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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6年5月20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977次
        
 

潍坊昌潍柴油机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执行人李连弟与被执行人潍坊昌潍柴油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一宗〔 详见昌乐县人民法院(2013)乐法执字第 173、 174 号查封财产清单〕进行评估、拍卖。一、 2016 年7月 22 日9 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后第三日 9时进行现场勘验。二、 2016 年8月 22 日9 时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三、 2016年 9 月 20日 9 时到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四、2016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卫东、潍坊金东工贸有限公司、李明臣、刘艳: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执行人潍坊华鹏电子散热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卫东、潍坊金东工贸有限公司、李明臣、刘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查封的潍乐房权证昌乐县字第 020073号房产及乐国用(2003)CL 第 516 号证下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一、2016年 7 月 22 日 9 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后第三日 9 时进行现场勘验。二、2016年8月 22 日9 时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三、2016 年 9 月 20 日9 时到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四、2016年 10 月21日 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郭庆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需要,需对你名下所持有的山东圣泰农村合作银行的股本162234 股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00 在本院 103室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 9:00 进行现场勘验,届时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晓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高新区商初 8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邦大内燃机工业有限公司、山东易方达服饰有限公司、汶上县周凤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美格工贸有限公司、赵相勇、苑淑丽、周长凤、杨庆山、张纪凤、刘传华、徐文娟、谷继刚、徐宝振、柏学鹏、王玉香、律恩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高新区英特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济高新区商初8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道常:本院受理原告孔祥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振英:本院受理原告王广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庆飞:本院受理周峰诉你和王喜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王喜灵向本院提出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大铖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甲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斌、郭静、济宁天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陆书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兴:本院受理原告高阳、臧凯、杨礼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永清县金鹏仪器仪表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遗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二 0 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票号为3130005133788338,出票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出票人为济宁市沣源煤炭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济宁巨能建业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 2015年 10 月 14 日,汇票到期日为2016 年04月 14 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丰萍、王利锋、山东金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太斌、卢福荣、薛纪强、李太峰、张辉、李丽丽、闫海、孙武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剑:本院受理原告田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姜承国:本院受理张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息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曲阜市人民法院

    步允同:本院受理原告步士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邵泽良:本院受理原告边传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秦咸栋、张宝爱:本院受理原告焦广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广凤:本院受理原告邓广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夏串串、张萌: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华、王邹岗、郭磊、郭金华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陶照海、陶广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0)邹商初字第 8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鲍学峰、薄士菊、孙少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郝祥猛:本院受理原告康翠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孙洪伟:本院受理原告庄永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晶玉经贸有限公司、孙敏、孙爱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被告济宁晶玉经贸有限公司、孙敏、孙爱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济商初字第 1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龙娜:本院受理原告张发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徐英志、王教臣、刘永波、徐梅、徐际文、王玉山、刘统欣、王云江、王和荣、刘增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杨绍荣、刘忠秋、王克云、张恩荣、王庆华、王世芳、周永娟、滕海芝、刘铭君、于祥洋、于寿成、刘建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8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康海波、康坤傲、康文智、康洪竹、李京考、刘刚一、赵建昌、王杰光、赵连昌、李秉昕、孟范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8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刘永健、纪方芸、张洪勤、王立强、李培智、温瑞林、王桂霞、栾日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8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孙祥庆、李刚春、潘悦风、王玉凤、彭学军、宋金波、彭学全、李晓峰、孙东君、曹焕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上午 8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玉明、张志平、张付波、郝广正、王丕芹、刘洪波、孙学令、温松斌、王文平、曹张玉、康爱松: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上午 8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增堂、徐春基、赵书芹、康坤傲、康文智、康海波、康洪竹、李京考、孙爱香、王菊兰、刘新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黄长亮、林玉兰:本院受理原告闫方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其鹏、刘永燕、赵培浩、马金民:本院受理原告房耀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战功、胡健叶、 扈洪国:本院受理原告刘传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侯进利、张子红、娄存江、王玉玲、李志强、潘东莲: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娄能爱、刘玉洪、娄茂卫、尹延华、娄玉发、娄春华: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张荣新、张英、焦绪涛、邓春燕、吴光志、王燕: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刘荣海、魏金英: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刘风胜、陈世金、赵德庆、陈锡明与被申请人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你们二人,原审被告张传荣、李秀芹、孟文荣、王金红金融借款合同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 5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帅、孙江: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永信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与王正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韦佳慧:本院受理原告赵龙强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民初 234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同升、王凤霞:本院受理原告程宗胜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6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房世安、吴俊玲:本院受理原告安万敏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77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烜 :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颜廷芳、赵雷云、刘春东、臧登兵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5)乐商初字第 98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金汕、陈凯凯:本院受理原告赵海香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玉起、孙月红:本院受理的刘荣国诉刘玉起、孙月红、孙晨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孙晨光提出文书鉴定的申请,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2 技字第 50 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个工作日 9 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法院随机选择鉴定机构,于公告期满第 45 日来本院领取鉴定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玉起、孙月红:本院受理的刘荣国诉刘玉起、孙月红、解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解春梅提出文书鉴定的申请,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2 技字第 51 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个工作日 9 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法院随机选择鉴定机构,于公告期满第 45 日来本院领取鉴定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德星:本院受理原告王厚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吴元龙、张丹、王建宾、战秀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诉你们及被告陈相德、战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汪玉红:本院受理原告尹贻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杨立超:本院受理原告燕永刚诉你追偿垫付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齐赵民初字第 15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巩延忠:上诉人柴洪木因不服我院做出的 (2015)齐赵商初字第 767 号民事判决书,遂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雨:本院受理原告李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雨、李军、徐勇:本院受理原告刘永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恒:本院受理原告周晓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5 民初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明涛、张春霞、李学亮、贺连忠、张兴贵、周训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齐宣商初字第 1119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段波、李群、李学强、李学光、赵学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齐宣商初字第 1123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允雷、王永霞:本院受理原告王锋诉被告王允雷、王永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 1722 民初 1927 号,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6 年7月 28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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