣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天顺欣成营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丁玫诉被告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济南天顺欣成营销有限公司、第三人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天顺欣成营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牛军诉被告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济南天顺欣成营销有限公司、第三人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青山、胡爱华: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及山东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丛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效凯、王文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郎福桥、牛永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董现民、孙改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旭峰、杜彩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1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苏宝芹:本院受理原告李为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己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原告李为仁与被告苏宝芹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女李焕然由原告李为仁自行抚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莫思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一、请求依法判令被 告交 付 奥 迪 牌 A 3( 车架 号LFV2A28VIES008757)小轿车一辆;二、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蔡霞、李茂智、甘秋云、沈娜: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2917、2918、2919、2920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2917、2918、2919、29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红兴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德颖、卫栋波、马洪满: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745号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八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立国: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764号李化峰诉你和青州国威建材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济南市中级人法院(2016)鲁01民辖终152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天刚、刘嫣: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966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长征、李婷: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325、2329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10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广增、吴德英: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336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金玉莲、张康会: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324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慧强、张莉: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320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侯岩: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江绪宗: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江勇:本院受理原告赵爱兰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悦: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名优小吃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敬静: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秀东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5)市民初字第3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福广: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凤诉你及被告吕升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福广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被告吕升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吕升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福广追偿。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荣成好当家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东海创展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一品科技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宝山水泥厂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2171号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9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许崇敬:本院受理原告刘云秋、王淑林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莲民交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莲县人民法院

    吴昌玲、庞绪伟:本院受理原告庞绪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1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唐顺志:本院受理原告庞绪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1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兴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徐吉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宇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安市兴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徐吉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年度鲁0911执字第85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张俊胜、宋敏:本院在执行(2012)岱执字第118号申请执行人段大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俊胜、宋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郑伟堂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决定对案外人郑伟堂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执行听证,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第五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听证室进行听证(节假日顺延)。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辉、人民陪审员孙波、冯云峰,书记员:赵青。望你带相关证据材料(原件)按时到庭参加听证。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喜法:本院受理原告尹雪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82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牛玉和:本院受理原告尹逊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82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黄珍姣:本院受理于现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其刚:本院受理郑秀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139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侯家成、孙西岭:本院受理原告张秀芹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因原告申请对其伤情进行伤残鉴定,需你们双方共同到本院选择鉴定机构,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东平县人民法院选择专业机构、确定委托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第三日上午九时到本院法医室选择鉴定机构(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专业机构的选择和委托费用的确定。

    东平县人民法院

    沈乃玲:本院受理原告尹承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38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尹逊义:本院受理原告谢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崔明英:本院受理原告高令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陆长苓:本院受理原告宋义香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邓兰海、胡荣芹、姜传校、吕修爱、姜传忠、邓兰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姜传忠、邓兰芬、邓兰海、胡荣芹、姜传校、吕修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冯一胜、马真爱、刘贵欣、陈月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秀兰、赵延芝、陈兆成、山东九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王得朋、岳伟英:本院受理原告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王志文申请宣告祁木兰失踪一案,于2016年1月15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现已届满,祁木兰仍下落不明,本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16年4月28日依法作出(2016)鲁0923民特52号判决书,宣告祁木兰为失踪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启荣:本院受理原告刘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德杰:本院受理原告刘雪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亓军:本院受理原告吴兴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解柯:本院受理原告刘吉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曹井光:本院受理原告王蒙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金龙:本院受理原告张培春诉你其他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诸城民初字第 5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贾友栋:本院受理原告李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诸城民初字第 12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孙文博:本院受理原告王福玉诉你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城民初字第 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之同:本院受理原告赵丽菊诉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城民初字第 54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吕丙兰:本院受理原告刘传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城民初字第12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金良、高桂彩:本院受理原告王彬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城民初字第 130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举辉:本院受理原告袁朝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城商初字第 2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金财、杨东敏、王金波、田瑞霞、杨相举、庄希秀、王金民、申延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城商初字第 2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徐志富、徐茂春、徐茂松、 徐志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诸皇商初字第 136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皇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解文智:本院受理丁桂霞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诸朱商初字第 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朱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田新燕、马德金:本院受理高小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毛世金、李民波: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诉你们及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诸朱商初字第 27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朱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超、青岛平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杜水泉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杨华、闫仲梅:本院受理刘培强诉你们及闫金金、潘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宋江伟、李新军、丁立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管言臻:本院受理王海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诸朱民初字第 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朱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燕: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诸相民初字第4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臧传龙:本院受理臧家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长青:本院受理臧运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诸朱民初字第 7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朱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德元:本院受理原告郑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金立杰、窦海清:本院受理张夕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诸朱民初字第 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周家振:本院受理原告王晓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12 民初 11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兴隆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立富、金花: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轩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民初 1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心领:本院受理原告张婉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民初 2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兖州市鲁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永真与你单位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民初36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长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娄军: 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马计梅与被申请人栾勇、娄军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民事裁定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振华、王敬芳、张培涛、 张玉芹、高磊: 本院受理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12民初 1609 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桂彦:本院受理原告白雨诉你及李昌成、刘兴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民初第 3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大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吴树平、熊飞虎:本院受理原告白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12 民初第 3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大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功磊、吴树平:本院受理原告白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12 民初第 3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大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苏茂利、纪兴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支行诉被告苏茂利、张国华、房燕、纪兴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民初 14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孙兰波与被告张振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兖民初字第1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长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徐刚、尹燕杰、于根秋、吴大军、王长顺:本院受理关言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任民初字第 57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桂生: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宁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任商初字第23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鑫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龙腾管材专用料有限公司、山东燕化塑业有限公司、张慧君、李雷刚、韩锋、李广朋:本院受理原告汤栋云、冯伟与被告济宁市鑫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龙腾管材专用料有限公司、山东燕化塑业有限公司、张慧君、李雷刚、韩锋、李广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学:本院受理原告陈瑞迪与被告李建学、赵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举证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史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被告马占德、史磊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举证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杨春雨、 魏霞:本院受理陈景顺诉杨春雨、魏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谢云立:本院受理原告顾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任民初字第71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丽华:廉俊勇与你、王富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11 民初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五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米平: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米平名下位于济宁市建设南路 15 号5 号楼东一单元三层东户(证号:房改阜 004164号)房屋一套。现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你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拍卖等事宜。自公告之日起 60日期满后第5 个工作日的上午 9 时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预期视为你放弃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的权利。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斌、马绪艳、高福领、谢华、山东程祥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王斌、马绪艳、高福领、谢华、山东程祥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执行(2015)任商初字第437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811 执 1541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依法强制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延红、宋传国:上诉人胡燕就(2015)任商初字第 116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佳利达汽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就业办公室与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矿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市中区)龙磊特色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金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文美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矿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麦德麦食品有限公司、杨蘅彬:本院受理原告于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矿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单县苏建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你公司与嘉祥昌达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局已向技术室移送对你公司 60万吨水泥粉磨站生产线一套的价值评估鉴定。技术室将办理对外委托司法评估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北院区-济宁市常青路4号)技术室 503室参加机构选择,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薛敏、黄建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任商初字第 19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齐彪、徐功勤: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13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慧乳胶科技有限公司、王双营、李静、王翠莹: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娜: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付壮与被执行人胡传久、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机关对被执行人李娜所有的位于济宁市森泰御城二期第一幢一单元 20 层 2001 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由于无人竞买,三次拍卖均流拍。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上述房产进行变卖,本院决定对上述房产以第三次流拍人民币86.913 万元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变卖标的物:位于济宁市森泰御城二期第一幢一单元20 层 2001号房产一套。变卖标的物所有人:李娜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祯:本院受理原告盛烨诉你与仲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微民初字第12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欢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维浩、时东秀:本院受理原告柳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瑞金: 本院受理原告张祥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律恩亮、王玉香、王昭伟、蒋西东:本院受理原告卜庆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盼盼、焦兴雷、杨夫喜:本院受理伊宏强诉济宁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志坚:本院受理段超峰诉你侵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西权、王立娥、赵西建、朱香云、赵西长:本院受理原告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赵西权、王立娥、赵西建、朱香云、赵西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商初字第 2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西民、管丽君、赵西权、王立娥:本院受理原告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陈西民、管丽君、赵西权、王立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商初字第 2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鱼台博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天安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鱼台县鲁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鱼台博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天安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济商初字第113 号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耀鸿玻璃有限公司、山东依莱特硅业有限公司、滕州市正宏包装有限公司、聂荣君、王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被告山东耀鸿玻璃有限公司、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依莱特硅业有限公司、滕州市正宏包装有限公司、聂荣君、王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4)济商初字第400 号,已审理终结。被告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玫瑰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宁北湖度假区许庄街道工联新村村民委员会与被上诉人王玉华、原审被告济宁玫瑰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 民终 6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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