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6年5月5日律师证挂失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611次
        
 

苏晓:本院受理原告宫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不准原告宫伟与被告苏晓离婚。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24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季茂军:本院受理原告邱良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赵萌、李静:本院受理原告白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孙玉红、李际川、梁忠实、李学峰、杨爱芹: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泰山商初字第5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黄西涛、赵延霞、耿光提、黄玉莲、耿培红、黄西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郊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东良、刘尚华、葛涛、冯倩、张翠梅、李昌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郊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万方高、李桂菊、万广云、李秀清、李邦东、张连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郊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建兵:本院受理原告郭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万国、张会新、山东大安建业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杨忠明:本院受理原告韩兴军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郑永虎:本院受理原告辛雷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孙志霞、孙志江:本院受理原告张荣诉被告刘艳、孙志霞、孙志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泰山民初字第1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连梅:本院受理原告田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民初字第4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荣萍:本院受理原告修富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2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彭庆宝、李学敏、彭峰、张西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岱岳区润农樱桃专业合作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7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陈宏志、王素欣:本院受理原告陈仲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孙玉红、李际川、张永民:本院受理原告张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诚钢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我院执行的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公司所有的土地证号为邹国用(2011)字第100199号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为009527的4#房屋进行评估,准备拍卖。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16执12号《执行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及《现场勘验(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选择评估机构;公告期满后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学生:本院受理原告田秀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在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法定假日顺延)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伏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宁阳县人民法院

    刁长明、刁长亮: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晟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刁春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商秀庄:本院受理原告孟凡辉诉滨州市沾化区下河乡人民政府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沾化县盛威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沾化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曾强、赵静:本院受理原告孙宗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财产查封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海洋晶石科技有限公司、李业强: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财产查封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伟东、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索立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许晶、崔旭、韩晶: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财产查封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高金凤、周勇、刘林华、高俊: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爱玲:本院受理原告巩勇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杨峰、侯宝勇:本院受理原告李红、余红秀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杨峰、侯宝勇:本院受理原告张灿宇、王丹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福庆、山东富而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刘宏涛、张世学:本院受理原告石鲁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郭粱、董娜、王涛、李彩霞、李建明、李艳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平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燕:本院受理曲建申请执行(2010)肥民初字第4737号民事判决书一案,肥城市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鲁岳拍卖有限公司对你名下位于肥城市新城办事处刘庄村2号楼1单元4层东户(产权证号S062167)以保留价73.8万元进行第一次拍卖,由于无人竞买造成该标的流拍,并作出2016泰中法技拍字第136号《关于肥城市新城办事处刘庄村2号楼1单元4层东户房产的流拍报告》,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阴祖奇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远全(又名孙远泉)、刘善印:本院受理张中付申请执行(2014)肥民初字第2402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肥城市湖屯镇中湖屯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复议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肥城市人民法院

    苏小芹、于敏:本院受理原告亓振宾诉你房产行政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肥行初字第14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卢文伟:本院受理原告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滕州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武鲁民、施培琴:本院受理原告辛衍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高东之:本院受理原告李传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宝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3)泰山商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宏亚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董金生与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4)泰山商初字第815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宝信投资有限公司、杜万超:本院受理的你们与芦洪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9日作出(2016)鲁09民终620号民事裁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民终62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宝信投资有限公司、杜万超:本院受理的你们与刘祥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9日作出(2016)鲁09民终621号民事裁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民终62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宝信投资有限公司、杜万超:本院受理的你们与金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9日作出(2016)鲁09民终624号民事裁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民终62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米殿忠:再审申请人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米殿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及一审被告李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泰民申字第1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本案按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清忠:再审申请人陈才忠与被申请人山东兴宇建设有限公司及一审原告高存雨、一审被告杨清忠、二审被上诉人张兆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鲁09民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驳回陈才忠的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泰重锻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明新诉被告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泰安市柒山泰酒业有限公司、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张莉、张序晓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泰民一初字第80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洪福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红青诉被告冯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李红青不服(2015)泰民一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金太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姚庆海:上诉人姚敏敏就本院(2015)泰商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尤万江、甄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泰山商初字第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士国、马芷君:本院受理原告孙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平、崔延申、崔大伟、山东铸鑫钢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瑞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王桂平、崔延申、崔大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700000元及利息;被告山东铸鑫钢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丁素英:本院受理原告郭新民诉你与郭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经济损失85200元)、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300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民事反诉状、价格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倪培亮、苏英、泰安依霞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化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倪培亮、苏英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违约金,被告泰安依霞经贸有限公司连带承担偿还本金及违约金)、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尹承仓、杨梅红:本院受理原告闫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光锐:本院受理原告张媛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准予原告张媛媛与被告李光锐离婚。婚生子李博文由原告张媛媛抚养,被告李光锐自2016年4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婚生子李博文独立生活为止,被告李光锐享有对婚生子李博文每周一次的探视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22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徐钦孝、李华:本院受理原告郑金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蒋红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滨州市蔚利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崔蔚、赵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滨州市家悦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1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宪刚、赵爱芳: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滨杜民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师立刚:本院受理原告逯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8日14:1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盖建英:本院受理原告高立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5日09:3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宏鹏商贸有限公司、沾化县百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宏伟、封晓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08月08日08:4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环亚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陈秀碧、李秀淼:本院受理原告应锦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8日10:2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赵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5日10:2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廉氏工贸有限公司、廉素平:本院受理原告滨州金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8日09:3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盖建英、董俊娥:本院受理原告周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8日09:45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尹健、刘丹:本院受理原告刘洪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8月05日08:4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梅华、邢国华、王建忠:本院受理原告寇春堂、吝杰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16年08月08日08:4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骏担保有限公司、董冰、董玉亭: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立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崔建国、杨冬梅、崔洪永、崔红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支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王贵财、日照茶来茶往茶业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茗园茶业专业合作社:我院受理原告刘铭智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1688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6年8月12日下午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龙、史文娜:本院已受理原告赵彦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裕坤: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燕与被告王裕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少民初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临沂宏达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坤昇 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李强、李思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钢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27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法玉清、法代斌: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凌美与被告法玉清、法代斌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29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程艳彬、吴晶、程晓鹏: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祥君与被告山东旅科印务有限公司、程艳彬、吴晶、程晓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28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长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徐玉辉与被告刘长伟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徐玉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振华、李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千佛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其雷、郑丽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千佛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世远帽业有限公司、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于宏昌、陈立新、李佳、陈兴旺、刘敏、马新刚:我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8月11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易程天下商贸有限公司、杨晓明、任昌玲、杨光明、张爱华、崔凤梅、刘志双:我院受理原告山东沃尔德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家滨、孟锋、济南海岱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姜广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刚、孙荣贞:本院受理原告李义芹诉被告赵刚(370121196501026419)、孙荣贞(3701211964020l6426)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之钢、杨学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帅与被告王之钢、杨学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2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烟台御钧台瓷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中青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福民初字第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烟台中青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北方汽车配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新光诉你与邹春荣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创新不锈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昌盛铝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李培湖、高洪娟:本院受理原告李远诉你们和赵仁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吴桂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吴桂华借款合同纠纷(<2011>福执字第889、898号)二案,将对查封的吴桂华所有的位于福山区福海路888-14、888-16、888-17、888-301号的房产进行评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二份通知:一、通知你于二0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二时到本院技术室见评估机构的选择事宜;二、通知你于二0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到评估现场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本院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李俊、张爱珍、山东恒丰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须知。自本公告发出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16年8月11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邢济市、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法院廉政监督卡。限你方在公告发出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6年8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茂成: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景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范才富、王燕: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法律文书,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法院廉政监督卡。限你方在公告发出60日内到民二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6年8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烟台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宣告票号为3130005121747329,票面金额为10万元,出票人为烟台福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烟台润隆建材有限公司,付款行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出票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到期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王美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王秀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闫逢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由庆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由庆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海创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吴爱琴(身份证号370611196009262326):本院受理原告张士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沈海兰(身份证号222401198010300320):本院受理原告李宝森诉你与金应福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相芬:本院受理原告马绍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丽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绿科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世生: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蓬商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尹继承:本院受理原告张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蓬登民初字第10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史大义: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原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变更为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其作出的蓬工商登处字[2013]634号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4)蓬行审执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对申请执行人原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蓬工商登处字[2013]634号工商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因直接、邮寄、留置均无法送达给你,现本院对上述裁定书依法予以公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蓬莱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世丰汇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鼎天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金辉、张菡:本院受理原告张建祥诉被告张金辉、张菡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23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吴学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3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蒋世慧: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先锋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蒋世慧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3民初7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张金辉、牟会珍: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张金辉及第三人牟会珍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科瑞油气工艺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河商初字第4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士虎:本院受理的原告胜利油田金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任县利波机械厂:本院受理王敏敏诉你、临沂商城邵泽保厨具销售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判决原告退还货物,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宋国亭、鞠军委、李艳、孙胜波、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东营科盈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5民特18号申请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08点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乾坤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薄志栋:本院受理东营渤海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乾坤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薄志栋、天津市宁河县第一轧钢厂、薄立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商初字第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瑞:本院受理原告王涛与被告尚应海、第三人杨学利、巴瑞、东营海融担保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作出(2015)东民四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王涛不服该判决,已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自上诉状送达之日起15日和30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桂万春: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新中鲁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口鑫发建筑机具租赁站、原审被告桂万春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山东新中鲁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因管辖权异议,不服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2015)河商初字第139号民事裁定,向我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民辖终34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一路分公司、上海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团结与被告高慢慢、张滨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连强、刘开、刘昭柱、王海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22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金龙、晁玉芬、徐向彬、韩芳奎、晁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142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唐建:本院在受理原告陈道中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牛淑霞、姜卫杰:本院受理原告东营信德利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你们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马占河、刘学梅、牛淑霞、姜卫杰:本院受理原告东营信德利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你们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斌:本院在执行张森全与李斌、张珍、马志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对李斌所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海信盈城18号2单元1002室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将直接进行后续程序,直至评估工作结束。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上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小鹰厨具商店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嘉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通懋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忠伟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嘉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通懋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振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明明、冯丽丽、彭洪勇:本院受理原告陈进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四方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昊琳诉你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少民初字第91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明德卫、张衍华:本院受理原告韩小春诉被告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明德卫、张衍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赵本翠、张衍华:本院受理原告韩小春诉被告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赵本翠、张衍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李安恒:本院受理原告韩小春诉被告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李安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晁玉芬: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小云诉被告晁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1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晁玉芬:本院受理的原告牛海燕诉被告晁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1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晁玉芬: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向晖诉被告晁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1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宏昌达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泰庄园园林有限公司诉你、张世友、博兴县诚顺物流有限公司、马增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公告期满后的第20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洪文、杨平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与周爱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晁玉芬、王学强、刘芳、东营圣贤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被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马跃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明润石化有限公司、东营市黄河口土特产有限公司、马建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百川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新民、张红、李志红、张华晓: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宣判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来本院第三审判庭听取宣判并当庭领取(2015)东开商初字第6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广饶县鑫国植物油有限公司、山东政旺坤机械有限公司、广饶县宇泰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国玲、李军、李晓强、李志伟、石生才、谭永秋、李国光、陈林林: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宣判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来本院第三审判庭听取宣判并当庭领取(2015)东开商初字第66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连奎、周立国、鞠军委: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被告陈玲、董卫兵、赵连奎、周立国、鞠军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开商初字5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乃新、王建峰、翟国栋、张建华、邵光亮:本院受理原告宋芳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利民初第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建永:本院受理原告董宗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杜继东:本院受理原告杨新沂诉你、宋时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侯士华:本院受理原告许家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孙方高、马启兰、莒县方高农机配件经营部:本院受理王贵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1122民初21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张永波、孔德华:本院受理任兴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1122民初11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管延岗、王红艳:本院执行的王锡亮与管延岗、王红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诸执字第2526-2号拍卖裁定书及鲁弘估字[2016]第1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管延岗、王红艳所有的位于诸城市密州商城四区商铺(房产证号:诸城市房权证城区商品字第09070号)房屋一套。估价报告书载明以上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381470元。如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对估价报告未书面提出异议,本院将以381470元为拍卖底价,并定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拍卖机构,你应派人到场,若不到场不影响拍卖机构的选择,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青岛康诚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凯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一初字第8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洪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润邦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石业平: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辛克先:本院受理原告刘先密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昌磊:本院受理原告段孝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一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华莉娜、王正光: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国昌、李云霞: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玉华、杨金岭:本院受理原告朱照贤诉宫国鹏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明熙:本院受理青岛大公岛酒店有限公司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爱家物联网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爱家物联网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林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凯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晓梅、青岛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丰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康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丰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史晓林、史永生: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代宗慰、代旭召: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中健: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耀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耀铸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鑫宇联合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中澳瑞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昆仑云鼎矿泉水有限公司、卢生:本院受理原告王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两时三十分在崂山区人民法院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瑞杰、王明庆、臧学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宅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王民商初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胡彩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远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乐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远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耀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任道江、山东耀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耀铸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新兴联合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山东耀铄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任道江、山东耀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耀铸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杨世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黄河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诉你企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王刚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春良、李桂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春良、李桂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如刚:本院受理的原告闫萍与被告孙如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李商初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如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闫萍人民币50 000元。二、驳回原告闫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保全费520元、公告费750元,共计人民币23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孙如刚负担。被告孙如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闫萍人民币232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泽川:本院受理原告孙正法与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证据二份。原告诉请判令你支付运费30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0800元为本金自2015年12月31日至一审判决生效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思莱科贸有限公司、于国洋、邓小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厉毓绣:本院受理的原告厉刚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屋装修款8600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鑫:本院受理原告黄锡明诉被告黄锡鉴、黄锡锋、王鑫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宗:本院受理原告仇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谷实业有限公司、冯理华、海阳华昱置业有限公司、冯昱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1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纳斯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1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青岛润强进出口有限公司、谭强、青岛鑫丰家具有限公司、青岛三喜源木业有限公司、青岛润强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北民初字第201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3月3日申请执行人于健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责令你自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自动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超:本院受理张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岩:本院受理原告贾树青诉被告孙岩、徐胜鹏、青岛鑫潢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三被告支付装修款229608.82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该保全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长春:本院受理原告钟健诉你及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潘英、曹振鹏:本院受理原告徐法芝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通起重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与被告山东金铭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婕:本院受理原告刘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敦乐:本院受理原告傅振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法兰申请宣告周宝德失踪一案,于2016年1月4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6年4月15日依法作出(2015)北民特字第11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周宝德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瑞芳、柳青: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15)北商初15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咏梅: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156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尹安智:本院受理原告孟艳玲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原告与你就青岛市龙城路30号2单元2503户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判决你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东: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对你的北计生费征字[2015]100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已经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华侠: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对你的北计生费征字[2015]101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已经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源:本院受理原告吴晓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玉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50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瑞香:本院受理原告钟世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延明:本院受理原告刘红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董瀛、陈欣军、曲阜东方肥牛王餐饮有限公司、曲阜诗礼堂食品有限公司、于宁、韦东、吴宁、颜淑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泰创展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萍萍、刘树展:本院受理原告李开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文、王传仁、王广学、臧秀君、王春华、毕光训、王爱珍、马长山、张福慧:本院受理原告刘永胜、王义花等二十人诉被告王增利、矫雪芹等十一人及第三人单秀慧、单秀红、薛文、王传仁、王广学、臧秀君、王春华、毕光训、王爱珍、马长山、张福慧等十五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126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波、王徳苍: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驰轩: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忠云、范庆良: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尚玮波与被执行人徐忠云、范庆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16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徐忠云名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海南岛路76号楼2单元4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市骏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骏盛房估字(2016)第133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69.2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炳轩、李爱惠: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工行市南第二支行与被执行人王炳轩、李爱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148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炳轩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寿张路18号1503户房产一处;二、青岛市骏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骏盛房估字(2016)第134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38.5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爱、郭金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卞宇杰与被执行人刘爱、郭金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4)南执字第1024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郭金泉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亚麦山城27-1-501户(崂山区青大一路38号27号楼1单元501户)房产一处;二、青岛青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房估字2016-HZ0301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76.51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北京基业百年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六研究所诉你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鉴定报告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时尚雅印刷有限公司、李居水、赵振芹、即墨市海润园林绿化工程部、刘兆海、于华: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青岛时尚雅印刷有限公司、李居水、赵振芹、即墨市海润园林绿化工程部、刘兆海、于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刘瑞盛、赵玉春、符兮、侯方欣:本院受理原告刘选诉被告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刘瑞盛、被告赵玉春、被告符兮、被告侯方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20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爱云、王晓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与被执行人王爱云、王晓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513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爱云名下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138号内3号楼1单元001室房产一处;二、青岛恒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6014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94.3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功茂、单淑萍、杜爱荣、青岛和成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雒仁春与被执行人王功茂、单淑萍、杜爱荣、青岛和成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187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功茂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沂水路6号内21号甲房产和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沂水路8号1号楼2单元103户房产各一处;二、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青衡房估字第074、07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1户甲:641991元;103户:174127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长青、张小乐: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29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志民: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2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相奇兵、薛秀玲: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3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兵、邱录艳: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生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亓殿君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冶: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青岛润琪尔服饰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你们支付货款68000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青岛沃德至尊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海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明江、青岛乾元汇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益泰丰工贸有限公司、诸城天一巨服装有限公司、诸城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刘刚、郭桂滋、张德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鲁中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太冲、张秀花、宫钦许、赵秀红、魏永海、李玉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赖君男、吴晓燕、薛细淇、谢晨凌、赖志运、彭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742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赖志运、彭艳艳、赖君男、吴晓燕、薛细淇、谢晨凌、青岛中港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74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细淇、谢晨凌、赖君男、吴晓燕、赖志运、彭艳艳、青岛中都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743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浩博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顺鑫源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兰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庆顺、台海燕、许海英、牛金、孙金星:本院受理原告高珊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浩博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顺鑫源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兰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庆顺、台海燕、许海英、牛金、孙金星:本院受理原告高珊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占霞、郑利杰:本院受理原告刘艳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686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铠铄、李娜、周洁、曹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居敏东、皇甫虎威:本院受理原告高金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6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易真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鸿泉:本院受理原告于玉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亢浩、李蔚:本院受理原告马丽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瑞霞、刘文折:本院受理原告柴方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鑫、郑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盛玉旺、青岛旺发餐饮设备有限公司、薛开发、温玉花:本院受理原告孟凡华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辉、刘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波、郝晓: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永考、许姣、张学禄、杨宗媚、冯文堂、谯金花、青岛同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青岛顺翔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青岛鸿鼎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永考、许姣、张学禄、杨宗媚、冯文堂、谯金花、青岛同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青岛顺翔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青岛鸿鼎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永考、许姣、张学禄、杨宗媚、冯文堂、谯金花、青岛同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青岛顺翔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青岛鸿鼎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大松、钟芳平、王永华、青岛申川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联宁物资有限公司、青岛翰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冬秀、周罗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联铭、陈大坚、许文胜、青岛铁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范生英、叶素珍、吴如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贤华、冯文哲、刘力玉、青岛同利祥钢铁有限公司、青岛钢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奥特盛物资有限公司、马燕、黄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贤华、冯文哲、刘力玉、青岛同利祥钢铁有限公司、青岛钢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奥特盛物资有限公司、马燕、黄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贤华、冯文哲、刘力玉、青岛同利祥钢铁有限公司、青岛钢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奥特盛物资有限公司、马燕、黄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安华、张惠芬、青岛然怡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王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明工贸有限公司、邓淑芹、殷国明、邓燕: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27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潍坊海得利印刷有限公司、刘海军、郑晓青: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41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欧亚汇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欧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新世界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祥健、纪晓慧: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海啸、石淑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初伟娜、青岛华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晓君、杨晓杰、杨海:本院受理原告林荣棠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林、陈玲、山东锦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长清区归德三丰农场: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陈云民、房泽斌、房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长执字第780号、974号,(2016)鲁0113执507号、508号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长清区归德三丰农场位于长清区归德镇金轮路9007号,归德三丰农场土地面积15.1亩,长房权征归私字09013房产。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管洁、卢现荣、山东兆晟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永金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传义与你们借款合同一案中,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长执字第605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管洁、卢现荣所有的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南侧天元花园10号楼2单元102室房产(五指山市房产证五字第WZS0900671)一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评估拍卖。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桓台锦乐轴承有限公司、山东万腾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祁汝军、李太平、唐建华、郑长勇、明继华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山东桓台锦乐轴承有限公司、山东万腾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蔡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列单位和个人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3民初38、39、40、41、42号五案的起诉状(诉求解除对涉案房产的查封等)、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刘凯、张鑫炎:本院受理原告韩志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朝安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意帮机械有限公司、淄博鑫铖电器安装有限公司、李浩、侯杰、祁香雪、曹永涛、成壮、郭秋真:本院受理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春光:本院受理原告孙艳丽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0304民初240-1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建平、韩萍: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与被执行人孙建平、韩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5)周商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周执字第796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现场勘验通知、评估报告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优先购买通知书,并履行本院(2015)周商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博山润升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章丘市金利经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淄博市博山润升经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上诉一案已审理终结,驳回上诉人章丘市金利经贸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淄商终字第549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四庭领取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淑义: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王立成、刘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小燕、孙凯斌: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经森: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景禄: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长勇: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田美生、刘波:本院在执行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淄博忠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田美生名下的坐落于桓台县中心大街1026号第1幢西起第2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在房地产拍卖后,发现评估报告中没有对无产权证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淄博忠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于2016年3月31日对淄忠评报字(2014)第H111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作出补充说明,无产权的建筑物评估价值4.06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估价报告补充说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补充说明有异议,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书;如无异议或逾期仍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评估报告补充说明的价值作价处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广杰、巩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向东、田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牛桂芹、胡新海、史纪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培连、仇兰军、刘配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丁鑫:本院受理原告葛晓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俊:本院受理原告李莹诉被告李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郑新峰、高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行诉被告郑新峰、高霞、高明刚、高金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朱秀萍:关于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苏光明与被执行人朱秀萍追偿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4)周商初字第3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任伟、尹雪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巩向阳与被执行人任伟、尹雪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桓执字第453-6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位于桓台县信誉街271号怡苑花园房产一套(房产证号:08-1023425号)。限你在十五日内履行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受理袁乐诉你、魏来、李富龙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史高德、张青: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淄博中阿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健:本院受理原告董涛诉你、被告门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1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政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杰、高琴: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淄博中阿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杰、高琴: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淄博中阿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友卫: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淄博中阿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兴明、张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梁慎海、张爱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丰武、景晶: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宗学良、于金凤: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东豪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陈亮、王婧、淄博金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军、赖伟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政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彭元芳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沈希刚、淄博连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程泗琴诉你、淄博市周村区中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海燕、马清付: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永健: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淑贞、高明亮、被上诉人刘道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长兵、李霞:本院受理于贵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民初字第216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李长兵、被告李霞归还原告于贵宾借款本金155000元。二、被告李长兵、被告李霞以155000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原告于贵宾借款利息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上述一、二条所判款项,均限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于贵宾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人民法院

    赵延福、张静:本院受理原告余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民初字第19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邵淑丽、孟锋:本院受理原告李白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决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雷、张晓静、徐利波:本院受理原告李白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决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维天投资有限公司、济南优德科贸有限公司、山东天和恒伟贸易有限公司、济南雅诗爱都珠宝有限公司、田德刚、田德阳、周加甜、陈磊、王海龙:本院受理原告金磊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决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谭亚军、杨艾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文清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决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康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寇新元、翟强、庄兴敏:本院受理原告刘本国与山东康诺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寇新元、刁玉柱、张兵、王惠丽、翟强、庄兴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1905号民事判决书和原告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西勇、袁永丽: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光明诉被告王西勇、袁永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21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袁永丽、王西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光明偿还借款人民币226000元。二、被告袁永丽、王西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光明逾期还款的利息(以人民币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5年3月30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止;以人民币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5年8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止)。三、驳回原告陈光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90元,诉讼保全费人民币1520元,由被告袁永丽、王西勇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西勇、袁永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琨诉被告王西勇、袁永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23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袁永丽、王西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琨偿还借款人民币44000元。二、被告袁永丽、王西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琨逾期还款的利息(以44000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5年10月1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0元,诉讼保全费人民币470元,由被告袁永丽、王西勇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吉光臣:本院受理原告娄沅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小莉、张铭新、山东中新房集成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晓红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铎霖:本院受理原告杨庆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你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整及利息(按月息2% 自2009年6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伟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延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辛百成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爱玲、刘德喜、路孝强、孙晶、董静、闫爱军、韦元芪、董彦霞、胡风奎:本院受理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和孙健全、张春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管辖、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瑞分公司:本院受理济南永琪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和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动产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市商初字第7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因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判决提起了上诉同时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平、庄体利:本院受理张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民初字第332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于平、被告庄体利归还原告张磊借款本金100万元。二、被告于平、被告庄体利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2日起按年利率24% 支付原告张磊逾期借款利息、违约金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上述一、二条所判款项,均限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原告张磊有权就担保财产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标山南路4号凤凰山庄8号楼5单元602室的房屋(天191411号)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变价款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张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征: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闫安军与被执行人李征、胡艳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2015)历执字第1540-1号执行裁定书。现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薛延水:本院受理原告郭玉祯诉你及被告孙堂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开庭传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9时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段维华、汪培君:本院受理原告吴玉魁、吴玉娟诉被告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段维华、许超、汪培君房屋行政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槐行初字第43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巍:本院受理李建欣诉你、孙晓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民初字第3791号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5万元,并自借款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原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8月8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孔令军、赵俊香:本院受理原告刘庆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70000元及利息26200元;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止的利息49000元;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3月16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本金70000元为基数,以月利率2%为标准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燕、孙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刘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偿还借款本金649275.05元、利息19781.42元、罚息113.76元、复利440.84元(截至到2016年3月29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对被告刘燕名下坐落于济南市天桥区金阁花园小区14号楼4单元602房产(济房权证天字第255342号)及储藏室103房产(济房房权证天字第255343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孙凯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380元,由被告刘燕、孙凯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春源、任立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亿尔化学有限公司、王春源、任立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01民初79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化涛:本院受理原告吕茂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己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吕茂青借款187000元及借款利息(以187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3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耀亮,董良芳,邓玉臻,臧家义,刘胜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10时0分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