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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5年12月11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893次
        
 

2015年12月11日

法院公告



    深圳中科纳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崇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润寓信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中科纳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崇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8月11日受理了申请人青岛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1月24日依法作出(2015)南民催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青岛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在票据到期日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英杰、徐风红、高秀英: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亓富龙、周蒙: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高陶绪、林兆东、林启高: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被告高陶绪、被告林兆东、被告林启高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三特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冰冰电器有限公司、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王峰、修相鹏: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三特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冰冰电器有限公司、青岛三特科技有限公司、王峰、修相鹏: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纳多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王炳林、孙丽、辛丙友: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纳多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被告王炳林、被告孙丽、被告辛丙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曾娟娟、王军、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浮山所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永光、孙冬梅、庞丕连、王新娟、袁春可、仇永霞、王飞、李良云、青岛华信鑫宇塑胶有限公司、青岛恒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永春金属有限公司、青岛磊通商砼泵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庞丕连、王新娟、孙永光、孙冬梅、袁春可、仇永霞、王飞、李良云、青岛恒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华信鑫宇塑胶有限公司、青岛永春金属有限公司、青岛磊通商砼泵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春可、仇永霞、孙永光、孙冬梅、庞丕连、王新娟、王飞、李良云、青岛永春金属有限公司、青岛华信鑫宇塑胶有限公司、青岛恒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青岛磊通商砼泵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文业、肖增凤、张亮亮、崔玉美、张培彬、马莲、日照市岚山区盛源冷藏厂、日照市翔远电缆有限公司、日照市金水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甲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雍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甲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玉春、纪沛尚、张玉军、高玉朋、张爱美、周艳霞、青岛衡翔家俱有限公司、青岛浩帝亚工贸有限公司、青岛艺海云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玉军、纪沛尚、田玉春、周艳霞、张爱美、高玉朋、青岛艺海云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浩帝亚工贸有限公司、青岛衡翔家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沛尚、张玉军、田玉春、张爱美、周艳霞、高玉朋、青岛浩帝亚工贸有限公司、青岛艺海云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衡翔家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朴丹、宋艳艳、翟艳华、青岛真实空间配饰设计有限公司、城阳区御美道养生会所、青岛翟老三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朴丹、青岛真实空间配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国风精工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昇 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栾玉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康佛特机械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华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潍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刘耀湘、赵金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衍东:本院受理原告史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80079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恩忠、青岛泰鸿源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朱峰、肖晶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郭清、张雄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宁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光路玻璃器件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诚信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逄坤军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5)黄商初字第1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隐珠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明波:本院受理原告李维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752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04560元,共计1056560元。二、被告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50000元。三、驳回原告山东长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170元,由原告负担9170元,被告负担13000元。公告费9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合计负担139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立虎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4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李立虎与被告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补充条款”约定的房屋装修合同。二、被告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立虎房屋装修款3252480元及该款项下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72139.01元(自2013年12月7日至2015年4月28日)。三、被告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立虎逾期交房违约金113442.11元(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8日)。四、驳回原告李立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101元、公告费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66001元,由被告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马晓超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8981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青岛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房款457472元,并承担利息13065.91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高青松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5864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购房款200000元及利息;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程瑞鉴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9039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偿还原告购房款150894元、违约金(按每日已交购房款的0.01% 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被告承担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可红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9029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返还购房款193126元,并赔偿损失、违约金383126元,购房款利息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宋林花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10186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违约金、赔偿金共计469664元及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姚黎明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8591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169516元;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3903.2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李爱霞、集力鲁威集团有限公司、李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海容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8581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支付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12日止的违约金110273元,并按每日396.922元继续计算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的违约金;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静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9155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205556元及利息;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武威宝林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媛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8540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委托经营协议;被告连带承担原告损失188969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武威宝林包装有限公司、李宏途、于君、于学娟:本院受理的原告解正良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9031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445022元,赔偿损失、违约金578528.4元;支付自2013年10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鸿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及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谭为成、张雪琴: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培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周玉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桂莉、张天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龚家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3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淑平: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周茂录、周会本、周兆君: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六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8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海波:本院受理原告石才元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7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新军、盛兆芳、青岛正韩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金芳诉被告李新军、盛兆芳、青岛正韩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8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隐珠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秀娟、刘旭东:原告崔洪雨诉被告张秀娟、刘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30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山东世纪龙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郝来章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16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忠云:本院受理的朱世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1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姜福德: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效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3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泽雨汇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益鑫荣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商初字第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商初字第3098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商初字第3097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革荣:本院受理原告祝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2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袁秀燕、孙永建:本院受理原告张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金华、苑美芹:本院受理原告李长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商初字第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韩忠:本院受理原告谈德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学美:本院受理原告徐朝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全勇男、孙秀梅、青岛英达雅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美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胶民初字第2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本开、王翠霞、周学宝、周会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店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胶商初字第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梅: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明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4)胶民初字第66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维喜、贾才:本院受理原告李善强诉你及付希田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胶商初字第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中科旭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威铭达酒店配套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2015)胶商初字第213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永涛、张所爱、张典武、刘玉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梅: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893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光、王俊美:本院审理原告青岛金正农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建海:本院审理原告李兆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杨海军: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邹明辉、邹云吉、邹云令:本院审理原告张克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马呈君: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城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东连胜建材有限公司、青岛泽翔木业有限公司、梁美娟、于旭成、任勤辉、于润泽、于贞德:本院审理原告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nb, sp; 李晓霞:本院审理原告仇爱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薛长涛、赵旭丽:本院受理的(2015)西民初字第2369号原告张乐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董伟、李晓霞、董远征:本院受理原告魏仁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2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为安、李艳平、丁洪章、郭成忠、王燕、翟小杰、李为源、鹿彦序: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692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海波、吕显法、王纯全、吕显松: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54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明伟、吕涛、吕锋、代许柏: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54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士勇:本院受理原告谭业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联创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联创锦纶有限公司、纪家民、秦晓峰: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879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任乐平、任成鑫、任彧颉、于萍: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613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苏祖凤:本院受理原告李忠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少民初字第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苏广锐:本院受理原告施京暖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永波、王艺雄、陈忠学、于洪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崇发:本院审理原告王同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永先、张林杰:本院审理原告张俊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民初字第3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罗波、朱丽杰、罗雷、崔静霞、董丽丽:本院受理的(2015)西民初字第3660号原告倪志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罗波、朱丽杰:本院受理的(2015)西民初字第3659号原告倪志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源食品有限公司、张峰: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月秀:本院受理原告万全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31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金立平、郝翠兰:本院审理原告董春平和被告金立平、郝翠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代召、史玉兵、张所雨、张代昆: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和被告张代召、史玉兵、张所雨、张代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振水、李言侠、魏建顺、尉延青: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和被告于振水、李言侠、魏建顺、尉延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东良、陶瑞莲、孙德华、青岛凯丽果蔬专业合作社: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胡礼强、李玲、赵倩林: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黄聿涛、张丽、张磊: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葛长运、常桂萍、韩明亮、冯海霞、王元刚、薛丽君、青岛云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任小龙、任发茂、刘洪俊、王胜利、莱州市龙凤养猪专业合作社: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敏、付淑华:原告陈晓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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