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6年5月3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327次
        
 

  陕西凤鸣中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 0103 民初 2719 号原告山东省演出公司、山东天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宁、刘英、王学华、杜兵、王良娜:本院受理(2016)鲁 0103 民初 2461 号原告山东贵鼎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与第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灵通、马盼盼:本院受理(2016)鲁 0103 民初2531 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通支行诉你们、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文峰食品有限公司、耿广君、吕晓莉、王怀清、许金芳、济南金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 0103 民初 2903 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安令辉、殷广建、张春鹏、王琦、朱林海、刘洪亮、陈伟:本院受理的 (2016)鲁 0103 民初 2478、2479、2480、2481、2483、2484、2485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 时、9时 30 分、10 时、10时 30 分、11 时、14 时、15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俊霞、杜兴同、邢丕磊、潘红珍、杜兴灿、王秀梅、吴瑞超、潘桂菊、冠县永泰轴承有限公司、冠县龙强轴承厂、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 (2016)鲁 0103 民初 3045、3046、3047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10 时、11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宁天利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 (2016)鲁0103 民初2189 号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裴后社、涂凤荣、 裴超、 郝佳: 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2400 、 2403 、 2404 、 2405 、2406 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 10 时、 11 时、 14 时、 15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文成、刘海英: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被告王广业、张瑞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23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被告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长海、陈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尹丛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被告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 23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伟、毕秀芹、莱芜市东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 (2014)市商初字第 753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商初字第 7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永岱: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赵永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一、 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 33374 元;二、 判令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最终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雪霞: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李雪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一、 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 98834 元;二、 判令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最终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天宏、钱俊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申亚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天宏、钱俊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二被告公告送达(2015)历城商初字第 18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二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536600 元及经济损失2000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兰斯科贸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山东科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兰斯科贸有限公司货款 32736.6 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3722元。被告山东科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济南兰斯科贸有限公司以货款 32736.6 元为基数自 2015 年2 月 17 日至欠款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712 元,公告费 600 元,由被告山东科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 13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红旗实业公司、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济南红旗汽车改装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市红旗实业公司、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济南红旗汽车改装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6)鲁01 民初1012 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跃武、李小荣、张寿华、张化那: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贷款 10888.64元(本金10699.29 元,罚息 189.35元)。二、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以10888.64元为基数,自 2014年5月 21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暂计算至 2016 年3月 15 日的利息损失为 1105.71元)。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30 日。并定于 2016 年9月 20日 10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国宝、徐立祥、侯光军、路亮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徐国宝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89980 元及利息 34383.03元,共计 124263.03 元(利息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6年 1月 20日);二、要求 2016年 1 月 21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三、被告徐立祥、侯光军、路亮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 11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爱民、李成福、李震、朱义苹: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徐爱民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 万元及利息 37962.63 元,共计 137962.63元(利息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6 年1月20 日);二、要求 2016年 1 月21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三、被告李成福、李震、朱义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 11时 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朋贵、李家东、李家良: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宋朋贵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 万元及利息 14592.36 元,共计44592.36元(利息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6年 3月 20日);二、要求 2016 年 3 月 21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三、被告李家东、李家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日。并定于 2016年 9 月19 日 10时 3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传友、王传福、李广绪: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王传友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 万元及利息 9688.52 元,共计39688.52元(利息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6年 3月 20日);二、要求 2016 年 3 月 21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三、被告王传福、李广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日。并定于 2016年 9 月19 日 10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家永、李家信、李家东、李燕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李家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 万元及利息 24676.80 元,共计 74676.80 元(利息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6 年 3 月20 日);二、要求 2016年 3 月21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三、被告李家信、李家东、李燕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6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永伟、耿忠生、李家东、李功水、耿道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李永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 万元及利息39851.96 元,共计 139851.96 元(利息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 3 月20日);二、要求 2016年 3 月 21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三、被告耿忠生、李家东、李功水、耿道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2016 年9月 19日 9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宇红:本院受理原告马永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38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被告赵宇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永琨借款本金 20 万元、利息 32000 元、实现债权的费用 11000 元,并支付原告以借款本金 20 万元为基数,自 2015年 11 月 30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月息 2% 计算的利息;原告马永琨有权就抵押房产被告赵宇红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 2号 4-302 室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变价款优先受偿 (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案件受理费 4945 元,由被告赵宇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元立滨: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伟星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伟星生物保健品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元立滨返还原告车牌号为鲁 A2803J 的桑塔纳牌小型轿车及车辆行驶证或给付赔偿款 11 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20 日,并定于2016年 9月 5 日上午 9:00 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尹作森、孙云菊:本院受理的 (2016)鲁0103 民初1752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八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5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日照御青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荣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尹延文: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2270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八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扬扬、李建鑫:本院受理原告夏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 17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畅:我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鲁美建材装饰有限公司诉你(2016)鲁 0112 民初 2895 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6年 9月 9 日下午 14 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高守春、仇法云:本院受理原告安德兴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吕林林:关于盖明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三庭委托对你所有的 (共有人孙振峰)位于淄川区泉龙安居小区 14 号楼东 2 单元5 层房屋一套进行变现评估,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技术和装备管理局选择评估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你可申请提前进行机构选择(联系电话 0533-5280030)。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安迎:本院受理原告夏洪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 民初 1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9 日上午 10时30 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辛崇发:本院受理原告崔守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徐永花、赵润芝:本院受理原告马克敏与被告徐永花、赵润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121 民初6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天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贤彩:本院受理丁兆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鑫垦农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乐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 1122 民初 2564号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王桂平:本院受理徐慎雪诉你、姜中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 10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市北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周延军、陈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岚山区老唐建筑设备租赁站诉被告周延军、陈志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徐静:本院受理原告王汉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日下午 14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小华: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岚山区老唐建筑设备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薛向明:本院受理唐海龙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20日内。并定于 2016年8月31日9时 00 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马霞:本院受理房相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 民初 1403 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天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万兵:本院受理原告李晓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1 民初 356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请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董兆岳: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喜董与被告董兆岳买卖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8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桂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旭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经区法庭(原乳山口政府办)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高阳、姜艳艳、蔡振杰、于德志、马端军、孙竹芹、高修竹、张淑琪、李金光: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乳山市大东工艺品有限公司、宋朋本: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建: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艳艳、山东慧缘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廖建平、何国丽: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赵华、辛学成、赵婷、马晓光、肖雷、刘江涛、于秀芝、赵大秀: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康翠平诉被告王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诸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迟刚、许东、王志利: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云明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厉建飞:本院受理的原告乳山市乳山寨镇刁家村民委员会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丁吉宁:本院受理的原告孙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威海市国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恒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单位与山东省建工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住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2 民初 5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宋军:本院受理原告耿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洪山、卞玲玉、李向海、肖茹: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张洪山、卞玲玉、李向海、肖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耀钊、王彦、蒲汝蒙:本院受理原告臧晓杰与被告李耀钊、王彦、蒲汝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宜兵、曲厚丽、王建勇:本院受理原告蔡海涛与于宜兵、曲厚丽、王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魏延荣、蒋武民、蒋传宾、张圆圆、威海文化名居艺术品有限公司、荣成阳光文苑民俗博物馆: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百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环商初字第 130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富江:本院受理的原告侯发志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韩旭光、王海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被告韩旭光、王海风金融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连叶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被告连叶刚、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立波:本院受理原告谷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田科成:本院受理原告王浩诉你、田以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田以海收取(2015)威文民一初字第 1062 号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施亚南:本院受理原告焦雪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丁守杰:本院受理原告蔡秀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吕以明:本院受理韩文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葛家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科:本院受理原告张双雨诉你、王玉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经民一初字第 5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斌:本院受理王爱富诉你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志君:本院受理原告王大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荣人商初字第 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众发水貂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殷建明诉你社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人商初字第2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艳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荣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荣计生费征字[2011]42 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荣行执字第 161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义学: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荣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荣国土资罚字[2015]第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行执字第 244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申春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申春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申春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申春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王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扬孝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扬孝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颜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张颜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白基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白基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志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志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丽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刘丽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传俊、宁淑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传俊、宁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朴俊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朴俊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运生、李小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王运生、李小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赵起、赵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赵起、赵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威海市荣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德军与你公司及第三人威海瑞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民初字第 1202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苏政彩、毕重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被告苏政彩、毕重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 5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苏政彩、毕重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被告苏政彩、毕重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 5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龙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晓光诉你公司与徐方宏、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山前村村民委员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4)荣民三初字第3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元鲜花:本院已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 173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哲、吴贞琴:本院已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 1736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10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闫丽:本院受理原告王丙霞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 838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建生:本院受理的原告孙贻合与你索要购鱼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7)荣滕民一初字第2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滕家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昌飞:本院受理原告张华理诉被告刘昌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 9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梁海东:本院受理原告杨玉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民初 6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好运角旅游度假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柴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字第 1993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2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小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 民初字第1991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冷永进:本院受理朱军、朱志明、朱新忠、马玉英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秀丽、车吉波、车家豪:本院受理原告赵丽荣诉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082 民初 1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周其法: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喜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民初字第1117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白书猛、米召弟: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扬帆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谢新:本院受理原告冯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哲:本院受理原告王芳、朱善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济高新区民初字第 1619、16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葛兵: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济高新区民初字第18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天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荣旺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正昌源工贸有限公司、李天赐、闫恒、李健、于长霞、李海霞、孔德有、杨子启、泗水圣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山东泗水水晶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济宁新怡达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桑永华、寇晓霞、孔峰、曹丽: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一宗、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联重物资有限公司、济宁市吉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联重机械有限公司、济宁金盾液压有限公司、孟学军、赵晓霞、颜志国、任晓霞、赵共、张瑛、赵吉庆、阴霞、刘涛、贺照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华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锻造中心诉你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济宁东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一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东、汪海、宋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运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一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程仁宗、方晓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娅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需要,需对你们名下的位于济宁市豪德商贸城 B 区 10 街3 栋 059号、060 号两套的房屋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00 在本院 103 室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 9:00 进行现场勘验,届时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华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麒麟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高新区商初 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明君、郭延利、邵广营、王旭、孙平丽、邱朝东、刘香莲: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高新区英特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一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培友、刘其秀、山东顺鹏矿山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高新区商初 9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任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李良纯、喻松来、赵方:原告王宁与被告山东鲁任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李良纯、喻松来、赵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任民初字第 4172 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市中区红梅美容会馆、山东华盛特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盛特克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任城区金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任商初字第 187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海洋家居有限公司、济宁金仕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刘广池、张运琴、付茹、于洋、赵迪: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任城区金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鲍吉昂、济宁市昂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济宁华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钰: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任城区金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华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济宁市昂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济宁儒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钰、鲍吉昂: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任城区金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鼎润商贸有限公司、济宁海洋家居有限公司、柳新刚、朱利娟、付茹、于洋: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任城区金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业坤:本院受理原告邢核华与你及王玖臣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任民初字第 4947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五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军、柳新立: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高宁与你们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送达后十日内履行(2015)任民初字第 2302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慧丽:本院受理原告王鹏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邵长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庭许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宝芳:本院受理的“ 张厚平、仲丛苓与李宝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判决生效并已立案执行,你至今未能履行生效还款义务,为使案件顺利执行,本院将依法对李宝芳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本案将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按法定程序确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通知,望你们见公告后及时与任城法院技术室联系,否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将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510 室按法定程序确定评估机构,届时若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确定拍卖机构时不再另行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依据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5)任执字第 1757 号执行裁定书,坐落于济宁市贵和苑3 号楼东单元二层东户 201 室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姜亚娟所有,皮卫军、王清霞持有的上述房屋的济宁市房权证中区字第 2012000648 号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谢向军:本院受理原告杨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庭许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建民:本院受理原告申黎侠诉你与张保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任民初字第 715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建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3 万元及利息 525 元,共计 30525 元;并支付自 2015年 6 月20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军、卜习习: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共青团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11 执 412 号执行通知书及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通知书,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公告, 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本案抵押物进行处置,限你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到本院执行局407 房间办理评估、拍卖的相关事宜,逾期则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隆财经贸有限公司、王士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鲁信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鲁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同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招投标返还保证金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任商初字第425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偿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廉作继:本院受理原告陈峰与你追偿权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天意户外家具有限公司、黄志刚、李爱芝: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亚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审查原审原告卢宁与你及原审被告赵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任民监字第 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孔源、王晓晓:本院受理原告戴传坡诉孔国亮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文渊:本院受理原告邵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81 民初19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庆义:本院受理的顾宗友诉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1民初2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朱东亚、金乡通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祝远强、张艳:本院受理(2015)金民初字第1185 号原告朱东亚诉被告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乡通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祝远强,第三人张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判决后,被告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

    金乡县人民法院

    朱保强:本院受理原告周生良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28 民初 84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李洪伟、杨爱平:本院受理原告刘丙寒、史延堂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828 民初 295 号、(2016)鲁 0828 民初 191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鱼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乡县人民法院

    毕风侠(系金乡县金乡镇金海电动车商店业主):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毕风侠(系金乡县金乡镇金海电动车商店业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 民初 192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鱼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乡县人民法院

    秦咸柱、李立秀:本院受理原告于祥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秦咸栋、张宝爱:本院受理原告杨庆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冯红明:本院受理原告蒋艳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潘兴标:本院受理原告王计虎诉你合伙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邹商初字第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秦连峰:本院受理原告于迪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市中工程机械配件电器厂、魏玉林:本院受理的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与乔衍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 民终 2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亮、臧霞、济宁宏旺铝塑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东平县诚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朱宁同及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耿秋静:本院受理李强诉邢玉洁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田磊: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 (原审被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与被申请人 (原审原告)庄新大、原审被告田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2014)任民初字第 4954 号民事判决,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院以(2016)鲁 08 民申 36 号民事裁定书(正本)已裁定指令任城区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 民申 36 号民事裁定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汉阳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鹏、王雪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无棣长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鑫睿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文强(身份证号 370611196705140031):本院受理原告唐茂成诉你、刘淑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福清民初字第 2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沙珍礼: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烟农果树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蓬北民初字第 2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沙珍礼支付原告蓬莱市烟农果树服务有限公司化肥款 11980 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2015年 1 月6 日)起至判决所确定的宽限期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传波: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玛钢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蓬登民初字第 11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葛建华: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振兴塑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邓向忠:本院受理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聊东商初字第 7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李燕磊、孙拥军:本院受理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聊东商初字第 7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刘英、袁培玉、刘长征、张兆磊、李登平、马丽丽:本院受理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聊东商初字第7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宋存才、惠秀芳:本院受理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聊东商初字第10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朗特照明(山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晶申请执行(2008)肥商初字第 81387、81388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11 执字第 594 、595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孙敬果:本院受理原告李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82 民初 129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李菊与你离婚;婚生女孩由李菊抚养,你支付抚养费;共同债务36000 元,由李菊负责偿还,你支付李菊 18000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岳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郓城县银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登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5 民初 2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尹建钢、谭明贺:本院受理原告王文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后次日起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丁里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如宾:本院依法审理原告李建民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汉振:原告王玉国诉你与山东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郓民初字第 3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李从军:本院受理原告夏凤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里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郓城县人民法院

    李传福:本院审理的原告晁风魁诉被告李传福、李传良、李传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李传英签订的宅基地及房屋转让合同无效,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晁风魁、李传英不服判决,均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郓民重字第 19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汉振:原告王玉国诉你与山东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郓城县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2015)郓民初字第 339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郓城县人民法院

    黄启山、张成芳、谢欣、韩顺芝、张承峰:上诉人黄启山,张成芳诉被上诉人谢欣、韩顺芝,原审被告张承峰,因上诉人不服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2014)年度滕民初字第 3835 号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宗安:本院受理原告郭修平与被告李宗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3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统建: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薛传信: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田春桃与被告李涛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 民初 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魏秀芹:本院受理原告王冬明诉被告魏秀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仁中学:本院受理原告王延瑞诉你公司与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仁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霸电池有限公司、王波、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宇昊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浩宇电煤储备有限公司、朱庆、郭晓莉、张强、田思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祥彪、王泽俊、董顶霞、王泽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被告王祥彪、王泽俊、董顶霞、王泽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薛商初字第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连海、宋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被告袁忠明、宋霞、李连海、宋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薛商初字第 6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全市、孙秀美、杨洋、姚秀娟、杨秀伟、王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峄商初字第 193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王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卢一欧、王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卢一欧偿还借款 100000 元及利息,被告王宇负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单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通润丰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被盗,号码31300052/28008951,出票人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4月20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0月20日,出票金额70000元,收款人青岛环球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付款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人青岛通润丰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军申、程文申、胡延、邢娅娜:本院受理原告蔡丹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宪青、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富森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56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继高、青岛五色土抵押贷款顾问有限公司、安莉:本院受理原告刘得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继高、青岛五色土抵押贷款顾问有限公司、安莉:本院受理原告平建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宏百川金属精密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卜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南升石业有限公司、五莲县前程花岗石矿、江守强、陈韶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林贝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洋: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智森、王美芝:本院受理原告邱顺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洪勋:本院受理原告李奉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修梅、张学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告张修梅、被告张学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65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志民:本院受理原告周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80085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宝森:本院受理原告魏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80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微合众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远雄物业(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方泰资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英斌、张昕、莱州方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莱州方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66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坤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国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创隆工程橡塑有限公司、衡水贝舒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林成忠、夏春雷、梁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66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雅平: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亚美商城有限公司、青岛来得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苏青商务有限公司、山东盟城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亿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杏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田茂连、王茜珠、宋良法、巩振娟:本院受理原告蒋国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方兴、戴恩菊、刘青博、王晓英、青岛颐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颐龙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云杰、姜爱梅、青岛华新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明波、刘明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告韩明波、刘明英、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常桂萍、葛长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告常桂萍、葛长运、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明亮、冯海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告韩明亮、冯海霞、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石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石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群:本院受理原告乔国峰与被告王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凤焕、李延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告黄凤焕、李延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伟、李耿、赵慧: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孙伟、被告李耿、被告赵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63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博闻、张均丽:本院受理原告马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08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久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晖、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美艳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洪云: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磊: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贺晓: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岩: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阿丽: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淑丽: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朴林虎: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友鹏: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楠: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云磊: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南洪、金海善、张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孙福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57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赞实:本院受理原告刘同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邵守岗:本院受理邵立旭申请宣告邵守岗死亡纠纷一案,经查:邵守岗,男,192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系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荆社区居民,身份证号370221192811173016,于2008年10月17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经多方查找未果。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邵守岗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范传勇:本院受理韩秋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14民初101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赵红子:本院受理李德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4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戚玉福:本院受理方和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5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赵振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陈建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顺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吴巍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梁光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明辉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执918号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5)城民初字第22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支付8991.00元案款及利息的义务,并支付执行费50元。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鹏齐徽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庞立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庞立华就(2014)城民重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田、周晓柳:本院受理吴宜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2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孙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庄东传诉你及被告刘金燕、被告孙艺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刘金燕就(2015)城少民初字第18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红燕:本院受理原告冯伟堂诉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姜崇远、王修芹:本院受理原告丁冲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栾述华、庄京涛:本院受理丁志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3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晓霞:本院受理丁志良诉你及赵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39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晓霞:本院受理丁志良诉你及谭雪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3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连梅、赵术维、青岛长升立商贸有限公司、莱西市鑫达针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1546号原告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十四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宇: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1562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十四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凤宝、胡秀昌: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2319号原告辛若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秀恩、薛卫丽、于增宝、孙述辉、左永波: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921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绍荣、郭红军、郭彩艳、郭训文、薛丽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9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庄京涛、孙宁宁、孙述辉、王秀恩、柳远征: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和要辉: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2419号原告王建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房龙浩、王玉钰、赵显涛: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2499号原告孙旭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永胜、臧隽怡:本院受理姜云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120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迟中辉:本院受理孙萍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振、王兆玉、赵显明、崔永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颐和花苑支行水一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富荣、杜华帅、赵建玉、葛旭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颐和花苑支行水一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雪丽、郭春雷、关宝玉、张明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颐和花苑支行水一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隋军松、周立萍、孔少雷、周廷柱、孙绍荣: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颐和花苑支行水一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锋良: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1947号原告臧修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文好、全英杰、于军河、于广: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颐和花苑支行水一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军河:本院受理(2015)西商初字第19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花苑支行水一分理处诉被告吕文好、全英杰、于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于广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海山仓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昊纸业有限公司诉你、青岛颐发顺工贸有限公司、青岛颐顺发仓储有限公司、青岛瑞森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界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韩玉俊:本院受理迟林林诉你、第三人青岛盛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283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芳: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4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曲晓华: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3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晶晶: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3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毕文婷: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3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魏峰: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4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森林: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4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温泉: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4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明浩: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14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淄博盈源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泰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零零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万有万家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超:本院受理原告刘清明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汉长生、汉康生:本院受理原告汉安生诉被告汉福生、汉长生、汉康生、汉梅生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2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建堂:本院受理原告吴法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群:本院受理原告江旭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殷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盛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及吕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忠光:本院受理袁有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13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瑞亭:本院受理葛中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看守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郑鸿春宣告被申请人孙林失踪一案,经查孙林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孙林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鸿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韩新春、第三人朱治元及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交还租赁房屋,并恢复至房屋交付时的状态;被告支付房屋占用费及律师费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耿先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馆陶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3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沈庆国申请宣告赵玉香死亡一案,经查赵玉香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赵玉香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孝芳、邢慧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3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齐大庆:本院受理原告栾锋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侠远:本院受理原告张宝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邹玉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大洋涂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星美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奎英诉你公司及第三人罗文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确认你公司与第三人罗文德于2010年11月30日签订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20101129)中关于青岛市市北区桓台路65号乙房屋的租赁约定无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满家农家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学新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退还摊位费、质保金23000元。2、违约金3000元(合计26000元)。3、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凯越牌冷冻柜。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满家农家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同录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退还摊位费、质保金38000元。2、违约金3000元(合计418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翔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车尊客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单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你单位支付租赁费67200元、滞纳金3360元、解除汽车租赁合同并返还车辆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玉敏:本院受理原告高玉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1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任光远:本院受理原告王世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志成、孙璇:本院受理原告郭强与被告郭文祥、郭文霞、孙志成、孙璇、郭文萍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邓岚申请宣告邓秀国死亡一案,经查邓秀国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邓秀国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兆旺博农产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华艺印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即商初字第1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平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舜越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你(2016)鲁0282民初603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雨纳制衣有限公司、刘元杰:本院受理的高华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振纲:本院受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德忠、冯丽丽:本院受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广商、李秀艳、孙大朋、李德发: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德发、王秀芳、孙大朋、刘广商: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守臣、陈建平、刘旭东、李成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生国、马君、邵成海、王希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邵成海、李爱苹、王生国、王希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俊杰、张伟英、何书江、何书霞: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福成、戴彩霞、戴守桥、于爱成: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爱成、华伟锋、戴守桥、于福成: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希涛、卢梅花、邵成海、王生国: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旭东、陈丽萍、王守臣、李成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大朋、郑兆妮、李德发、刘广商: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满福朝: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为光、黄伟民: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显峰、万素叶、王欣铭、江崇远: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赵国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董爱芳、刘日国、于文达、袁诰训: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陈锡淼、隋秀兰、朱得玉、隋立夏: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国铖铖、金蕾: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朱得玉、王贵霞、隋立夏、陈锡淼: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欣铭、宋训香、李显峰、江崇远: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世英、马菲菲、李翠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黄继华、谭海华、王建好、王克祥: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隋立夏、李红红、朱得玉、隋锡淼: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张玉全:本院审理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被告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张玉全、中融信(青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懿诚实业有限公司、杨毅、苏青海、徐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融信(青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懿诚实业有限公司、杨毅、苏青海、徐慧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即墨市人民法院

    朱永芹、徐乃义:本院受理原告林永山、刘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第36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翔高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展功物资有限公司、吴明贵、颜清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致铁物资有限公司、傅则勤、杨巧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臻实物资有限公司、杨水英、孙绍烟、黄贤禄、杨艳红、魏巧莺、王翔: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轩逸物资有限公司、谢婷娜、钱忠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文钗、青岛阔鸿物资有限公司、宋泽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福明、青岛智辰物资有限公司、李周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铧物资有限公司、彭成华、陈巧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储物资有限公司、王新木、詹兴蕊、王佛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吴明洪、青岛翔北物资有限公司、吴细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吴明洪、青岛翔北物资有限公司、吴细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魏孙景、青岛智展物资有限公司、李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高宝钢铁有限公司、陈丽清、黄金长: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拓钢物资有限公司、颜友其、周春锦: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云华、青岛钢诺钢材有限公司、阮国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9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陈丽玉、青岛祥冠物资有限公司、胡伟雄: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鹏达顺钢铁有限公司、薛细鹏、吴邦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宝辉钢铁有限公司、周京玲、孙树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宁和物资有限公司、阮瑞银、邱日辉、魏东春、刘春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茗生钢铁有限公司、陈献新、章登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玛鸿钢铁有限公司、黄蔡星、江明星、郑惠姜、郑秋虾: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闽腾物资有限公司、周乃炎、李江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迈成物资有限公司、黄春财、何钦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林春、青岛厚润物资有限公司、王人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悦宇物资有限公司、吴邦铅、郑细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冶旺物资有限公司、沈石坚、沈凤珠: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湛臻物资有限公司、魏月兰、林蔚、叶罗春、青岛铁树物资有限公司、叶孙彬、王玉昌、青岛昌勤物资有限公司、苗淑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森联物资有限公司、余深水、陈华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三迈物资有限公司、江城英、赖娇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宁治物资有限公司、黄玲波、叶春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管洪东、青岛闽光物资有限公司、孙天峰、青岛保豪钢铁有限公司、魏定芳、李成和、周巧华、青岛闽穗物资有限公司、谢晓芳、黄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弘万物资有限公司、阮学陈、阮学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福信来钢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0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艳:本院受理原告牛静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54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仁海、赵云飞、于理善、杨士栋:本院受理原告刘圣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即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仁海、赵云飞、于理善、杨士栋:本院受理原告苏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即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曙光:本院受理原告宋志泉诉你与李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59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谢建良、青岛博冠钢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75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曙光:本院受理原告宋志泉诉你与李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李桂林不服本院作出的(2015)即民初字第755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章生:本院受理原告华正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第10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立峰、葛瑞兰:本院受理原告潘延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第54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尹兆传:本院受理原告王旭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第55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锡巍、王辉训:本院受理原告于吉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第5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邹静、于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刘伟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第3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柳清、詹丽萍: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二人共有的位于即墨市温泉镇领海中路86号领海尚溪地小区15号楼2单元402户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建筑面积为132.79平方米,单价为8509.00元/平方米,总价为1129910.00元。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二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你二人同意上述评估结果,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上述评估财产。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春芝、黄松贵: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二人共有的位于即墨市崂山二路27号颐欣苑8号楼1单元201户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建筑面积为167.15平方米,单价为5061.00元/平方米,总价为845946.00元。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二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你二人同意上述评估结果,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上述评估财产。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良山、唐先凤:本院受理周珍芝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二人共有的位于即墨市大同街17号宝龙国际社区2号楼3单元1601户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建筑面积为142.56平方米,单价为5182.00元/平方米,总价为738746.00元。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二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你二人同意上述评估结果,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上述评估财产。

    即墨市人民法院

    朱大兵:本院受理青岛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与库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凯润生猪屠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你行政处罚一案,因需要送达给你的法律文书没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听证传票及强制执行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执行申请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行政庭提交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交,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成上帆工贸有限公司、王正克、王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金甘泰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民事裁定书二份、证据二份。原告诉请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货款412870.79元、违约金204123元及至判决确定履行期满之日的加价款、违约金及利息,支付律师费61699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合计678692.79元。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秋雨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沧区世乐建筑机具租赁站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民事裁定书二份、证据二份。原告诉请判令你方支付人民币84966.25元及自2013年11月14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步永宏:本院受理原告马雨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27日作出(2015)寿民初字第27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满文、刘阳、洪千惠、潘国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韦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曹国金、崔国敏、高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韦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兴峰、曹守春、王善玉、胡玉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聚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爱民、尤建霞、李福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朱保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金强、王爱民、李德刚、张玉丽、李福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朱保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学涛、杨勤荣:本院受理原告刘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丰纸业有限公司、周玉芹:本院受理原告魏秀刚诉你二被告及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方凤娟、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被告公告送达(2013)临兰民初字第435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4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传忠诉被告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沈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4121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转周:本院受理原告赵井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祥民:本院受理原告刘乃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郑建军、刘换换: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元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元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于永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艳萍: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支行与你、张敬华、张艳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30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汪传健、庞金学: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田支行与你们、朱丰盈、范仲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24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宏仕德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杨化桢、甘良鑫、朱孔伟、杨振艳、杨化邦、石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3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宏仕德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杨化桢、李夫霞、甘良鑫、马金玲、朱孔伟、石秀玲、杨振艳、杨化邦、王春燕、石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31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晋、王百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23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管纳纳:本院受理原告吴南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兰民初字第4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学团: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西湖区鸿顺德鑫富顺货运代理服务部诉被告临沂鸿皓货运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王学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兰商初字第3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谢印辉:本院受理原告王新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兰民初字第6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侯香玲:本院已受理原告李洪明(曾用名李洪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王吉村、王中坤、王中立、吴成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吉村、王中坤、王中立、吴成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3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张小杰、成文志:本院受理姜明峰、成素双诉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高恩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崔佃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任立朕、王学玲、任立祥、聂冬梅、东营昊润工贸有限公司、李长岭、刘永梅、广饶县奥通化工有限公司、赵惠玲、高新亮、广饶海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才龙、田玉明、杜海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1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芝兰雅烘焙原料(无锡)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胜利油田孚瑞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厚普商贸有限公司、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东营上林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孙承强、丁明、韩文学: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厚普商贸有限公司、东营上林置业有限公司、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孙承强、丁明、韩文学: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周士超:本院受理原告马曰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和原告吕振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92号、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周艳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鉴定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朱斌、夏芙蓉、山东万思顿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卫东峰:本院受理原告王保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52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许飞、胥永涛、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魏国厂诉被告许飞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5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沈霞诉被告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7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郑龙海:本院受理原告徐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瀚森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鑫弘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兴通橡胶有限公司、李振海、李在圣、赵通: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齐峰、徐建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福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齐峰、徐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第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索增勋、扈新芬、刘爱民、刘尊贵、刘炳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16)鲁0502民初156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治国、林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雪梅、徐兴万、季志辉: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张亭、李冬梅、李林林、李帆帆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6)鲁0591民初622号之一、之二、之三民事裁定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和第7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福涛、薄纯英:本院受理原告盖士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0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连玉、孙永红:本院受理上诉人延雪亮与被上诉人杜兰村、原审被告高连玉、孙永红、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民终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鑫磊油棉有限公司、王树刚、山东省博兴县永盛棉业有限公司、郑文彩: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与被告山东省博兴县鑫磊油棉有限公司、王树刚、山东省博兴县新盛棉业有限公司、高连芝、刘农、山东省博兴县永盛棉业有限公司、郑文彩、山东省博兴县润来油棉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4)东商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因刘农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以及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地址确认书等在内的相关材料。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国莉、张学柱:关于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被执行人李国莉、张学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张学柱、李国莉所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10号院47幢101号的房产、黄河路519、505-121、505-41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50947号、150948号、151005号、151006号)进行评估、拍卖。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6)鲁05执6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2016)鲁05执67号执行裁定书。如到期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树江、东营鸿雁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张树东、苏永、王涛、陈功明:本院执行的东营市东营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树江、东营鸿雁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张树东、苏永、王涛、陈功明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执字第287-7、8号执行裁定书,通知你们:变更第三人陈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建设、杨连生、张胜之、李培景: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永俊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民终670号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敏芝、宋佳琪、邹平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王河亭、王桂风、程士哲、孙家红、王兆敦、王红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马敏芝、宋佳琪、王河亭、王桂风、程士哲、孙家红、王兆敦、王红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河亭、王桂风、邹平县宏源油棉有限公司、马敏芝、宋佳琪、程士哲、孙家红、王兆敦、王红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1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兆敦、王红玉、邹平鲁邹面业有限公司、马敏芝、宋佳琪、王河亭、王桂风、程士哲、孙家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程士哲、孙家红、邹平华盾塑料有限公司、马敏芝、宋佳琪、王河亭、王桂风、王兆敦、王红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1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