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平县良光工贸有限公司、李光: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茌民一初字第1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庞辉: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2015年5月12日送达公告