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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6年5月2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217次
        
 

 

   孙福海:本院受理原告秦勇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3 民初 7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沾化县海正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殿洪、 张如江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沾商初字第 463号民事裁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沾化县海正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爱国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沾商初字第 462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李辉: 本院受理冠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沾商初字第 329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刘建章、刘东春:本院受理原告张如礼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03 民初 84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成梁涛:本院受理原告刘勇与被告成梁涛、滨州市昊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滨州市昊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15)惠民初字第 740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 9 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商太炉:本院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立案执行山东惠民亿银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惠执字第 860 号执行通知书、 (2015)惠执字第 860 号评估报告、 (2015)惠执字第860 号准予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

    惠民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骏杰物资有限公司、邵乃军、王红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泰山商初字第 11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郑培运:本院受理原告康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郑培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康娟借款本金 50000 元及利息。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24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江新苓:本院受理原告范维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民初字第 383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周鹏、李莎莎: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02执 304号执行通知书及(2016)鲁 0902 执304 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自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名下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西泰山公馆 3 号楼1 单元 11506 号房地产(备案合同号 YS0035834号 )。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评估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苗元亮: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执字第 1494 号执行通知书及(2015)泰山执字第 1494 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自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你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麓秀佳苑4 号楼 3 单元 1 层西户房地产(产权证号:212447号 )。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评估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进军、刘军:本院受理原告宁丁诉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4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平菊、何伟:本院受理原告苏素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2357 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东丽:本院受理原告俞晓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准予原告俞晓征与被告张东丽离婚。原、被告婚生子俞启航由原告俞晓征抚养,被告张东丽自2016 年5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 700 元,于每月的 30 日前支付,至俞启航独立生活为止。被告张东丽对婚生子享有探望权。因本院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0902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田德功、孙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张钦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肥民初字第 403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田德功、孙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孙远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肥民初字第 403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周静(曾用名周焕):本院受理原告赵争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在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 时30分(法定假日顺延)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伏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宁阳县人民法院

    黄克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振水与被告黄克平、王爱云、第三人黄玉洁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2015)钢商初字第 340 号】,因原告黄振水向本院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追加黄玉洁为第三人,本院予以准许。另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钢商初字第 340-1号民事裁定书(中止)及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富群实业有限公司、杨超、李学飞、邹平县鲁苑有限公司、张宗敏:本院受理的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商初字第 6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延红: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延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对你所有的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莱钢金鼎南区16号楼 105 室房地产进行拍卖。本院将于 2016 年7月29 日9 时在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司法技术听证室举行听证,通过摇号方式选择对你所有的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莱钢金鼎南区 16 号楼 105室房地产进行司法技术拍卖的拍卖公司,请你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拍卖机构的选择,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不影响听证的进行。拍卖机构选出后,将于 2016 年 8 月 2日在《莱芜日报》刊登第一次拍卖公告,如第一次拍卖流拍,法院将依法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拍卖,拍卖公告将在《莱芜日报》刊登,刊登日期以见报为准,法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达经贸有限公司、康春华、王新民、山东保利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宋金平、贾晓军、山东固安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荣强、田东梅、张景孔、商荣平、刘小娟、赵合明、王雅冬、李军: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莱中商初字第 5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金永、陈秀美、代宪官、池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颜庄信用社与被告代金水、李霞、代金永、陈秀美、代宪官、 池伟、 代金华、卢艳玲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商初字第 3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代金桂、李翠英、代金永、陈秀美、池荣明、王翠英、代宪官、池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颜庄信用社与被告代金桂、李翠英、代金永、 陈秀美、 池荣明、 王翠英、 代宪官、 池伟、亓增宝、吴士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商初字第2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宝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彭鸿兵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8时 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峥:本院受理原告王光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 316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常燕:本院受理原告葛荣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1203 民初 42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4 时 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唐焕强:本院已受理(2016)鲁1202 民初 592 号原告郑维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唐焕强:本院已受理(2016)鲁1202 民初 593 号原告郑维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二连浩特市森盛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孙效红:本院受理原告莱芜泰山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各一份及民事裁定书五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邦富: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许萍萍、李炳震、李庆平、朱秀荣: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口镇信用社诉你们及被告山东玉林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王华、鲁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莱城商初字第16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涛: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阎华锋与被执行人王涛、王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要对被执行人王涛名下山东省德州市科海路西首鑫家园长庄供销社 10 号楼 6 号门市一套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确定拍卖机构及相关拍卖事宜的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选择确定拍卖机构通知告知你于2016 年8 月 5 日上午 10 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选择权利,法院将随机选取拍卖机构。 拍卖公司将于2016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 时进行第一次拍卖;如果流拍将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10 时进行第二次拍卖;如果再次流拍将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10时进行第三次拍卖,地点均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你可以向本院了解相关拍卖事宜,若在拍卖前清偿本案债务,本院将终止拍卖,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你承担。 联系电话: 0534-2383855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坤臣:本院受理原告潘爱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鑫汇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夏津县正大国美家电有限公司、夏津县瑞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夏津县福康斯工贸有限公司、霍文艳、霍文元、荆信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夏津宝昌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王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7 民初 70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孙守华:本院受理孙敬旭申请执行孙守华债权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夏民初字第 5145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将你名下车辆奇瑞小型汽车,车牌号为鲁 NW1S99 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格为 506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价格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技术室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依法进行拍卖,且不再另行通知。

    夏津县人民法院

    范玉柱: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勇、郑拓分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秀兰、王军、张连营:本院受理的原告姚元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 民初 1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董城: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松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建华、吴长贵:本院受理的原告郓城县金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曹庆强、李汉营:本院受理原告刘敏勇诉曹庆锋(曾用名曹庆勇 )和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书送达后,现被告曹庆锋(曾用名曹庆勇)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

    巨野县人民法院

    台前顺通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鸿兴达塑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卜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薛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5巨民初字第 30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守标:本院受理原告秦美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召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祝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文静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一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连生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开龙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自云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崔铭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市支行与被告崔铭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黄商初字第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桂学、张为兵:本院受理原告王西家诉你们及被告李桂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珠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安郁春、封志兰、于西海、许传仁: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庄举秀:本院受理原告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7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婷婷:本院受理张彬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建刚:本院受理原告孙凤华、王跃博诉被告王建刚、王春芳、王增芹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定于自公告之日起第20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金强:本院受理刘成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杜少杰: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茂昌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煜耀物流有限公司、刘忠健、王宝堂:本院受理青岛市黄岛区民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利猛:本院受理李增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曾佳、王暖军、曾钢、王淑刚: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藏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田京军、于志春、徐洪奎: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立启、王世利、吴军: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安佰勇、陈明芬、郭建昌、李明鹏: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暖苍、李召秀、王志新:本院受理王本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焕杰:本院受理王延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暖苍、李召秀、王志新:本院受理苏少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玉坤、刘凯文:本院受理原告赵翔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玉坤:本院受理原告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玉坤:本院受理原告宋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吴心望:本院受理的原告霍国强、丰金菊、霍昊迪与被告秦培尚、代桂娟、第三人吴心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闫明喜: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隋宗鹏: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忠磊: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董继光: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金刚: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金宏: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明队: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晓华: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雪华: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朱光明: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守胜: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田敬亮、张平、柴桂燕、范雷、管延忠: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文亮:本院受理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海燕与被告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77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文东、王洪花、刘忠校、山东宏运达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生锡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锡海、林美花:本院受理原告毕建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绿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怀和诉你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栋、纪颖:本院受理原告韩玉玺诉你两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两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忠杰:上诉人薛恩惠(原审被告)就(2015)黄民初字第669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隋洪蓬、王雪梅、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邵立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4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隋洪蓬、王雪梅、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高艳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4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隋洪蓬、王雪梅、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郭兆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4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隋洪蓬、王雪梅:本院受理的田桂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4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厚璋: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华胜诉陈厚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黄岛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厚璋: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华胜诉陈厚璋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黄岛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滨海金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李爱霞:本院受理的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黄民初字第966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本院受理(2016)鲁0211民初709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海东、张娟娟:本院受理原告李学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海东、张娟娟:本院受理原告李学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5377-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石寿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田建盛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寿岭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商初字第45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田建盛商贸有限公司租赁费共计1173124元及以1173124元为本金,按照日1‰计算自2015年5月2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赔偿原告租赁物损失192999.25元。被告石寿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共计2066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联华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与被告青岛联华制衣有限公司、第三人段永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民初字第208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解除原告青岛市崂山区农林局(原青岛市崂山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与你就原林业局办公楼及东楼二层商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搬离上述房屋,并将房屋移交给原告。三、你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130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向原告支付该款自2015年9月1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四、你按照每年15万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9月1日起至上述房屋交付给原告之日止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受理费、邮寄费、公告费共计21 381元,由你负担,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若你逾期付款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伟力:本院受理的原告于泉涌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民初字第137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原告于泉涌与被告王伟力于2009年12月12日就李沧区重庆中路305号14号楼3单元101户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本案案件受理费8 050元,保全费3520元,共计人民币11 5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原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山东人和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竑 立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商初字第6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359752元、赔偿利息损失(以359752元为本金,从2015年7月23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696元,保全费2370元,公告费900元,共计9966元(原告已预交),由你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正光:原告王美芹诉你及被告毕德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4)北民初字第347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毕德顺对该判决不服,已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天鹏、曲艺:本院受理原告赵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3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尚美酒业有限公司、市北区易1281超市:本院受理青岛新希望琴牌乳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113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由绪青:本院受理青岛市喜盈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建霞:本院受理原告冷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更正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翔:本院受理原告周永连诉被告胡翔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1.6万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婷、郑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张婷、郑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晨: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于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娟、高玉仑、冷永梅、青岛百力得贸易有限公司、王海峰、邵梅雪、青岛九州世纪电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业辉、薛松、薛荣军、青岛福星锦龙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李业辉、薛松、薛荣军、青岛福星锦龙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元茂:本院受理原告永一胶粘(中山)有限公司青岛经营部不服被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一案,已作出(2013)南行初字第86号行政判决书,原告永一胶粘(中山)有限公司青岛经营部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答辩意见,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茂森、陈绍强、任轶群、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友利世纪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半岛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刚诉被告青岛半岛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家东、尹英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时守娟、徐德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福豪、张晓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锡军、朱敬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宏、温良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先福、北京鑫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光洙、孙玉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光明、金玉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森、赵恒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树现、李金影:本院受理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20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太杰:本院受理原告张红梅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青岛大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弘安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臧君峰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忠毅:本院受理原告孙登堂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208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戴葵花、万军:本院受理原告肖迪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2038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 玉静:本院受理原告汪于鸿, 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207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仕合、管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朱仕合、管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51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朱仕合、管芳名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海滨五路777号16栋2单元401户房产一处;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6014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3.3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焦雨波: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一支行与被执行人焦雨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213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焦雨波名下位于青岛平度市胜利路装饰材料市场1-2A 号楼网点1号房产一处;二、青岛市骏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骏盛房估字(2016)第156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406.07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昭顺、刘香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孟昭顺、刘香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75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孟昭顺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号36号楼1单元901户、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18号68号楼3单元801户房产;二、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鲁弘评字(2016)第108号、1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801:314182元;901:136150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春蕾、孟秋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孟春蕾、孟秋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75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孟春蕾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646号11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青青岛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的鲁青青岛(房评)字(2016)第02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14.2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岩磊、杜晓鹏、孙春燕、曹秀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刁义强、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轶群、陈绍强、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任轶群、陈绍强、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27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任轶群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69号19号楼1单元401户房产;二、青岛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弘估字(2016)第15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75980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基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刘书敏、迟美英、张明教: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恒基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被告刘书敏、被告迟美英、被告张积芹、被告张明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保全、管辖)和管辖异议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司占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润强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三喜源木业有限公司、青岛鑫丰家具有限公司、谭强、姜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友利世纪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爱珍: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珍、原告张秀珍诉被告张德平、被告张德华、被告李美华、被告张爱珍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明霞、闫冬、闫震、郑福明、王克莲: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开发区华企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91执326、327、32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商初字第132、133、13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耿怀金: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乐群购物厅诉你买卖欠款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货款3550元及利息500元;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翔、毕广美、毕玉贞: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义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46000元,并承担利息87600元;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正大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旭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桂生、王建文、张茜: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桂生、王建文、张茜与被上诉人济南市历城区润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民辖终32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作玲、宫永光、徐建生、于成从: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唐业与被上诉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尹作玲、宫永光、王显亮、徐建生、于成从、王后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王敏、王建文、张茜: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敏、王建文、张茜与被上诉人济南市历城区润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民辖终19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城市金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亚鑫华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济阳商初字第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凯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吉祥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济阳商初字第9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济阳县升旭润滑油有限公司、刘功军、徐希龙、王统珍、济南金铸伟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王长明、王长莲(王春莲)、王长亮、高吉勇:本院受理原告刘德森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王俊泉:本院受理原告郑冠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王兴全:本院受理原告聂玉银诉被告王兴全(370121196502264531)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子顺、马庆然、何海涛、吕书源、山东冠县银河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富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南翔交通电力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前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梁明宽、尹墨芳、王海山、张新荣、张勇、方艳丽: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179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叶耕、济南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1276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鑫、温永升、山东朗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170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士国、马芷君、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2368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士成、耿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16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晓毅、牟琳、济南元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176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卢秀申、卢怀青、卢秀国、卢福庆: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被告卢秀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1000元及利息43406.30元;2、被告卢怀青、卢秀国、卢福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建国、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准予撤回对成健林的起诉)、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变更通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玉华: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176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政亮、李梅:本院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与你们的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91执332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商初字第 2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福明、路永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孙福明、路永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249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孙福明、路永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11093.3元;二、被告孙福明、路永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逾期利息和滞纳金(截止至2015年9月23日利息9500.68元,滞纳金2932.95元,自2015年9月24日起以111093.3元为基数,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计算方式为标准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孙福明、路永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支付律师费9500元;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在上述第一至三项款项范围内对鲁APS807车辆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春平、马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王春平、马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250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春平、马良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3484.61元;二、被告王春平、马良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逾期利息和滞纳金(截止至2015年9月23日利息945.53元,滞纳金472.74元,自2015年9月24日起以23484.61元为基数,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计算方式为标准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王春平、马良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赔偿律师费3900元;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在上述第一至三项款项范围内对鲁AQR095车辆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登功、朱开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孙登功、朱开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250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孙登功、朱开芹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2215.74元;二、被告孙登功、朱开芹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逾期利息和滞纳金(截止至2015年9月23日利息8371.01元,滞纳金1095.4元,自2015年9月24日起以62215.74元为基数,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计算方式为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孙登功、朱开芹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支付服务费50元;四、被告孙登功、朱开芹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支付律师费6700元;五、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在上述第一至四项款项范围内对鲁ASR851车辆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军营: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贺与被上诉人郑俊杰、王军营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民辖终35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建华、陈云:本院受理高凤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28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04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原告在被告抵押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26号龙岱花园小区7号楼2-302室房屋(房屋他项权证号:济房他证历城字第058158号、济房他证历城字第080202号,先后两次抵押)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10: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丽、王有巨、韩璐、济南海佳科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巩继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26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王丽、王有巨、韩璐、济南海佳科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利息,被告董宝楹对5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责任;2、被告王有巨、韩璐立即偿还借款6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原告对被告济南海佳科贸有限公司已经抵押的债权及被告王丽已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牟利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济南名都项目21-1103号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于解除合同后到有关部门配合撤销21-1103号房屋网上备案手续;被告支付原告的195487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赛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济南名都项目24、25-1-1302号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于解除合同后到有关部门配合撤销24、25-1-1302号房屋网上备案手续;被告支付原告的197261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苏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济南名都项目2-2-2801号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于解除合同后到有关部门配合撤销2-2-2801号房屋网上备案手续;被告支付原告的248873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高中江:本院受理原告麻新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被告高中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48000元(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8月9日至2016年4月9日计算32个月,月息3分);2、2016年4月9日后,以月息3分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8月31日13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燕: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张燕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45895.56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孟庆松: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孟庆松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43760.19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长成: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崔长成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53669.29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明聚、惠发兰:本院受理原告赵卫东诉你们及被告闰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赵卫东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吴明聚偿还借款209万元及逾期利息,被告闫震、惠发兰对被告吴明聚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承担清偿连带责任,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荆州区鑫绿丰农资经营部、代华容、龚天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红箭农药有限公司诉被告荆州区鑫绿丰农资经营部、代华容、龚天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3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荆州区鑫绿丰农资经营部、刘小云、代华容、龚天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红箭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27388元。二、被告荆州区鑫绿丰农资经营部、刘小云、代华容、龚天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红箭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人民币227388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山东红箭农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110元,诉讼保全费人民币1788元,由被告荆州区鑫绿丰农资经营部、刘小云、代华容、龚天喜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克明:本院受理原告马俊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被告陈克明偿还借款本金321985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122360元,合计44434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8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姜连水、胡志云:本院受理原告马俊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被告姜连水、胡志云偿还借款1360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8月29日0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森海颐养苑:本院受理原告亓成孝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解除原告亓成孝与被告济南森海颐养苑于2015年12月16日签订的《森海颐养苑入住协议》。二、被告济南森海颐养苑返还原告亓成孝入住费用26400元。三、被告济南森海颐养苑自2016年3月28日起到判决生效之日止以26400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亓成孝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贺治国:本院受理原告龚吉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判令原告、被告离婚;二、判令婚生女贺兆雯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7日14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雷、王荣霞:本院受理原告袁文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被告王洪雷、王荣霞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2月14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6年8月31日15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平、庄体利、于凡、陈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历城郭店法律服务所诉你们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民初字第31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平、庄体利、于凡、陈立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历城郭店法律服务所代理费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利明、许燕萍:我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厂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150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6)鲁0112民初1503-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德:本院受理原告刘照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326民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张金会:本院受理原告朱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陈现红:本院受理原告黄显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平民初字第2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张春荣:本院受理上诉人池佰印与被上诉人临沂大和饲料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秦桂惠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15)临商终字第1231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增菊、刘彦涛、邢秀杰、陈晓丽、方增辉、林建英、唐永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6)鲁1122民初4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崔荣光:本院受理原告梁凤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贤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李兴余:本院受理原告葛中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贤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张春红:本院受理宋玉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不准原告宋玉峰与被告张春红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山东程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海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耐特云母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申请强制执行你公司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2行审7、7-1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慕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栾亚楠与被上诉人战永梅及原审被告慕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烟民四终字第1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增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泰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3)烟商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方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山东泰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及判决利息;2、山东泰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申请执行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薄其利、刘超霞、赵汝斌、马金民、崔明亮:本院受理原告利津县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以及李成军、刘海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22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娜娜:本院受理原告孙立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2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予原告孙立微与被告王娜娜离婚;婚生子孙英力由原告孙立微抚养,抚养费由原告孙立微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孙立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红红:本院受理刘洋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丽、李杰:本院受理原告李丙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狄会强、展延苓:本院受理原告展延勇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传坤、曾凡清:本院受理原告马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魏绪华、屈昌梅、王恒涛、刘爱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露露:本院受理彭光霞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04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宋冬梅:本院受理王芳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车辆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04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杨玉奎:本院受理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执行你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04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金庆:本院受理纪延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名下的位于博兴县胜利三路687号9号楼401房产评估出价,价值为56.2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杨仕云、滨州市中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初海军、苏利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寿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继成、王卓:本院受理的原告兰爱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罗海波、盛金玉:本院受理的原告殷受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罗海波、盛金玉: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振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丙峰、滨州市友信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潘红卫与你方及山东正果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6民终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nbs, p;  , 罗海波、吉林省长飞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孟庆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字第1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罗海波、盛金玉、吉林省长飞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爱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长飞通讯工程有限公司、罗海波: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长飞通讯工程有限公司、罗海波:本院受理的原告肖延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吕文乐、刘玉霞: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吉恩矿产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杰、肖国华:本院受理的(2013)乳执字第984号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百盛估字[2015]第C072号报告书及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的期间为公告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不影响专业机构做出结论的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周文超:本院受理原告梁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作出(2015)威经济区民初字第1569号民事判决书,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梁仕不服本院判决,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建汀、王春阳、张天明、张忠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崮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天明、张忠玲、张金本、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崮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忠玲、张天明、邹志刚、邹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崮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梧林、毕庶芹:本院受理王大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文登市基建材料供销公司:本院受理王海涛诉李国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参加诉讼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顺进、高淑军、毛晓艳:本院执行李国栋、张富荣、李玉萍、李雪婷与李顺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2009)文民一初字第525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并立案执行。因高淑军、毛晓艳提出异议,且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听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文登市建设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你作为本案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出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孙鲁宁:本院受理赵克义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商初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赵金生、怀亚霞: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市支行诉你们与王宁、胥红色、蔡红伟、宫庆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蔡红伟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无法与你二人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宋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祁金梅:本院受理林治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孙文龙:本院受理原告林月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宋民一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宋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孙念荣:本院受理原告赵玉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经民一初字第4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德生、王涛:本院受理阎道松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葛家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青岛锐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北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锐捷通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17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爱平: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广与被告张爱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卢炳海:本院受理张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石商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炳乐、许利芬:本院已受理荣成市华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超:本院受理孙德仁诉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林乐宁:本院受理原告高赛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183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国芳、李爱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78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陈兴华:本院受理原告姜德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111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海冬梅:本院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798号楼104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磊、曹雪迪: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02号楼605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孙荣福、王维芳: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15号楼102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海荣、梁万荣: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32号楼1406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谢崇艳: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216号楼606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丁芳芳: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75号楼402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马明旭: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37号楼503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淑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36号楼301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福平、刘劲: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63号楼阁楼4号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党久柱、张亚平: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51号楼401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梁东、李晓玲: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11号楼605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黛玉: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227号楼603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永俊: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40号楼706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雪山: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77号楼506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孙华伟、刘婷婷: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603号楼201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钮爱国、闫玉祥、宋坤:本院受理原告马兴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绪群、时广潘:本院受理原告张贯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绪群:本院受理原告盛春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继前:本院受理原告刘秀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志利、张善宝:本院受理原告黄胜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1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文华:本院受理原告武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安磊、张彦利:本院受理原告翟祥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3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汤克贤、杨芝敏、汤克振、赵启爱:本院受理原告汤忠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叶不勒:本院受理原告朱现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孙峰峰:本院受理原告田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3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程凯、刘卿、齐崇勇、郑斌、孔庆兰、任群、张梦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重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崔凤芝、解秀新、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目连:本院受理原告李士新诉你租赁合同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汶商初字第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济宁任城区金伟翔超市:本院受理花冠集团酿酒有限公司诉济宁任城区金伟翔超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民三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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